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理由都不是粗暴行径的籍口

楼主:修一哥2017 字数:750字 评论数:1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委区政府通报,大庆市红岗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王某某因工作方法不当、简单粗暴被免职,并调离执法队伍。事情的起因是在3月23日,王某某带领工作人员对该区中心村某理发店进行检查时,因该店2月份以来3次未能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且当日进行相关执法检查时仍然不够配合,王某某情绪较为激动,发生了撕毁该店卫生许可证的不当行为。
虽然事出有因,但作为一个执法者不能控制个人情绪规范执法,甚至野蛮执法的行为仍然不可原谅。红岗区相关部门对其作出的处理既是给当事人王某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为自己的不当行为付出代价,也再次为其他执法者敲响警钟:执法需要保持理性,防疫不是意味着就可以为所欲为,任何理由都不是粗暴行径的籍口。
王某某是卫生监督执法局局长,是红岗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班长”,他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执法队伍中的其他人。今天局长能够“撕”理发店的执照,明天他的下属就有可能对管理服务对象爆粗口,或者做出其他“出格”的举动。幸好有舆论监督,有红岗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及时、妥善处置,让违规执法者受到了相应的处理。否则,任其发展下去,王某某的所作所为自然会被下属所效仿,甚至还会作为他们衡量执法行为的“尺子”。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体现的是一名执法人员应有素质,代表的党委、政府形象。我们整天在强调要“依法治国”,身为公职人员更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岂能执法犯法?
近年来,黑龙江省持续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坚决整治作风顽瘴痼疾,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收到了良好成效。然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党政机关、执法队伍必须在作风建设上再发力、在规范执法上再聚焦,坚持秉公用权、依法办事,加强制约监督,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提升法治服务,让“粗暴”“野蛮”行径销声匿迹、无影遁形。
修一哥20172022-03-26 16:53:48 发布在 红袖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