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中有案,章莹颖案不简单

楼主:我是纽约客 字数:1272字 评论数:1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章莹颖案的最新消息是,检方已确定用绑架致死罪和伪证罪起诉嫌犯克里斯滕森。貌似案件的侦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但下面这些信息其实暗藏玄机。

在追加起诉的第一项罪名的补充材料中还写道:章莹颖在被绑架过程中死亡;克里斯滕森使用令人发指的残忍手段虐待受害者。这一条就很意味深长。因为检方用这条罪名起诉嫌犯,在法庭上是要提交证据的。检方敢于这样言之凿凿的说话,必定取得了关于“令人发指、残忍手段、虐待”等等的证据。

尽管检方取得了章莹颖死亡过程的证据,可是章莹颖本人依然没有下落,那么只可能是下面几种可能性之一:
1)确实没找到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很多所谓“令人发指、残忍手段”的证据都将是间接证据,在法庭上对嫌犯的起诉就不那么有利了);
2)确实找不到人,只能找到些痕迹了(这和检方的用词“令人发指、残忍手段”很吻合),可能嫌犯真的非常变态,已经让章莹颖这个人物理消失了。如果是这样,那章莹颖的家人也没有继续留在美国的必要了,如果只是想参加对嫌犯的审批,明年开庭再去也可以,毕竟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呢。
3)或者,还有一种可能,人找到了,但因为某种原因不能说。最后这一点看似不可能,但其实相当有可能,因为媒体还报道:章莹颖家人之前已从检方处获得相关讯息,但基于与检方达成的保密协议,无法公布细节。这个“无法公布细节”可以解释为克里斯滕森毕竟只是嫌犯,要在法庭上定罪后才是罪犯,所以不公布某些细节是为了给嫌犯一个“公正的”审判。但这条消息是否话外有话呢?人如果找到了,公布出来并不会带给嫌犯任何“不公正”的影响,毕竟,找到人和人一定是嫌犯杀的是两个概念。那么为什么不公布出来呢?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利益。什么样的利益才能让美国人帮忙捂着盖着呢?一定是涉及到美国人自己的利益。第一个可能就是嫌犯实在太变态了,对章莹颖干的事儿实在太恶心了,说出来美国人自己都寒碜;或者,是国家之间的利益问题?比如说章莹颖的研究领域?总之,这个事儿一定和美国人利益有关。美国人的利益是美国人的事儿,但章莹颖的家人为什么要帮忙保密?分析来分析去,最大的可能还是利益,保密符合章莹颖及其家人的利益。对父母来讲,孩子没了,金钱上的补偿已经是非常小的利益了,但其它方面呢?怕美国人对家人不利?那就回国以后再揭露,美国人也明白从这个角度堵不住章家的嘴。还有什么可能呢?是不是有些事情说出来对章莹颖本人及其家人也不好?毕竟,章莹颖到达美国后2个月的生活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内容,克里斯滕森为什么选择章莹颖为受害者也还是个未知数(有些分析只能说到这个程度)。

让我们静待明年的审判。如果在法庭上检方能够提出确凿的关于嫌犯“令人发指、残忍手段、虐待”等等的证据,嫌犯被判有罪,而章莹颖的下落依然不明,那这个案子就真的值得玩味了。
我是纽约客2017-10-11 20:15:33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更多关于章莹颖消息,见天涯博客http://blog.tianya.cn/blog-2631527-1.shtml
我是纽约客2017-10-12 15:01:40 发布在 海外华人
恶魔岛(Alcatraz)更新,“ 恶魔岛:美国历史上最阴森恐怖的监狱”内容已更新,请见微信公众号:


我是纽约客2017-10-27 11:47:47 发布在 海外华人
“美国奇观:在时间的薄雾里窥探被遗弃的小镇”
已发在我的天涯博客。

我是纽约客2021-05-19 13:47:27 发布在 海外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