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数十年时间寻找中国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地方

楼主:珠海张勇刚 字数:29008字 评论数:94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全国夏季凉爽的地方很多,但夏季凉爽冬季不冷得地方却很少,在网上搜索十大避暑城市,云南和贵州的5个城市可以考虑,他们是:昆明、丽江、贵阳、六盘水和毕节。考虑距离珠海的远近,贵州的都匀和龙里是我的首选。
珠海张勇刚2014-01-08 12:23:1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都匀市位于贵州省南部,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贵州南部政治、经济、文化和交流中心,大西南出海通道重要前沿城市。全市总面积2274km2,总人口50万。

都匀境内北部多山地,中南部有狭长的河谷盆地,属于喀斯特地貌,颇多暗河洞穴。拥有大小河流257条,总长1321公里,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6.8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14.75亿立方米,地下水2.12亿立方米。河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2.5万千瓦,可开发利用水能资源极为丰富。都匀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冬无严寒,最冷的1月日平均气温5.6℃。夏无酷暑,最热的7月日平均气温24.8℃。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431.1毫米。雨热同季,年平均气温16.1℃,无霜期300天左右。都匀四季较为分明,三伏不热,冬行夏令,秋高气爽,气候湿润,四季如春,是十分适宜居住、避暑、休闲、旅游的气候。



珠海张勇刚2014-01-08 12:30:12 发布在 天涯杂谈
珠海冬季有时感觉还是有些冷,计划在都匀附近的乡村建一个温室大棚,在大棚内建个小房子,冬天就不会冷了。同时在温室内栽种热带水果食用,或者出售。
大概像这个样子:

珠海张勇刚2014-01-08 13:45:5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我现在有两种方案
1、直接在都匀附近寻找面积1-2亩大小的院子的村民住宅,或者有牢固房屋的果园,林地,荒地承包。
2、先购买一个有房产证的房子,然后慢慢寻找可以出租的土地建一个温室大棚,在大棚内建个小房子。
方案1,因为中央目前还不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产,这个方案支出低些。估计再10年国家应该可以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房产。
方案2,要先花费超过10万元购买一个有房产证的房子,这房子和承租建温室的土地可能要有些距离。

请各位有兴趣的高手前来分析指教,实现共同到真正的桃花源去生活的梦想。
珠海张勇刚2014-01-09 07:55:15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花上30多万元,就能在京郊拥有一套530平方米的独门独院,其中包括170平方米的大棚,270平方米的院子,还有一套75平方米两室一厅的住房。“隐园”是昌平区兴寿镇重点开发的旅游生态种植项目,占地面积608亩,规划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是以农艺、休闲、大棚种植为特色的休闲度假庄园。按照设计,园内配套设施齐全,包括超市、商务休闲会馆、高尔夫练习场及400套庭院。此外,小区内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市政用电、温泉均入户。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修建温室大棚、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将大棚配套用房修建为商品住房,并以出租名义向市场销售的案件。”市国土局局长魏成林介绍,“隐园”项目占用土地的规划地类为一般农用地和基本农田,项目建设用地属违法占地。
珠海张勇刚2014-01-09 14:14:1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贵州省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瓮府办发〔2012〕1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银盏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江界河风管处:
为规范我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施农用地范围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包括: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舍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等用地。
3.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设施农用地的使用原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按照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切实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农用地应符合我县农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在农业生产所在地就近选址,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期限按照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的经营期限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设施农用地使用原则如下:
(一)严格保护耕地原则。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要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要鼓励设施建设尽量利用废弃地、荒山荒坡、低丘缓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要采取通过工程、技术手段如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保护耕作层措施,不破坏耕作层或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二)临时使用原则。在设施农业用房修建的建筑物形式应为临时性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三)严禁改变用途原则。设施农用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为其它用途,不得出租、闲置,终止农业生产的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四)使用期满复垦原则。为切实保护耕地及其它农用地,对占用耕地或其它农用地的设施农用地,生产经营者必须与土地所有者签订设施用地复垦协议书,到期后按规定进行复垦。本辖区内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设施农用地的复垦工作负总责。
三、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
兴建农业设施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应先行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其中:生产设施占用土地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生产经营者签订复垦协议,农业生产经营者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一定数额的复垦保证金,采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管的方式管理保证金,必须存入专门账户,不得挪作他用,生产结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农业生产经营者落实复垦,复垦按规定通过验收合格后全额返还;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由农业生产经营者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负责补充占用的耕地,不能自行开发补充耕地的,需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附属设施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参照生产设施占用土地执行。
(二)控制设施农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但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三)引导设施农业合理选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该会同相关部门合理选址,选址时必须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等相关因素,设施建设应尽量选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珠海张勇刚2014-01-09 14:15:0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四、设施农用地的审核程序
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减轻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负担,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的审批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引资的单位负责全程代办,审批及代办过程不得吃、拿、卡、要。农业设施的建设与用地由经营者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农村工作局、国土资源局审查,县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审核程序要求如下:
(一)经营者申请。农业生产经营者确需申请设施农用地的,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并与土地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经同意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含土地复垦协议);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用地书面申请,土地涉及两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需经两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同意,经营者向占用土地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用地协议内容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查。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召集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等对用地申请条件、用途、规模、选址、耕作层保护措施、安全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出具选址意见,并附选址图。根据不同情况,选址涉及县城、集镇、村庄规划区内的,由规划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涉及林地的,由林业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涉及畜禽养殖用地,由经营者在申报用地时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意见和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意见。
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通知经营者,并退件,并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县农村工作局审查。
(三)县农村工作局审查。县农村工作局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并对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的项目内容、土地流转面积、设施建设用地面积、耕作层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不同意办理的,书面说明理由,返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件给经营者;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查同意的,转交县国土资源局办理。
(四)县国土资源局审查。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审查意见和县农村工作局的审查意见,对设施农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条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用地规模、选址情况、用地协议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对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同意用地的,及时告知县农村工作局、乡(镇)人民政府和办事处,并把申报资料返还给乡(镇)人民政府或办事处书面说明理由退件给经营者;对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审查同意的,予以审查通过,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五、申报设施农用地需提交的材料
(1)设施农用地申请报告;
(2)农业设施建设方案;
(3)设施农用地申请审批表;
(4)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等);
(5)设施农用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用地协议;
(6)土地所在村意见书;
(7)设施农用地勘测定界图;
(8)涉及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书;涉及畜禽养殖用地,需提供县农村工作局出具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意见和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查意见;涉及城县、集镇、村庄规划区内的,需提供规划部门的规划审查意见;
六、依法加强设施农用地的监督管理
设施农用地批准同意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监督设施建设和用地协议的实施,县农村工作局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和流转合同备案、登记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做好登记、变更调查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
经营者要坚持农地农用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不得超过用地标准,禁止擅自扩大农业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农业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直接从事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性质,禁止擅自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设施农用地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制度,对经批准的设施农用地进行全程监管,督促指导设施农用地的合理利用,落实具体监管措施,确保设施农业和规模化养殖业规范用地。项目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项目面积、用途及耕层保护方面内容的验收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经营者按照用地协议约定具体实施农业设施建设,负责设施农用地的日常巡查和年审工作,对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少批多建、建永久性建筑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负责设施农用地期满后确保土地复垦。
对于历史遗留的、尚未办理用地手续的设施农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要求予以妥善处理。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我计划这样设计,估计护房占用土地较多,恐怕国土所会不批准。
珠海张勇刚2014-01-09 14:18:32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原计划建一栋28乘12为336平米的温室,这样附属设施面积只能10.08平方米,因此计划向政府申请建筑 两栋 28乘12为336平米的温室,附属设施面积就可以20.16了,温室 分两次建造,也就是先建一栋。估计县级政府会批准。
珠海张勇刚2014-01-09 14:26:3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更改后的设计:


珠海张勇刚2014-01-10 07:48:2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温室钢架结构设计图
珠海张勇刚2014-01-10 12:15:4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滴灌管铺设示意图

珠海张勇刚2014-01-10 12:29:5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水珠浩子 37楼 2014-01-10 13:23:07
很羡慕楼主啊,可以自由的迁徙生活,退休了吗?孩子老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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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退休,没有财务自由,先找地方,自由后再去。
珠海张勇刚2014-01-13 07:50:45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自己画的农家肥滴灌设施,所有的没有洗衣粉的用水都会供给到果树根部。

珠海张勇刚2014-01-13 07:53:0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获悉2014年全国国土工作会议上国家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这一消息,笔者内心为之一振,觉得这一决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英明之举。
所谓“永久基本农田”,即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防止出现占优补劣的情况。永久基本农田一旦划定,将像保护文物、大熊猫那样不得擅自更改,城市建设必须跳出去,搞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式发展。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改变永久农田的用途,让永久农田成为人们心目中不可侵犯的“神圣之地”。
过去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利益将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的随意性很大,用地随着需要走,想调整就调整,想怎么调就怎么调等方面。我国现有适合耕种的耕地有18亿亩,且土地后备资源十分匮乏,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并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占用,一可确保我国的粮食安全,二可控制城市规模,三可促进生态文明,此一举三得之策使得老张为出台永久基本农田政策叫好。


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好地方就不会被不喜欢的第二产业占据,老张就可以到喜欢的地方种睡过了!!
珠海张勇刚2014-01-13 12:57:32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初步确定的休闲养老地点:

珠海张勇刚2014-01-13 13:00:0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休闲养老地点2

珠海张勇刚2014-01-14 07:47:3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选址已经考虑要避开2030年都匀城市建设规划的地方,特别选择了远离工业片区。



珠海张勇刚2014-01-14 07:50:3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除了贵州,距珠海最近可以查询到历史天气的,夏季温度较低的江西的井冈山市和湖南的桂东县可以考虑。这两个地方都比都匀近一些。
珠海张勇刚2014-01-15 07:54:4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计划十年后在贵州栽种热带水果后便开始寻找地址,后来老张想应该现在在珠海本地就开始种果树以便积累承包种植果园经验。于是选择了里居住地最近的珠海市南屏镇洪湾村、广昌村或者中山市坦洲镇坦南村。计划用几年时间栽种大树菠萝、蜜柚、芒果、番石榴、香蕉和木瓜。
此处位于太澳高速和珠海大道交汇西南角,听说过去是个采石场,看样子那里应该有条水沟,可能缺少适合果树生长的土壤,本周六去现场查看。先发个卫星图片:

珠海张勇刚2014-01-15 07:58:37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利用午休时间到太澳高速和珠海大道交汇西南角看看,发现那里已经是一个被围起来的工地,应该是洪湾河畔小区用地,继续寻找可以种果树的地方。
珠海张勇刚2014-01-15 13:45:36 发布在 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