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论(三):孝道争议与儿女义务

楼主:znb1369 字数:2103字 评论数:5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孝道争议与儿女义务
——家庭关系论(三)
文/老庄友华


01
自五四以来,批判传统的伦理道德,一直都将孝道作为头号标靶。而且大量的谴责,并不是没有道理。
在传统价值体系中,孝是最高道德:“百善孝为先”。古人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合称“人生八德”。从大汉王朝开始独尊儒术,推崇三纲五常、孝治天下。直到民国政府推行新生活运动,依然高举着“八德”的旗帜。
历代王朝都将孝与忠刻意混淆,抬举到无比的高度,正是需要臣民以国为家、大孝至忠,需要严苛的礼法来维护至上的皇权。在家国不分、等级森严的家天下模式中,臣民形同君主的儿孙,只能是人身依附、绝对服从。
孝道上下尊卑的不平等观念,显然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但孝道掺和政治,实属统治者增加合法性的生拉硬扯。政治之孝的实质,在于权力由上级任命的政治伦理。如果由此全盘否定生活之孝,也不是没有问题。
“孝”字,古人解为“子承老也”。这种长幼有序,应是农耕时代家庭稳固的基础。父母终将老去、成为离不开儿女照顾的弱者。孝敬又是一种人类独有、牲畜并无的情感。也可以说,子孝不比父慈,不是源于人性深处,没有那么强烈和稳固,子女并不容易自发地爱父母胜过爱自己。
民间有道是:“娘有儿心,儿无良心!”
慈禧也曾作诗云:“可怜天下父母心!”
人性无约束,兽性就泛滥。这就需要道德权威的规范约束,需要官府权力的强势维稳。因此,传统孝道,重点在约束晚辈的思想行为;伦理道德,主要是防范人性使然的乱作为或不作为。而“食色性也”之类,人民的自觉性高,也就不劳政府强制推行了。
道德楷模古来多。早很多年,朝廷就立了“二十四孝”的牌坊。其中的老莱子,还是俺老家的先贤。但七十多岁的老人家,亲自出演“斑衣娱亲”,真有必要、真值得推崇么?还有那些埋儿奉母、恣蚊饱血之类,完全不是正常人应该做、做得到的事,而且肯定也违背了孔孟的本意。
znb13692022-05-27 23:23:15 发布在 天涯杂谈
02
批判孔孟之道,高度契合了革命教义,在改开前也一直是主流意识形态。近二百年前,那份轰动世界的《宣言》,就已石破天惊地声明:“要同传统的观念进行最彻底的决裂!”
在时代大潮中,孝子贤孙秒变成了坏人,广大群众誓言拿起笔作铁扫帚,将其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如今反孝道人多势众,奇怪吗?
反思与批判传统文化,不是没有正当性必要性。但无论反对支持,首先必须尊重事实。许多人爱拿西方文化来批驳孝道,可是看看《圣经》十戒,排在不可杀人、偷盗等戒律之前的,分明就有“不可对父母不孝。”
不知反传统者想没想过:民众如果失去道德约束,能不能建成文明社会?在缺乏宗教传统的国度,还有什么资源可以取代传统文化,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伦理规范?孝道固然含有统治者、腐儒们的诸多扭曲异化,是不是也还存在合乎天理人道的内核?
传统文化不应该、也不可能全部抛弃,只能采取扬弃、保守的态度。时代不同了,孝道的内涵无疑需要更新。孝道的说法要是嫌不中听,改说爱或感恩之类也不是不行。但儿女对于父母的那份孝心,是绝不应当缺失的。
儒家讲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的同理心有错吗?我看不仅没有错,称之为普适价值也不为过。
现代文明崇尚博爱。这样的广博之爱,难道就不该分享给父母?我看不仅要给,还应该给的更多一些。
孝敬父母乃天经地义。一个人从生命诞生,到养育成长,所能接受的最大、最多恩惠,无不来自于父母。且儿女的成熟,意味着父母趋向衰老、余年不多,是以常有“子欲孝而亲不待”之悲。古人将孝顺看作对父母慈爱的一种回报。有人说:对父母都不好的人,不可能对别人真好。我相信,一个人对父母的态度,反映着最真实的人品。对于不孝儿孙,俺是避之唯恐不及。
《诗经》在华夏人文的源头,汇集了纯朴的初心、真挚的情感。年轻时不解其中味,现在静心读读,确实很优美很感人:“哀哀父母,生我劬劳……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znb13692022-05-28 13:29:42 发布在 天涯杂谈
03
《百度》对孝的释义:对父母尽心奉养并顺从。一位事业有成的同龄朋友,少小丧父,成年后尽心孝母,闲聊中曾多次说起:孝顺孝顺,顺就是孝,对老人最好是从精神到物质都尽量顺着。
这种现代版顺从,不是儿女还要听从父母之命去工作生活,而是晚辈不要干涉老人的生活意愿。这与反传统者所谓“道德绑架”,大概还差着八杆子远吧?
老年人自尊心脆弱,不应失去起码的尊重。衰老是一个很悲哀又无奈的过程,我能想象到的最可怕的老去,就是头脑还清楚,行为能力渐渐丧失,直至完全身不由己。暮年余生,生活上要靠照顾,精神上更需慰藉……
前辈们对家庭和社会都已尽过了责任,且习性固定,来日无多,就该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只求少留遗憾就行。尽管老人也被称为“老小孩”,晚辈却是不能真拿爹妈当孩子来“管”,即使出于善意的“为你好”,也不构成让老人“听话”的理由。儿女对长辈要有起码的尊敬,既无道理、更没权力施以说教、责难甚至强迫。
老年人多害怕孤独,很希望儿女的陪伴。而父母越老,和儿女的共同语言越少。对于很多儿女,奉养父母只需要经济上尽力,最难的还是真有孝心、多点陪伴。当年,李春波唱出的《一封家书》,还有春晚的一曲《常回家看看》,都曾响彻中国、感动大众。
孔子的“色难”说,有人说是孝顺父母的最高境界。孔老师曾如是回答子夏问孝:对父母要做到和颜悦色,才是最难的!仅仅是有了事情,儿女替父母去做,有了酒饭让父母吃,这样难道就能算孝吗?孔子说的是,对父母最好的孝顺,不止要赡养、更还要恭敬。细想这“色难”说,要惊叹的不止是先人的慧眼,更有几千年不变的人性。
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道德观念,都在持续地变化更新。古人对于儿女义务的诸多高标准严要求,而今大约既做不到、也没有必要。但是文明社会,不能没有儿女义务的底线。可惜这道底线,迄今尚未形成广泛的共识。一个社会要由法律规定儿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究竟当喜还是堪悲?
znb13692022-05-28 22:11:09 发布在 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