长篇历史散文《朱元璋和他的理想国》连载

楼主:ty_仁者无忧196 字数:135964字 评论数:447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然而,好人难得好报,洪武八年,方克勤被属官程贡所诬,谪役江浦,不久就发生了令人恐怖的空印大案,方克勤事连,逮死。真实的方克勤是否如此完美,现在难有定论,也许《明史》撰写者受了《明太祖实录》第一稿总裁官方孝孺的影响,完全接受了方克勤作为一个冤死的廉吏形象,将其归入“循吏”,然而,方克勤死于空印案是没有疑问的,而空印案是一冤案。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0:0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纵览始终,空印案就是一桩无中生有、本来没必要发生而发生的事件,是朱元璋以情感宣泄为目的,伴随着他或许是伪装的无知和偏执,以咄咄逼人、不容置辩的架式发动的一场彻头彻尾的冤案。案发之时,身处朱元璋制造的恐怖气氛中,举朝官员几无一人敢言,后来空印文书存在的合理性已经被郑士利三言两语分析得一清二楚,再在这事上纠缠,甚至“览书,大怒”,不是偏执任性,就是扭捏作态。朱元璋对户部这个主管财政的业务部门的运作并不十分清楚,可是他有自己的想法,这种想法基于民间关于钱财的简单、朴素、粗浅且零星的认知,然而却要命地执拗,结果,“终洪武朝,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皆不久于职,绩用罕著。”(【清】张廷玉《明史•陈修传》卷138)洪武朝三十年有奇,户部尚书却换了四十余人,平均每一任只做半年多,这是怎样的一个户部!既然朱元璋和户部官员的认知错位到这样的程度,那空印案的出现就不奇怪了。可能后来朱棣也意识到了空印案是桩大冤案,传之后世不利于太祖的光辉形象,因此在《实录》编定时将其一股脑全部抹去,倒是清初一些学者史海拾珠,将这件事零星记载于各传,使后人得以基本还原整个事件的概貌。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0:27 发布在 煮酒论史
即使明初“重典治贪吏”是真实的且有其合理性,空印案也不应该算作其中一事例。退一步说,这桩以数百官员被杀为代价的大案,并没有起到朱元璋自己认为的治贪肃吏的效果,因为不久便发生了影响更大的“郭桓案”。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0:44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布政司、按察使司的官员李彧、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侵盗官粮。举奸纠偏是监察御史的职责,然而,让余、丁二人没想到的是,事情的发展完全不是他们所能预料,原意为涉事五、六人的一桩贪弊案竟然株连蔓引,有如燎原之火,燃遍全国,被朱元璋定罪诛杀者“数万人”,且“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民怨沸腾,朝野震动,敢怒不敢言的人们渐渐将矛头指向余、丁二御史,朱元璋不得已“手诏列桓等罪”,以安天下汹汹舆情。火借风势,不仅使全天下变得乌烟瘴气,而且延烧到了放火者自家屋檐,朱元璋又气又恼,遂将此案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人处以极刑——磔刑,“以厌天下心”,并且说(【清】张廷玉《明史•刑法志二》卷94):

朕诏有司除奸,顾复生奸扰吾民,今后有如此者,遇赦不宥。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1:05 发布在 煮酒论史
同时处死的不知是否有余、丁二人,但此二人从此不知所终,并未见到提拔重用的记载。朱元璋雄才大略,郭桓贪弊案以超大规模之势铺开,礼部尚书赵瑁等人弃市,六部左右侍郎以下中外数万官员处死,眼看江山摇晃,却让吴庸等人背锅,草草收场。朱元璋是否感觉有些愧疚不得而知,只见他一本接一本地写《御制大诰》,诉说那些奸民猾吏的罪行和下场,并诏令发放全国:

朕出是诰,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每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观为戒。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1:2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本来,起源是为郭桓等案辩析而生的四编《御制大诰》,却被朱元璋自己奉为至宝,强力推行,不仅诏令“户户有此一本”,而且将其列为天下学子的必修课程,科举考试从中出题。行文国子监正官,严督诸生熟读讲解,有不遵者以违制论处。又号召各地先进来京讲读《大诰》,据说全国师生来京朝见者达十九万余人。然而,完全靠朱元璋个人威权竖立起来的标杆并不能维持得比他的生命更长久,朱元璋死后,朱允炆在其登基诏书中即说“今后官民有犯五刑者,法司一依《大明律》科断,无深文。”明确废止了《大诰》的律令作用,朱棣登基后同样要求不许深文周纳。伴随着《大诰》影响的衰退,郭桓案余波终于完全平息。有意思的是,清军入关之后,《大诰》在事实上已经成为禁书,以致当今已经找不到一本当时刊印版本的原书。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1:49 发布在 煮酒论史
郭桓生年不详,他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明太祖实录》中是在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年):“以前山西按察司佥事郭桓试户部右侍郎,寻升试尚书”,十八年正月:“擢太原府同知温祥卿为兵部尚书,以山东左布政使徐铎为户部尚书,户部试尚书郭桓为右侍郎”,看来郭桓在户部尚书位子上的试用期表现欠佳,预示其前景不妙,果然,仅过了两个月就遭遇弹劾。朱元璋亲自给郭桓计算了他的贪污数目(《御制大诰•郭桓造罪》):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2:11 发布在 煮酒论史
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无如郭桓甚焉。 其所盗食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宝钞金银不算外, 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课程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精粮。呜呼!古今贪有若是乎!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几何,罪及同谋愚顽者,生死纪必枚焉,空仓廪,乏府库,皆郭桓为之!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2:2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郭桓涉案达2400万石精粮,只是怕人不信,之前才略写为700万石。据统计,洪武十四年岁征麦米豆谷2610余万石,十八年征天下田租不足2100万石,即郭桓一案所涉案值相当于明王朝一年税粮总额。明朝一石约相当于今天155斤,那么总共就是37亿多斤,如此多的粮食,不知道郭桓等人是怎样保存、管理,尤其还要在锦衣卫布设的密网下保密的?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2:41 发布在 煮酒论史
2400万石是如何算出来的?朱元璋在《御制大诰•卖放浙西秋粮》举了一例,按照进仓定额应该有450万石,而只进了200多万石,另外190余万石哪里去了?一定是被人贪污。另外,据称还查出郭桓等收贿钞50万贯,即使收贿钞银不算,仅税粮一项,浙西一地,被侵盗官粮就近200万石,全国12个布政司,不是2400万石吗?人们尽可以怀疑2400万石之巨,但朱元璋所指似乎也所据有凭,计算中会不会有哪个环节可能出了问题?有现代学者猜测,明初时税粮分作夏秋两部分:“两税。洪武时,夏税曰米麦,曰钱钞,曰绢;秋粮曰米,曰钱钞,曰绢。”(【清】张廷玉《明史•食货志二》卷78)那亏空的190万石莫非正是夏秋之际、账已进、粮未入、而待入库之秋粮?然而如果真的是这样,此等低级错误即使朱元璋也许会犯,但他的那些臣子们难道没人提醒吗?也许,这和空印案发后郑士利上疏之前竟无人敢言,是一个原因。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2:57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既然贪污数目已定,那就要启动追赃,而这才是残酷的开始。至于最后脏粮脏银是否全部如数追回,不得而知,只知道“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清】张廷玉《明史•刑法志二》卷94)其中冤死者,只举一例,户部尚书滕德懋,以盗用军粮10万石的罪名被处死,朱元璋派人到他家里查看,见滕妻以纺麻为生,凄苦异常,便将滕的尸体解剖,发现其肚内全是粗粮草菜,虽然后来将滕以礼埋葬,但始终也没有给予他家赔偿,更没有为其平反。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3:12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朱元璋是如何从余、丁二人所劾的李彧、赵全德、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几人株连蔓引至数万人获罪得诛的?他用的是刨根问底之法(《御制大诰•问脏缘由》):

如六部有犯脏罪,必究脏自何而至,若布政司贿于部,则拘布政司至,问斯尔自何得,必指于府。府亦拘至,问脏何来,必指于州。州亦拘至,必指于县。县亦拘至,必指于民,至此之际,害民之奸,岂可隐乎?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3:3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朱元璋诸事寻求完美,“治贪”不留死角,每一两赃银、每一粒“赃粮”必须求得来源。然而在这个抽丝剥茧、并辅之以严刑拷打的过程中,罪脏免不了会层层加码,甚至有人趁机乱咬,无中生有。逐层求索下来,最后必然会“指于民”,结果,至于“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到这里,朱元璋所为真的是为了惩治贪官、而不是也有哪怕一丝的想借此敛财的企图?自然有了答案。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3:52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朱元璋抽丝剥茧的这个方法非常奏效,每个人都生活在恐惧之中,都害怕自己某一天会在他人的互咬中沾腥带污,被邻居、亲友、同学、同僚等等检举揭发,极力避祸尚且不易,哪里还有心思不安分守己。然而,人人以邻为壑的社会关系在此过程中一步步加深,结果是,有明一代告密之风盛行不衰,越发浓重的戾气在整个社会迁延迷漫,人人皆动辄即要将对方置于死地,文官弹劾奏章,大部分都说对方所犯为死罪,动辄“十大罪”“罪不容诛”,民间百姓对骂,也大都“死”字当头,这些对后人影响及其深远。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4:09 发布在 煮酒论史
胡惟庸案。洪武初某一天,朱元璋正同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侍坐论事,君臣四人兴致勃勃,“从容燕语”,突然,“(韩)宜可直前,出怀中弹文,劾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清】张廷玉《明史•韩宜可传》卷139)朱元璋大怒道:“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命下锦衣卫狱,然而“寻释之。”言官素有“落井下石”的潜规则,也就是只有看到某人势衰的苗头,看到某人在皇上那里行将失宠时,才会更加放心而绝决地将弹劾的奏章递上。韩宜可,被称为“诸御史以敢言著者”第一却不是这样,他在胡惟庸等三人“方有宠于帝”、其他人都“争走其门”之时,却奋而上书弹劾。韩宜可曾经拒绝接受朱元璋赐予的没官妻妾,而且还连带批评朱元璋的连坐的做法:“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随坐,法之滥也。况男女,人之大伦,婚姻逾时,尚伤和气,合门连坐,岂圣朝所宜!”他还上疏对“时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谪屯凤阳,至万数”表示反对,说:“宜论其情之轻重,事之公私,罪之大小”。后来,韩宜可死的那一夜,有大星陨落,“枥马皆惊嘶,人谓:‘宜可当之’云。”如果说韩宜可的人品道德之高尚是被公认的话,那么被他犯颜奏劾的胡惟庸的人品则应该是有问题的。当初朱元璋向刘基询问丞相人选,刘基说如果胡惟庸任丞相,譬如驾车,一定会倾覆,最后落得连人带马一起粉碎的结果。后来,已经坐丞相之位的胡惟庸曾经想结交徐达,但徐达看不上他,胡就贿赂其门人福寿,想暗害徐达,被福寿揭发,徐达没有深究,只是“时时为帝言惟庸不任相”(【清】张廷玉《明史•徐达传》卷125)。甚至,据说胡惟庸还是毒死刘基事件的直接参与者。数百年后,清修《明史》将胡惟庸名列《奸臣传》,说他“凶狡自肆,竟坐叛逆诛死。”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4:28 发布在 煮酒论史
胡惟庸是定远人,和明初第一大功臣李善长是同乡,朱元璋在和州时来归,授元帅府奏差,先后任宁国知县、吉安通判、湖广佥事,吴元年,召为太常少卿,进本寺卿,洪武三年拜中书省参知政事,不久,代汪广洋为左丞。六年正月,右丞相广洋左迁广东行省参政,帝难其人,久不置相,惟庸独专省事,七月拜右丞相,进左丞相。朱元璋帐下人才济济,朱元璋为人雄猜多疑,然而象胡惟庸这样,升职之路如此顺畅、几乎没有起落反复的人非常少见。这自然得益于“惟庸亦自励,尝以曲谨当上意”(【清】张廷玉《明史•奸臣传》卷308),开始时小心谨慎,曲意奉上,然而后来“宠遇日盛,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不似原来。位极人臣之后,胡惟庸遇到的对其不利的言论或奏章除了韩宜可、徐达及刘基以外,还有“为人温厚,然内刚,不苟媕阿”的吴伯宗,起初因不愿依附胡惟庸,被谪居凤阳,仍然不为所动,上疏言及“惟庸专恣不法,不宜独任,久之必为国患,辞甚恺切”(【清】张廷玉《明史•吴伯宗传》卷137),朱元璋的反应是:“帝得奏,召还,赐衣钞。”胡惟庸无疑是经朱元璋亲手置于相位,然而,当朱元璋获得于胡惟庸不利的信号时,或者似怒实喜,或者不置可否,或者干脆表态欢迎,这预示了胡惟庸不祥的后果。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4:48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明史》记载胡惟庸倒台之前几大罪状或征兆:(一)“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过滤下级官吏所呈奏疏,有不利自己的就压下不报,并且广集党徒,私树权威,在朱元璋看来,这些无疑就是架空皇帝,危及皇权;(二)报私怨毒死刘基;(三)定远旧宅井中突生石笋,祖坟夜有火光烛天,“惟庸益喜自负,有异谋矣。”(四)吉安侯陆仲亨、平谅侯费聚被朱元璋斥责,因生怨恨,和胡惟庸“密相往来”“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五)和陈宁在中书省违规翻阅天下军马籍,令都督毛骧取卫士刘遇贤及亡命魏文进等为心膂;(六)阴说李善长谋反;(七)遣明州卫指挥林贤下海招倭,如瑶诈贡,献巨烛,藏火药刀剑其中,欲谋害皇帝于御前,致绝交日本;(八)遣元故臣封绩致书称臣于元嗣君,请兵为外应;(九)胡惟庸之子驰马于市,坠死车下,惟庸杀挽车者,朱元璋大怒,命偿其死,惟庸请以金帛给其家以偿其命,朱元璋不许,胡与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谋,并阴告四方及武臣,起事谋反;(十)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国遣使来贡,胡惟庸私自接待且奏报不及时,恰好被中官见到,入奏,帝怒;(十一)汪广洋被赐死时,其妾陈氏殉节从死,被朱元璋获知陈氏乃没官陈知县之女,不该出现在文臣之家,所以认定这是胡惟庸徇私枉法,“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坐罪”,可能胡惟庸因此事获罪下狱;(十二)涂节揭发胡惟庸谋反。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5:0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明朝中后期直至现代不断有史家研究指出,所有这些罪状,有点可信度的只有胡惟庸私树权威、架空皇帝,其余关于其谋反的所有事实细节,或者可以证明是子虚乌有,或者孤证仅存,不足为信。“胡惟庸案”即使在当时,就已经是疑案,其诸多细节如“屏帷藏兵”“云奇告变”“阴说李善长谋反”“林贤招诿”“封绩通元”等等,既不合逻辑,也无史实依据,然而几经演绎,流传甚广;陆仲亨、费聚密谋于胡惟庸宅,陆、费虽然戆勇无谋,然而如若不傻,总不至于在下人面前大张旗鼓地商讨谋反;关于林贤、如瑶、封绩等,其事出处主要是朱元璋御笔之《大诰》《皇明祖训》等,这些材料要么其事大多杜撰,要么根本没有此人;关于占城国来使未及时奏报、越权赐汪广洋没官之妻女,其实和“不奏径行”属同一类型,犯了架空皇权之忌。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吴晗《胡惟庸党考》、陈尚胜《胡惟庸通倭问题辨析》等文章。结果是,洪武十三年正月甲午涂节告发,戊戌即“赐惟庸、陈宁死”,期间仅历时五天,随后,涂节本人“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诛无以戒人臣之奸宄者”,也被诛杀。(《明太祖实录》卷129)朱元璋明知胡惟庸与刘基有“宿憾”,仍派他挟医看望刘基,刘基饮其药后“有物积腹中如拳石”,不久病重身亡,如果刘基之死果真系胡惟庸下毒所致,并且如果朱元璋本人也知晓(《明太祖实录》卷128:“上颇闻基方病时,丞相胡惟庸挟医往候,因饮以毒药,乃责广洋欺罔,不能效忠为国,坐视废兴”),甚至还深度参与的话,那么将此事挑明了一大半的涂节断然没有再活下去的可能。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5:26 发布在 煮酒论史
丞相犯事被诛,或可称为一大案,然而,这和后来所谓“胡惟庸党案”比起来,犹如小鱼比之大鳄。胡惟庸被诛杀,罪名是“私构群小,夤缘为奸,或枉法以惠罪,或挠政以诬贤”“奸臣窃持国柄,枉法诬贤,操不轨之心,肆奸欺之蔽,嘉言结于众舌,朋比逞于群邪,蠹害政治,谋危社稷”,并不是十恶之首的谋逆大罪。前述其罪状中所涉谋反的部分,都是后来慢慢加上的。最终于洪武二十三年,胡案重新暴发,被重新定性,胡惟庸成了逆反首恶,“胡惟庸案”演变成了“胡惟庸党案”,朱元璋将此案当作黄眉大王的后天人种袋,不管是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还是久负胜名的二十八宿、龟蛇二将,不由分说,依次吸将进去。朱元璋利用罪犯互相揭发、牵引,把所有欲除之人统统归为“胡党”,然后一网打尽。“株连蔓引”一词即由此而来:

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7:09 发布在 煮酒论史
此案最终竟然演变为造成三万余人人头落地的惊天旷世大案,这是所有人开始都没有有想到的,事情为何竟然会变成这样?其中答案也许只有朱元璋自己清楚。朱元璋不惜以九五尊身,亲自到前台辩白于天下,撰写《昭示奸党录》、《臣戒录》、《志戒录》、《大诰》、《世臣总录》、《祖训》等书,还不辞繁琐,解析胡惟庸、林贤、封绩、如瑶等人的犯罪细节,以期成为逆案定谳,防止其他人再有任何异议。其中林贤通倭、如瑶诈贡这些胡惟庸通敌叛国的关键罪证即首次出现于《大诰三编》,“因为《皇明祖训》、《大诰》和《实录》中的纪载,出于朝廷。后来的史家便都一致相信,以为事实。”(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ty_仁者无忧1962022-03-19 18:07:26 发布在 煮酒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