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中文】天上平原

楼主:程晓枫 字数:5566字 评论数: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我忽然想起少年时代看过的一部电影,名字记不得了,演员的相貌也已模糊,但其中一个细节至今难忘,她率领族人回到属于自己的村庄,从地上捧起一把土,忘情闻嗅。人生活在不同的时代,呼吸着不一样的空气,但对故土的深情没有实质区别。也许有人感觉好笑,我却是理解的。我没尝过土,但和故乡的关系,任何利刃也切割不断。
我出生在河南省淮阳县的一个村庄,地处豫东平原,我叫它为“天上平原”,我在小说中不止一次用到“天上平原”这个词汇。读者多次问我“天上平原”是什么意思,有的甚至想象成荒原旷野。每次我都耐心解释,豫东是河南大平原的边缘,地域广阔,非一山一河可比。但我清楚自己的解释不够精确。“天上平原”不仅仅是地理概念,也是文化版图。只是后者太庞杂了,难以条分缕析。
少年时代看戏剧《窦娥冤》,看到窦娥被冤杀,火热的六月突降大雪,我的眼睛瞬间潮湿,想老天真是悲悯。没想到在现实中,没有目睹过六月落雪,但是见过故乡的三月桃花雪。那一年,我正在程楼小学读书,只见雪,不见灾。放学回家,才知道村里的损失不大。庄稼、野草和树木,均被白雪覆盖,美丽动人。
在我的记忆里,无论日常生活还是故事传说,与寒冷相关者甚多。《卖火柴的小女孩》中的情景,我在读书前就听父辈讲过,河南乡村的农民大都睡木床的习惯,很少睡土炕。
入冬后,夜晚来临,要用棉布或草垫从外蒙住窗户,防寒气侵入。重复而无趣,但马虎不得。即使如此,仍难抵寒冷,一夜间,玻璃结冻冰霜,视线里外阻隔。天气晴好,也要近午才可化开。等不及,就须一口一口哈气。我家的窗户常留下我的嘴印子。
平原人的性格和血液里的韧性,就如墙角路边的皮尖草一样,踩断踩烂了,没几日便又挺直了腰身。这韧乃自然所赐。一方水土一方人,既养命也养性。
如果用第二个词来概括河南人,我会说淳厚。
某后生去邻村相亲,女方备以酒菜招待。女孩父亲和哥哥怕怠慢了后生,陪吃陪喝。后生酒量大,父子俩齐上阵也没陪到底,双双醉倒。据说那父亲躺了两天才爬起来。
这是朋友讲的,那后生我也认识,亲自然没相成,父亲哪敢把女儿嫁给一个酒缸?后生没有伪装,父亲认真陪客,依然宾主尽欢。类似的故事我可以一个接一个地讲,这不是证明题,难有严密的逻辑和推导,但也可以部分说明什么。
如果说韧性因自然而生,淳厚则是自然与文化的双重孕育,豫东在中原文化的交界地带,彼此融合,人的骨里便有更多的包容、宽容。
豫东平原作为中国乡土的一部分,既有整体性特征,也有着鲜明的个性。
故乡的田野,其实也可以称之为天上平原。
故乡的田野在我的记忆中,秋天是青纱帐。地里生长着一些叫不上名字的花花草草。它们把碧绿的叶子放肆地伸在阳光下,很容易被人辨识出来,然后它们会被连根挖起,成为一味不可或缺的有名的药材。此外,还生长着马莲花,马莲的叶子非常结实,几乎可以当作绳子使用,马莲的花开得漂亮,蓝幽幽的,给人一种蓝天上坠落的碎片一样的感觉。
我的乡村记忆是老家的菜园子,是田野上和姐弟们捉蝈蝈的快乐嬉闹,还有乡下马车颠簸的道路,在驮干草的马车上舒适地躺着仰望蓝天的感觉,尤其奇特,而马车上的干草垛柔软舒适,在有节奏的摇晃中,有催眠的特殊功能。故乡的马车一般都是胶皮轱辘,跑起来轻快利索。赶马车的人在故乡都叫“车老板子”,也同样利索,甚至有几分彪悍,一根长长的鞭子在手,随着一声脆响“驾”,马车就噔噔噔地跑向前去,在乡间的道路上扬起一片灰尘。
我二十岁上离开河南豫东天上平原,后来平均每年便回归故乡一次,回归故乡不为别的,只为去给我埋在故乡的父亲的坟前烧几张纸。父亲的坟在一片茂密的田园里,坟上有一人多高的青青的芦苇。从田间小道到父亲的坟前要穿过一片同样茂密的,甚至让你感到拥挤的向日葵方阵,向日葵们擎着骄傲的葵花盘,用带刺的叶子阻扰着你的进入,那一刻你觉得梵高笔下的向日葵都不足以表现我故乡父亲坟墓前那片巨大的向日葵方阵。金黄色的向日葵、碧绿的芦苇,还有高大的杨树,这都是故乡田野留给我的意象,说印象,当然也可以。
故乡的小河、小树林和河堤上都曾留下过我的脚印,一个北方少年在北方的夏天里放肆地撒着欢,或者和小兄弟们一起匍匐在瓜园的垄头里,去窃取甜蜜的西瓜。虽然有被看瓜人当场捕获的危险,但是我们乐此不疲,这一切都是故乡田野给予我的珍贵纪念。
雪一落,春节也追了上来。
乡村的记忆是童年和青春混合的记忆。
乡村是中国的乡村,城市和乡村之间应该是互补的、互惠的,甚至也是互为师长的。没有中国的乡村,就没有中国的现实和未来,因为中国的乡村代表着民族、历史以及珍贵的土地。
过去,红薯是豫东平原一带老百姓的主食,大部分土地用来种红薯。人们用犁扶起一道道红薯垄,然后手捏秧苗,抠出土窝栽上,再浇一点水,它就扎根生长。那些根,有的慢慢变粗变大,成为红薯。
凭空结出一个个红薯,需要好多养分,光靠根须吸收远远不够,还要靠秧子帮忙。它长出许多叶子接受阳光,还从垄顶爬到沟底,生出一些不定根,从这里汲取肥料,而后再向相邻的红薯垄登攀,秧尖昂扬,企图再去另一个沟底。秧子上一旦生出不定根,可能长成指头大的小红薯,消耗和分散养分,所以人们在夏天要经常翻红薯秧,将它翻到土垄的另一边。红薯秧暂时悬空,过几天它还会下沉地表,再生出根来,秧尖也会在另一个方向继续前进。因此,在红薯秧生长的旺盛期,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翻它们一次。
小时候,我对红薯秧的这一习性十分好奇,多次蹲在红薯沟里仔细观察,看它多么努力多么倔强。我想,如果不翻秧,放任不管,它大概就会一直长,一直长,长到地外边,翻山越岭。我白日做梦,恍惚间觉得自己变成一根红薯秧,嗖嗖地长,拖拖拉拉,到处扎根,四处观望。
红薯秧被人翻来翻去,终其一生,也只能移动两三米。本来,它的生长期应该和红薯一样长,但那个年代红薯产量低,一亩只收一两千斤,不足以填充人的肚子,只好提前割秧救急。稍嫩一点的前半截秧子被捽下,留下已经老了的后半截,断茬处滴着液泪,继续陪伴土里的红薯。红薯秧还不能多捽,妇女们把红薯秧背回去切碎,或者马上吃,或者晒干了长期保存。在那些秋高气爽的日子,麦场上,院子里,街两旁,都晒满了绿生生的红薯秧碎屑。它晒干了没有分量,大风一刮容易飞走,所以要围一圈茓子挡住。
初秋捽红薯头子,成为一个惯例。
家里有个红薯头子囤,也成为庄户人家的标配。红薯头子囤的旁边,一般还有个糠囤。收完红薯,人们将红薯秧也收走晒干,将上面残留的叶子抖落下来,用碌碡压碎装进囤里。后来有了粉碎机,干脆把红薯秧连梗带叶都打成糠。这些糠,一般用于喂猪,饥荒年头也拿它喂人。
以红薯为主食的年代虽然难熬,但有一些场景、一些经历还是给我留下了美好回忆。
我们兄弟姐妹翻红薯秧的经历,让我经常回想。我们斜排成阵,每人负责一垄。人手一根长木杆,尖头都被沙土磨得很锐利,像冷兵器时代的长矛。顺着红薯沟往前一插,再一挑,青翠的红薯秧嗖嗖翻飞,去了红薯垄的另一边。这时,常有蚂蚱和螳螂惊惶逃跑,或跳或飞,我们就去追去逮。逮住后取下头上的苇笠,用苇笠边缘的细麻绳将它压住。收工时,每个人的苇笠上都是满满的一圈,如果更多,则用狗尾巴草穿成串拴在苇笠上。回家炒熟,便是一盘香喷喷的下饭菜。
三伏天里,红薯秧长势最旺,每一个叶子都由叶柄托举着,向着天空全面展开,表达它们对太阳的爱意。休息时,有些小姑娘常常用它做耳坠:采下叶子,掐掉叶片,将叶柄擗开,往左掰一下,往右掰一下。擗到底掰完了,由表皮连缀成一个长串。那个时代不许女性戴首饰,她们将这种坠子搭在自己的耳朵上,轻轻摇头,颇具风韵。我学会了,独处时也曾做过几条,却不知道给谁戴。这个手艺,从此荒废。
还有深秋晒红薯干的场景。那时收下红薯,除了装窖用作红薯种并随时吃,大部分要晒成红薯干储存起来。虽然要用“抢子”把一个个红薯切成薄片,要把红薯片子撒在地里均匀摊开,如果来了雨还要急急忙忙抢收,整个过程很辛苦很劳累,但那些在太阳下晾晒的红薯干漫土遍野,像天上落下的一片片白云,还是让人心醉神迷。
不过,童年记忆中的红薯秧又鲜活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它那倔强的样子、奋进的姿态让我振作。
母亲告诉我,今年秧的红薯,无论产量还是价格,都比去年更高。有的品种亩产六千多斤,在地头就卖,能卖四五千元。如果放到窖子里储存,春节前出货,还能进一步增值。有人通过土地流转,秧一百多亩红薯,能挣几十万元。
我看到,红薯收走了,红薯秧却被随随便便扔在地里。问一个年轻人,怎么不拉回去,他说,自己不养猪,不用它做饲料,做饭用液化气,也不用它做柴火,拉回去也没有用。扔在这里,有的养殖场会拉走做饲料,一亩地给四十块钱。如果没人来收,也就不管了。
我拿起一把红薯秧看看,它们一根一根都很短,秧子上也没有不定根。我早就知道,现在的红薯早就不是过去的品种,已更新换代无数次。新品种的秧子短,不用翻秧。我问年轻人,现在还有没有人捽红薯头子吃,他笑一笑:“都什么年代了?除了一些老年人偶尔吃一回,年轻人没有吃它的。”
我手扯一根红薯秧,想我十多年的经历与见闻。我一路走一路看,从乡村到城市,从山岭到海洋,大千世界,入目入心。我沐浴着八面来风,吸收着多种营养,但还是保留着老红薯秧的秉性,忘不了自己的卑微出身,一回到家乡的土地上就感到踏实、舒畅。
现在,让我说喜欢的作家,我会列出一长串名字,但初始读俄罗斯作家的作品偏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喜欢俄罗斯作家笔下的草原。花草、树木、河流、山峦,春有春景夏有夏韵,秋风浩荡白雪飘舞。与天上平原自是不同,但又有极多相似,有时觉得写的就是我的村庄和田野。
彼时,我渐渐意识到,环境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发现美和欣赏美的能力。这当然不是美化,不是虚假的、目的性极强的想象和包装,而是自然的、蕴含着真情的书写,隐藏着对生活的感情。如果不是热爱文学,我恐怕永远不会用别样的目光去凝视天上平原。
我的一些同乡,十几岁便去往遥远的他乡并定居,期间短暂回家,如同过客。我不是一步远离故乡,走走停停,时时驻足回望。
这使我的打量多了些层次和角度,也正因此,豫东平原在我眼里更加立体更加丰富,摇曳多姿。既是高耸的,必须仰视,也是细小的,可放在显微镜下观察。作为一名写作者,能拥有这样一片丰饶的土地,甚觉幸运。
远离家乡,我更加关注她。
在我的作品中,除了风俗的印记,自然的烙印更多。眼皮被沙石树皮抽打着,极痛。但就是这样,我也没有感觉到害怕。我被狂风裹挟,依然紧紧抱着包袱,耳朵捂不住,只能任由沙粒扑击,还有断断续续的鸡鸣狗吠。不知什么重物撞到我的后背,感觉被刺破了皮肉。待寒意袭来,浑身发冷,我才感觉到害怕。不知黑旋风要将我卷到哪里,也许我要魂归天外了。
正是天上平原让我的想象生出双翅,这是她对我的恩赐。
来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相信每个时代的人都会想象,并以自己的认知勾画遥远也不遥远的图景。
我的少年时代,村里人关于将来世界的描述有过争议,那句话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至于从哪儿传到村庄的,我并不知道,我知道的是,有人向往有人不屑,更多的是高度怀疑,认为比天上掉馅饼更加渺茫。不屑的多是村里有见识的老人,因而他们的判断对我这样的少年有着极大的影响。
家里一直用煤油灯,铁焊的灯壶,细而长的灯嘴,油捻由灯嘴伸出,每燃一会儿,捻头处便会有灰烬凝结,即所谓的灯花。灯花需剪断,否则灯火愈来愈小。剪灯花是技术活,剪少不起作用,剪多灯可能就灭了,需要恰到好处。后来改换有玻璃罩、可来回拧捻的灯,亮多了。但也需剪灯花,在灯旁看书稍久,鼻孔依然如先前那样被熏黑。电灯和电话,如天方夜谭,不敢想的。
我在村里就读小学,初中考上淮阳县曹河乡第二初级中学(曹河二中)。学校有电,是自发的,只在规定时间,多半时间还是靠油灯和蜡烛。某日下晚自习,有同学邀我去乡政府驻地的村里看电视。
那是我第一次看电视。桌上是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机,约三四十人围着,少半坐着,多半站着。看了什么已经忘了,但那场景一直记得。门敞开着。播映结束,我随人流离开。回去的路上,我占了极大便宜似的,脚步欢快。
初中毕业,村里终于通了电。但也就是照明,没有一户人家有电器。煤油灯,自然消失了。
乡村有各种艺人,如石匠、铁匠、木匠等,他们并非单靠手艺吃饭,种地是主业,技艺是辅佐性的,是兼职。在我们村也有外出做小本生意的人。他们把村里的物品拉到他乡,再拉了村里需要的东西回来,有公也有私。拉运物品的同时,他们还承担着另外一种角色:讯息传播。他们把乡村的故事带往世界,同时把世界的消息带回乡村。从另一个意义上说,他们是乡村和世界的通道,或曰信使。对于闭塞的村庄,有无这样的通道和信使,大不一样。
土地承包之后,家家户户都有自留地和责任田。当然村庄和世界的通道没有断,反而更宽更广了。从没出过村庄的人也开始往外跑,只要有意愿,机会随时有。似乎一个瞬间,一切都不同了。旧的消失新的涌现。借用一句话,变是永恒的,不变是暂时的。世界一直在变,只不过以往缓慢流动,如今突飞猛进。
确实,城市化是不可逆的,我生活的村庄几年前也搬迁到了乡镇所在地,统一的排子房,统一的结构和布局。
但是否就可以断言乡土消亡了?
我不认同。
在我看来,乡土不仅是土地、村舍、生活方式,还是风俗、礼节、文化,是它们的有机组合。一些东西消减,另一些东西又融进来,适时适运生长。从这个角度讲,“不变”亦有着永恒性。
在长篇小说中,我也试图探讨这个问题。比如祖奶作为接生婆,如今这个行业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助产师、月嫂。但在生的能力、活的态度上,在情感的丰富上,现在和过去并没有区别。
天上平原也同样,始终处在变化中,自然,从不同的角度观望,色彩意义也不一样了。如曾把人刮到天空的黑旋风,现在有了新的用途,用来发电。
从省会郑州回周口老家,一路可见风电机群,如起舞的白鹤,已成为豫东平原的另一道风景。
但无论生活怎么变,骨子里的韧仍然在,那份朴实仍然在,我对她的深情仍然如初。
程晓枫2023-02-01 11:49:52 发布在 散文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