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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是纽约客 字数:366259字 评论数:234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提不同观点可以,只要不说脏话就行。表达你的见解是你的权利,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见解,但会坚决捍卫你发表不同见解的权力。

我在纽约的时候,平均每月住房300,吃100,电话50,买了车以后平均每月保险100,油50,其它50,零花50,总共650,你可以自己算算一年要多少。

皇后学院最初外州学费一年5400,后来7000,现在应该10000左右。如果你知道确切数字,可以告诉大家。

说我英文不好,有机会可以比比看。

如果嘴不干净,可以考虑多刷刷牙。如果是心理有问题,最好乘早找医生。
我是纽约客2008-11-18 20:56:20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我的Day 9写的是我的窦大哥,今天收到美国一个认识窦大哥的朋友的来信,把她眼里的窦大哥和我讲述了一下,我把她的原文帖在这里,再次表示我对窦大哥的敬意和怀念。

永远的小窦

——追忆我心中的窦文凯

王香娣

小窦,这些日子以来我在心中无数次地呼唤你的名字,请原谅三年来我一直称呼你小窦,虽然论年龄你足可以做我的兄长。还记得在大中华超市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先生向我介绍这就是窦文凯,和你握手时我惊讶于你的帅气和年轻,我随口就喊出了你的研究生同学对你的称呼——小窦。先生说这哪是你应该叫的,可我觉得你配这个称呼,所以一直称呼你小窦到今天。我想,等我们都老了,也许会互相称呼老窦老王。可你却匆匆离去,没有等到这一天,没有等到和你的爱妻小云妹白头携老,没有等到和你的朋友们一起走过岁月,没有等到同你的孙儿孙女们享受天伦之乐。

相识三年多,你的热心和大度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你虽然腰不好,有过扭伤,可每一个朋友搬家的那天都晃动着你的身影,我在孟菲斯的两次搬家你都忍着腰疼来帮忙。每一次你都不闲着,不让你搬大的你就搬小的,不让你搬重的,你就抢着去开车。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散发着热情,那热情是真诚的,不带一点儿掩饰,那热情是实在的,让你无法拒绝。每一次接受你的帮助都感到那么舒服温暖,就象同胞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感觉。还有就是你最爱揽下去飞机场接送人的活,无论谁求到你,你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不管起多早,你从未露出一丝倦意,从不让接受帮助的人感到任何歉疚。也许可以列表统计一下这十年来你到底迎来送往了多少人,但我相信这个表格永远不会完成,因为你的名字和你的身影永远的埋藏在了朋友们的记忆深处,那是伤痛,没有人愿意触摸它。

在海外我们都象兄弟姐妹一样互相帮助着,但从无怨言,从不怕麻烦,永远发自内心,永远保持热情地帮助别人,却是你的特点。不了解你的人还会以为你工作轻松,时间充裕。可我们知道你为了在美国当医生,为了事业上更上一层楼,为了你心中的另一个目标,刻苦读书,通过了医生考试。你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复习上甚至没有时间去管一管孩子的学习,没有时间静下心来享受生活。而且你的更大更美好的目标仍然是别人,你时刻想着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你的妻儿,却从未想过自己该如何享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时刻为他人着想,这些不都是形容特殊人用的词儿吗,怎么一下子都涌入了我的脑海。从小到大我都不相信有高尚的纯粹的人存在,即使在那个你不信也得信的年代。可你却真的这样高高大大的在我身边存在着,我想这是你的性格和教养。你善良的天性和良好的教育,让你的为人那么优秀,让你帮助别人时那么自然。

还有就是这三年我们没少参加你们家的聚会,你和焦云老是很热心地请大家。在你家的聚会上我们过足了酒瘾,也过足了牌瘾,放松了身心,还交了许多朋友,认识了不少新人。我们从你身上受益很多,却还从未回报,我知道你助人从来不为任何目的,但走的也太急了,连我们表谢意的时间都没有了。小窦,这些日子每每想到你时,大家都是空落和怅然的感觉,这让我想起了初中时学过的唐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不知诗人当时是什么心情,这短短的几句却深深地刻进了我这个现代人的心里。是你和女儿的离去造成了我们心里的空缺,是你们的离去让我们理解了那本来只会熟记却不懂其意的唐诗的意境。可我宁愿一辈子不懂这诗意,也不愿你和女儿这样匆匆离去。宁愿再看到你们夫妻吵架,再听到你与朋友之间的苦口良言,也不愿就这样失去你们。

跟你絮叨这么多,也不知你能否听到。因为最后一次见你,是你已经睡着了。我从未见过你睡觉的样子,你紧闭着双眼,一副新眼镜架在鼻梁上,样子怪怪的,不是我习惯的快乐和调侃的小窦。那身西服听说是你去面试住院医时用过的,我也没见你穿过。可是当我的目光停留在你的双手上时,滚滚的泪水流出我的眼眶,怎么也停不下来。只有这双手是我熟悉的,这双手帮我们搬过沙发,搬过桌子。打升级的牌桌上,这双手给我们洗牌切牌。去郊游,这双手帮我们搭帐篷烤肉。如今,这双曾经给我们倒酒,和我们一起举杯的手,纹丝不动地交叉在胸前。透过泪水我依稀看到那手上有了些许粗糙,我想起那也许是你前些天重新铺厨房的地砖时留下的。你说了好几次让我去看看你的成果,想听听我当面夸奖你,可为了不打搅你儿子准备考试,我一直没有去。直到那天去为你和女儿找衣服,一进屋我就看到了那整齐的崭新的地砖,我蹲下身,手颤颤地摸着冰冷的大理石,千言万语堵着我的胸口,涌出的只是无声的泪水。

这双勤劳的手,能学习能做实验,能铺地砖也能把自己的壁橱收拾得整整齐齐,难道现在真的休息了吗?想起我们握手相识,于是我向你伸出手,想握手说再见,可你的手却再不向我热情地伸出。也许你睡得太深,不知道我在旁边,也许你的大手正紧紧地牵着女儿的小手,在去天堂的路上行走。

小窦,你匆匆地走了,你把我对你的称呼带走了,就象带走了女儿,就象带走了妻儿的灵魂。这个原来我可以随口喊出的称呼,已经深埋在心里。在你的妻子面前我不敢随便说出,怕增加她的悲痛。在朋友面前我也很少说,怕这两个字会让大家伤心。想你的时候就在心里轻轻呼唤你,小窦。你停留在你的45岁,也停留在我们的心底,我们会随着岁月变老,而你会在我们的心里青春永驻。在我的心里有一个真实的小窦,永远。


我是纽约客2008-11-19 11:58:44 发布在 海外华人
贞竹,好名字。
我是纽约客2008-11-19 17:29:02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怎么转这么多次啊?
我是纽约客2008-11-20 14:53:47 发布在 海外华人
Day 16 租房
不管生活在哪里,衣食住行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衣服吗,我是自己带的,四季的全有,一时也穿不坏,暂时不用买。交通工具吗,交代过了,起点是自行车。吃最好解决,一开始是每周打2天餐馆,平时买点便宜的吃,周末打工的时候一次找齐。上学以后中午要带饭,为了图省事,索性买了几袋土豆,记得是一块九毛九20磅的煮熟了吃。早晨用微波炉热几个,骑车上学的路上边啃边吃;中午下课了到学校餐厅(有Subway的那个),用微波炉热了,然后拿一堆免费的各种酱料,比如番茄酱、沙拉酱或者白糖,把土豆剥了皮蘸着吃,又方便又快捷又能保持好身材,有时候馋了,来个大肘子,或者来一大袋子一毛九一磅的鸡腿,煮了蘸酱油吃,很解馋的。后来到餐馆打长工了,每天可以从餐馆把剩菜带走,鸡鸭鱼肉蔬菜全有,吃的就更丰富了。
住就有点难度了,房子不可能带去,也没钱上来就买,所以当然是租房住。纽约的好处之一就是只要你受得了,多便宜的房子都有。贵的可以租单元房,几百美金到几千美金一套的。但对于刚到的穷人人来说,为图便宜,一般有几个特殊的选择,一是阁楼,二是地下室,三是和别人合租,这几个选择各有优缺点。
先说阁楼,有点是最便宜。我刚到就是和窦大哥一起住一间阁楼,但阁楼的缺点是冬冷夏热。冬天有多冷没有亲自体验过,但想想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阁楼是5面散热,通常房东为了省钱又不会把暖气烧的很热,有多冷应该能想象到。阁楼的热是亲自尝试过的,有多热呢?讲个故事吧。和窦大哥一起住阁楼的时候,也就是打Bus boy那份工的时候,正是夏天。进入7月以后,天气越来越热,最热的一天达到一百多度,没错,是一百多度,华氏度。用华氏温度减去32,再乘以九分之五,就是摄氏度,所以那天的气温应该是摄氏四十度左右。下午2点多骑车去曼哈顿打工,再热也要去挣钱啊,一路上不顾死活使劲骑,过了Queens进入曼哈顿就好一点了,虽然温度高,但因为有高楼挡着,起码不全是阳光直晒了。到了餐馆已经忘了出了几身汗了,反正锁上车就往里面跑,里面有冷气啊。一进屋马上就凉下来了,浑身的汗也干了,只觉得胳膊有点痒,用手一摸,上面好像沾满了细沙粒。是什么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路出的汗干了,结成的非常细的盐粒子均匀的粘了一身,哇!原来盐是这么造出来的。
打完工后半夜回家,大概三点了,注意啊,是后半夜。筋疲力尽的上了阁楼,往床上一坐,马上又跳起来了,床是烫的,知道阁楼有多热了吧。
回过头来说说地下室,纽约的华人管这个叫地库。地库分全地库和半地库两种,全地库是指全埋在地下,最多有个通气的气窗;半地库是指窗户在地面以上,剩下一多半在地下的那种,半地库的门通常是开在屋子后面,一个斜坡往下,可以直接走入,所以也叫Walk-in地库。地库的优点之一当然也是便宜,我和窦大哥的第二个住处就是一个全地库。地库里面冬天通常不冷,因为纽约每个房子的取暖锅炉都在地下,送热水的管道也从地下过,冬天烧暖气的时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不暖和都不行。当然,事情有一利就有一弊,地库里面夏天稍微有点潮,全地库里面除了开灯没有其他光亮。
我和窦大哥住的这个全地库是从报纸上找的,在Queens一个叫Rego Park的区,属于比较安全的区之一,房东是个上海人。在纽约租房,也是房客挑房东,房东挑房客,说白了,就是一般北方房客不喜欢上海房东,因为比较小气,用水用电的计较的厉害;房东也不喜欢上海房客,因为比较算计,屋里什么坏了都要房东出钱换。如果是上海房东碰上上海房客,那就只能狭路相逢勇者胜了,哈哈。
住地库在冬天和夏天有时候也有一些季节性的小麻烦。比如说我和窦大哥一起住的地库,那年冬天正赶上纽约下大雪,平地的积雪大概在半米以上,马路上的轿车能够全被埋上,吉普车能露个顶子。早上起来一推门,傻了。因为是全地库,门在地面以下,离地面有七、八级台阶,晚上下雪,再加上有点风,雪把门全埋上了。我们哥俩奋力把门推开一条缝,然后爬出去,从雪里爬到地面找了把铲子,一番努力才把我们的门从雪里挖出来。后来又住过一个地库,这回是夏天的毛病了,下大雨。那个地库的门口地势比较低,门槛有一尺多高,雨下起来门口就开始积水。开始没当回事儿,后来雨越来越大,开始觉得有点不对了。到门口一看,门槛还剩半尺在水上头了,过半个小时再看看,还剩三分之一尺了。结果那晚上一直没睡,光在门口看水了。还好,那天万幸没决堤了。
说起来,地库的最大好处就是独立出入。所谓独立出入就是你有单独自己出入的门,和房东各不打扰,自己使用自己的卧室、厨房、卫生间,安安静静的;我在纽约租的绝大多数都是地库,有全地库有半地库,图的就是这份自在。
住地库最怕的是什么?是怕政府有关机构来查,因为地库住人是违法的。按照纽约的法律规定,地库里面也就是放个杂物,最多当个健身房什么的,不能有明火,否则消防隐患极大。所以一旦邻居揭发,政府来查,如果情况属实,房东将面临一大笔罚款。因此,住地库要想住的安稳,就要尽量低调,不要妨碍邻居,最好深入浅出,不让邻居觉得地库里面长期住人了。
最后说说和别人合租正房,也就是租地上的正经房间,但厨房、卫生间和别人公用。对我来讲,这简直是不能忍受的。我的一个朋友在Flushing就是这样住的,虽然房子有窗户,象个正经住处,但首先,房间太小了,放下床和桌子,连做个转体腾空三百六十度的地方都没有,美国的房子墙壁又薄,隔壁打个喷嚏就跟在你耳朵边打似的,怎么休息啊?再看看厨房,大家共用冰箱、碗柜、和炉子,那那儿都脏,你收拾也没用,反正总有人祸害。最要命的是共用卫生间,四、五个人共用,清洁程度可想而知。早上起床洗漱还要排队,赶上憋着要上厕所,里面又有人,那就要了亲命了。


我是纽约客2008-11-20 21:50:17 发布在 海外华人
人都哪里去了?
我是纽约客2008-11-21 10:02:54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我来,你也来,看来都不聪明啊。
我是纽约客2008-11-21 17:13:07 发布在 海外华人
Day 17 英语啊英语
不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的英语在刚到美国的时候都是不合格的。如果从托福考试的分数上看,我的语法应该是相当牛的,阅读应该算良好,至于听力,客观的说是不及格,如果加上鼓励奖和精神文明奖可以算勉强及格。
不知道美国人当初设置托福考试的初衷是什么,但以现在的观点看,英语的好坏是绝对不能用托福考试的成绩来衡量的,换句话说,托福考试完全体现不出你的英语水平;如果要更精确的说,我们可以把范围缩小到中国,在中国的托福考试分完全不能体现一个考生的英语水平。首先声明一点,我说的托福考试是老托福,听说后来改了,但具体改成什么样,一直没机会,没闲钱,也没有勇气去试吧试吧。让我们具体看看为什么。
首先来说说语言。语言应该是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交流工具,这是我对语言的定义,不知道是否符合辞海的解释。语言首先应该是听和说,然后才是读和写,甚至可以这么说,读和写不是语言的事儿,应该是文字的事儿。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托福考生,我们的托福考生应该被定义为:“由一些托福考试培训机器制造出来的英语劣等产品”。他们的分数也许很高,也许能在没听完试题的时候就画出正确答案,或者在根本不了解一段话的意思的情况下就凭借某种逻辑技巧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在美国的实际生活中呢,和别人对话的时候,是需要彼此交流的,没人给你出选择题,也可能交流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你听不懂,说不出,你就找不到房,找不到工作。在美国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选择题可做,需要你对书本上写的全盘理解,然后举一反三,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然后解决问题。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我能得到美国学校的录取,说明我的托福考试成绩基本合格,说明我是一个典型应试教育的产物,其它的什么也不说明。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当初刚到美国的我,吃了很多语言的亏。比如说,问路时候人家听不懂,要问很多遍,甚至写出来;找工作只能找体力活,或者在中国人的圈子里面找;学校介绍选课的时候听不太明白,导致第一学期的选课差点出大问题,等等。我自己的英语大概在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基本过关(按照我自己的标准啊,按照国家4级差远了),也就是说,能在课上听懂老师讲课80%左右的内容,能结结巴巴的和老师、同学探讨一些问题,能够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习资料的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领导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热情帮助、组织的关怀等等,再加上自己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一看就会、一学就精,不取得一点进步简直天理不容了。
其实认真的说起来,学习真正的英语并不难。在前面的日子里,我们简要谈了一下怎么通过写作考试(看来美国人也有玩儿虚的的时候!!!我的发现,我的专利),在后面描述作文课的时候我们会谈到比较正经的写作练习。现在就先探讨一下听、说、读。对于听来讲,简直没有什么技巧和秘诀,就是每天听4个小时英语(对于我来说就是上课),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听,半年以后保你过关(这下很多语言学校的朋友要恨我了!)。说有一点技巧,对我来讲,第一步就是模仿,仔细的模仿;第二步就是经常把自己放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面练习。所谓模仿就是听到自己懂或者基本懂的就重复几遍;所谓仔细模仿就是说话的时候要求准不求快。经常看到一些人很快的和洋人对话,似乎很流利,万人敬仰的样子。但发音不准,嘴里磕磕绊绊,其实这样到不如慢慢讲,正确讲。语言吗,就是让人家明白你,不用让人家猜你。至于第二步吗,先卖个关子,后面有个好机会讲。
最后谈谈读英语,其实是谈谈我对于读英语的看法(要低调,省得有人挑骨头)。在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总要有一些读物,如果我读每一页都要查很多单词,比如说隔七、八个单词就有一个不认识的,说明这篇读物对我太难了;如果一篇文章里面我基本没有不认识的,那说明太容易了。最好是每页有十几个词不认识,对于这些词,不要每个都查字典,可以先根据上下文猜猜,读过去,实在影响对全文或者全段的理解了,再查。当然,对于那些上课的教材,不管太容易或者太难,我是必须全部认真对待的。


我是纽约客2008-11-24 09:57:39 发布在 海外华人
谢谢江水江月。
我是纽约客2008-11-24 17:24:21 发布在 海外华人
Day 18 学校设施
在开学之前,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工的,毕竟负债经营的滋味不好受,希望能早日无债一身轻,所以只去过学校可数的几次。第一次当然是报到,第二次应该是参加分级考试,第三次好像是做新生培训,第四次应该是去选课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已经让Queens College对学生照顾的体贴周到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是外国学生,所以首先感觉到的是学校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在我读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校学生中共有来自好像是6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所说的语言中,当然英语是第一,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就是中文,当然,美国人可能把广东话、福建话、台湾话、上海话等等方言都归到中文里面了。我之所以这样解释一下,不是因为有任何歧视性的心理啊,主要是因为我只懂普通话(才疏学浅呀),而我在学校里面好像并不经常能听见普通话。话说回来,美国人这样归类也没错,毕竟台湾、香港、澳门、日本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吗(我的地理知识比较差,好像记忆里面日本是中国的一个特区吧?回归的日子还在商议中)。由于众多的留学生,Queens College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为我们这些留学生服务,记忆里这个办公室就在一栋叫Kelly Hall的小楼里面。别看办公室为这么多留学生服务,人员编制上却很精简,一个接待的秘书,一个秘书的助力,一个主管,三个人照顾这么一大摊子,而且只要是留学生的事情就都管。秘书是一个有点胖的中年白人女性,英语说的不但清晰,而且很慢,对我这样的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说,非常有耐心;助力一般是美国学生,负责帮忙传递文件,复印文件之类的;主管负责一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每次去的时候学生都不少,但每次去都觉得人家处理的井井有条的,没有混乱,没有抱怨,反正我没有看见人家处理不了的事情。想不服都不行。
Queens College为学生提供的其它设施还有:排球场、网球场、游泳馆、咖啡厅、停车场(收费的)、计算机实验室、一些小的艺术展览、书店、以及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图书馆了。图书馆是一栋四层还是五层的漂亮建筑,里面有很多幽静的角落可以安心看书。在二楼和三楼有几个大个的沙发,经常可以看见学生在上面蒙头大睡。因为我有一段时间上非常早的课,晚上睡的又晚(后半夜),所以在上完早上的第一堂课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鉴于第一堂课和下一堂课之间有个空隙,我也经常加入蒙头大睡的队伍。想想啊,安静的环境,舒适的大沙发,还透着点文化气,真是睡觉的最好场所了。这辈子睡觉效率最高的时候恐怕就是在Queens College的图书馆了,睡上半小时能精神一整天。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生坐在Queens College中间的大草坪上,有些艺术类的写生课也在草坪上面进行,学生坐成一圈听老师谈经论道。那是怎样的一块草坪啊!茸茸密密的青草,悠闲散步的鸽子,蓝蓝的天,金晃晃的太阳,两边的背景是漂亮的图书馆和科学大楼,中间远处是曼哈顿座座摩天大厦的剪影,走过去,你就能溶化在那草坪里。
Queens College的设施很多,但要说有名气的话,应该算是它的剧场了,寇登剧场。很多有名的演出都曾在这里举行,我记忆里起码有一次歌星许茹芸就是在这里开唱的。几年中自己只进去过一次,感觉里面并不是金壁辉煌的豪华,而是那种沉甸甸的庄重、古朴的美。


我是纽约客2008-11-25 10:06:39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日本同学都让我在东京大屠杀的时候搞定了。
我是纽约客2008-11-25 18:01:29 发布在 海外华人
Day 19 种族歧视与黑人
这可是个有争议的题目,从来就没人能写好过,而且很多美国人因为不小心在这个题目上说了一句不太周详的话而身败名裂。但对于美国,这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我来说说在美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种族歧视”。
要想讨论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干两件事,第一是给“种族歧视”一个定义;第二是要确定我们论证这个问题的方法。先来看看什么是种族歧视。按照我自己的定义,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多数人),对另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少数人)存在的某种偏见,以致于当第一群人谈到、想到、第二群人的时候,首先意识到的就是那种偏见,从而导致出轻视、反感等态度。(不知道这个定义能和字典里面的解释有多少相符。)按照这个定义,某些白人对待黑人,某些黄种人对待黑人,某些黑人对待黄种人,某些中国人对待河南人,某些上海人对待安徽人,宾馆服务员对待民工的态度,都可以归到种族歧视里面去。至于讨论种族歧视的方法,当然是老套路,要“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看待和认识种族歧视(我越来越发现,应该用这种态度探讨一切问题,因为这可以让你正着返着怎么说都有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哈哈,再次得意的笑!)。
很多人问过我,美国有种族歧视吗?
美国?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遍地都是。我和别人因为交通问题起摩擦的时候,白人冲我喊过“滚回中国去”;我们谈论起美国南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时候,每每说“那些”老黑;当我在一个偏僻小镇子里面结帐时,因为能说流利英语,引来黑人收银员满眼诧异(那意思是:中国人也能说英语?)。这些时候,我都感觉到了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就是这个国家生活的一部分。
哈,美国遍地都是种族歧视,好像很严重哦。但如果你问我,“美国的种族歧视厉害吗”?我只能说,不厉害,一点都不厉害,至少比中国好的多。似乎不太符合逻辑,是吧?那来吧,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认为。首先,美国存在种族歧视,但美国人承认自己国家内种族歧视的存在;就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中国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家知道自身存在很多不足,承认这些不足,当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的时候别人能做出积极的反映,很了不起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专家出面解释,就文过饰非的做法,简直是天壤之别了。其次,美国人愿意记住历史,人家起码有个马丁-路得金日,纪念那位以一句“我有一个梦想”而闻名的著名民权领袖;最后,在某种程度上,美国人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君不见,近年来经常有报道,说美国政府为以前对印地安人的种种做法正式道歉。虽然这些道歉来的迟了一些,但最终还是来了,知耻近乎勇啊。
说到种族歧视,就不能不说说黑人,我对黑人的印象很复杂。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是朋友都是亚非拉的,记得有一副宣传画里面就有个露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黑人,和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肩战斗,共同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奋斗。所以,第一印象中黑人是朋友。可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慢慢慢慢长大以后,知道的事越来越多,好像大家所描述的黑人逐渐都变了,黑人成了偷东西、抢劫、杀人、放火、堕落的代名词;所以,第二印象就是,黑人是危险的。那么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说,总觉得还是“飘”的作者总结的最贴切,黑人就象是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别人(“飘”里面指的是白人)来教导他们,帮助他们,否则极易误入歧途。在美国,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黑人,有曼哈顿上城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坏小儿,有在街上帮助他人的警察;有在Queens拿着油漆乱喷人家车库门的问题少年,有在超级市场踏踏实实工作的收银员、搬运工,也有白领阶层。工作以后,我的同事中就有很多黑人,他们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时候还有点哥们义气。你说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我在美国南方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本来主题不是说黑人的,但还是把黑人挂上了。笑话说的是一个小镇子,吹嘘自己的治安多么好,说最近三年来镇子里面没有抢劫事件,离现在最近的抢劫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破了,结果一看,是个黑人干的,但是是外地路过的黑人干的。
不管我对美国种族歧视的看法如何,但客观的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还是相对低下的。一般的体力活都是黑人干,尤其是纽约警察对待黑人的态度,有几次好像差点引起黑人的暴动。记得九十年代末有两个案子,都是和黑人有关的。一个说得是一个黑人因为小的治安案件被抓进局子,好像那个黑人叫什么阿-玛堤落什么的,局子里面的一帮警察兄弟大概真有点种族歧视,可能那天心情也不爽,所以痛扁了一顿这个黑人。打了还不算,还进行了某种方式的虐待,就是把一根粗棍子塞进这个黑人腰以下的某个部位,搞的棍子都折了,还沾满了便便。这下好了,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奋,各种媒体、民间团体纷纷请愿声援,闹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的结果好像还不错,赔了那个黑人上百万。另一个就是悲剧了,好像发生在布朗克斯,就是红番区的原型。说是一个警察的巡逻小组接到通知,有一个强奸嫌疑犯在他们附近,于是他们边呼叫增援边巡查,看见一个黑人手里拿着什么正要进一座公寓楼。这个时候增援的小组也赶到了,于是发生了警匪片里面常见的场景:警察喊话,黑人转身,警察开始开枪,黑人被击毙。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最后一查,那个黑人根本不是什么嫌疑犯,而是住在那栋楼里,出来买外卖的。更要命的是,黑人身中记得是7枪,而警察开了多少枪呢?记忆里是一百多枪,有好事者按照警察手枪弹夹的容量算了一下,在开枪的过程中,最少有2个警察哥哥还换了弹夹。警察哥哥好勇猛啊,只不过好像枪法差了点。
无庸置疑,种族歧视是一个贬义词,但私下以为,很多时候被歧视的一方也应该在表示愤怒的同时,反思一下。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例如没有排队的习惯,例如唐人街的满地污水等等。如果别人在这些方面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改正、还辩解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那些民工呢?

我是纽约客2008-11-26 13:54:45 发布在 海外华人
那个人呢?
我是纽约客2008-11-26 18:13:37 发布在 海外华人
在这个感恩节即将来临的前夜,我终于找到了窦大哥,所以把Day 9的最后一段更改如下。


在我心里,窦大哥如同亲大哥一样,他帮助我渡过了刚到纽约时候最艰苦、最无所适从、最寂寞的阶段。套句报纸上的话说,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好人。每次想起窦大哥,心中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曾经找了很久,使用了诸如亲切、怀念、温馨等等字眼,但始终不能贴切的形容这种感觉。直到有一天望着窗外发呆,几乎达到物我两忘境地的时候,悠悠然从心里漾出一首诗: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思君念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我知道了,窦大哥并未离我远去,在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组合中,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愿窦大哥和他的女儿在天堂快快乐乐,请窦大哥保佑嫂子和窦豆。
我是纽约客2008-11-26 22:24:51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感恩节快乐.
我是纽约客2008-11-27 11:54:59 发布在 海外华人
谢谢好朋友们的支持.
餐馆有专门给客人打包用的盒子.
吃剩下是个简称,不是客人剩下的.我会在后面专门仔细描述.
我是纽约客2008-11-28 11:25:18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感谢"四分之一世纪"的回复.
也许我是有很多偏见.可是我不想隐瞒这些偏见,只想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写出来.
我很喜欢您对我的不喜欢,因为这是真话.
我是纽约客2008-12-01 11:22:12 发布在 海外华人
Day 20 模特和保健品推销
为了挣更多的钱,在打餐馆工和洗衣店工的同时,我还在不停的找其他工作。某日,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说某公司正在招一批摄影模特,拍各种广告照片,不一定非要长得特帅的那种,薪酬不菲。嗯,这个工作不错,不累还能挣到钱,于是打个电话预约时间前往面试。
地点是在曼哈顿下城附近的一个办公楼里面,办公室并不是太大,摆设的挺高雅,里面只有一个年轻的女秘书,会说中国话,听口音是南方人。大概的谈了一会儿,女秘书轻描淡写的夸了俺几句,基本的意思就是俺长得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王、明星什么的,但也算眉目清秀,很有自己的特色,应该是有很多机会的(没让人这么夸过,所以有点飘了)。接下来就是正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照片,可以留下来存档,有顾客的时候也好让人家看看。咱有啊,也都带着呢,有被而来吗。黑白大头照几张,彩色大头照几张,外加彩色风景照几张。小妞看了看,说这个不行,一是太小,看不清您的风采;再就是服装不行,太简单了,得西装、休闲装什么都来几套,还给我看了几本相册,拍的确实不错。那完了,咱没有那样的照片呀。人家给出主义了,您不是没有吗,我们可以帮您拍啊,衣服我们这里有现成的,您这标准体型,肯定合身。看看人家这态度,这服务,真是没说的了,那就拍吧。小妞先开了个单子,说您先把费交了,连拍照带租衣服,一共是N美刀。好吗,在这儿等着我呢。原来就是个影楼,靠这种方法先把人蒙来,然后拿下,而且专找刚来没经验的中国人下手,我CAO。推说没带钱,赶快跑了,有多快跑多快。
后来又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电话里面说是推销保健品的。进去以后又是一位南方小妞,一脸甜甜的笑,先把你夸个够,什么年少有为啦,人穷志不穷啦,反正就差说身残志坚了。让你飘起来以后开始上课,先看半个小时电视,就我一个人看,介绍她们那种保健品的好处,应该是包治百病那种;首先讲解,黑板上画个图,这里是你,先自己推销,挣的钱足以养家糊口了;以后可以发展你的下线,做manager,每个下线买出去的都会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过几年我就会身价百万,每天坐着光剩数钱了;但目前,您得先交几百美刀的订金拿走一些东西推销。大家知道是干嘛的了吧。N年以后,我知道了这玩意儿有个正规的名字叫“传销”。

好朋友们,欢迎到我的博客参观: 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
我是纽约客2008-12-01 11:23:50 发布在 海外华人
稍等啊,这2天忙一个项目,忙完了加班写.
我是纽约客2008-12-02 10:42:54 发布在 海外华人
谢谢大家的鼓励.
我那时候数码相机还是奢侈品,只有一架135的机子,照片是印出来的.
没法上传.大家来家里作客看吧.哈哈.

我想很多人不买洗衣机可能有如下原因: 总搬家,带着麻烦;到处都有洗衣店,为什么要买呢?

小浣熊,我很愿意接近你啊.
我是纽约客2008-12-03 11:11:05 发布在 海外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