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之清

楼主:爱种花呦 字数:510字 评论数:4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海瑞被任命为淳安知县。他看到这里“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户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的“不均之事”,决定重新清丈土地,规定赋税负担。这样,淳安农民的负担有所减轻,不少逃亡民户又回到故乡。除清丈田亩、均平赋役外,海瑞在淳安还推行保甲法、明断疑难案件  、兴办社学 。
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爱种花呦2022-08-15 09:53:42 发布在 煮酒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