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工信局违法乱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

楼主:吉祥岚山 字数:4924字 评论数:30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换言之:改革前的合法工龄已包含了退休养老权益,即“视同缴费”,除法定取消对象外,它本来就固定存在着,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存在这部分工龄

吉祥岚山2019-11-04 11:25:44 发布在 天涯杂谈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9年9月1日施行)增添了第十条:“(十)、、、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党中央确实英明伟大!为福建省相关问题量身定做了该条款,由于福建省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着滥用【闽劳险(1991)009号】对抗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使得众多本该合法退休养老人员老无所养!比如:福建省福清市工信局(原经委),采用欺诈、隐秘、造假和耍赖等手段,谋杀和暗杀下属职工的合法工龄,使得受害者们在办理退休养老手续时才发现,之前的所有“视同缴费”工龄已被主管局“买断”了!党和国家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更何况福清市工信局是造假的“买断工龄”?!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视同缴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为保障富余和下岗人员的固有权益,更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的英明决策!试想,假如都像我们福建这样,一个最小的科级单位(福清市工信局),就斩杀了数以百计下属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全国得有多少人老无所养、病无所医?民不聊生啊!甭说“凝聚民心”了,那是要亡党亡国的呀!这种违法乱纪行为实际上是祸国殃民的罪恶!

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增添的第十条,不难看出,福清工信局无疑是全国最典型的(没有之一)! 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激发责任与担当 !我们希望,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强大威慑力之下,福建的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彻底整治!然而,心有余悸啊!党和政府三申五令严禁“买断工龄”,福建某些单位都可以不择手段地长期对抗,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不会也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及“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所扼杀在福建基层?!请上级领导监督!请全体民众拭目以待!
吉祥岚山2019-11-11 21:50:3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
吉祥岚山2019-11-13 07:22:1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已发在福建省长信箱上的承诺:之前本人承诺:“福清工信局,你有丝毫依法,我即放弃诉求!”,现追加承诺:若谁比我更符合“视同缴费”,我也放弃诉求!请及时依法处理,谢谢大家!
吉祥岚山2019-11-14 10:46:07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
吉祥岚山2019-11-14 22:30:0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四条:“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换言之:改革前的合法工龄已包含了退休养老权益,即“视同缴费”,除法定取消对象外,它本来就固定存在着,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都存在这部分工龄,福清市工信局的行为不但违法违规而且违宪!
吉祥岚山2019-11-15 11:00:54 发布在 天涯杂谈
福清市工信局“买断工龄”已是违法行为,更何况是造假的“买断工龄”?

1、国家劳动部(劳部发1995年262号文件)指出“买断工龄”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予以纠正。(请问①:20多年前就必须纠正的错误,到现在咋还没纠正?)

2、中共中央、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请问②:负责了啥?连我们血汗工龄都要不择手段剥夺,是负责到底,还是赶尽杀绝?!)

3、1999年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请问③:国家人社部所指的“任何单位”,至少包括基层各局吧?)

4、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请问④:本人原单位正是出售企业开发房地产,也适合该规定吧?)

5、《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 (注:《劳动法》真英明,的确无须"买断工龄"!况且当时“国务院第111号令”也已出台,传说中的补偿金很高,请问⑤:不是采取不法手段,谁会傻到自杀工龄呢?)

6、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早在1998年就明确指出:所谓企业“买断工龄”的做法(即企业按职工工龄给一次性经济补偿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再给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绝不允许的,也是不合法的。(请问⑥:既然贵局的顶级上司说了,该做法是不合法的!是绝不允许的!你们为何还要对抗到底?!)

7、朱镕基总理2002年9月13日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指出:“所谓的‘买断工龄’是错误的,中央从来就没有这个提法,只是讲可以补偿解除劳动关系。”(注:对啊,总理都知道,我只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根本不存在“买断工龄”,请问⑦:国家总理的指示你们也一直对着干吗?!)

8、国家劳动部(劳办发[1994]340号)规定:申请辞职的富余职工,经企业批准,在办理辞职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费、、、但无论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否,其辞职前和再次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注:本人辞职时,不但已参保4年多,且连续工龄已远超15年的最低养老标准,即便截止那非法的(闽劳险[1991]009号)出台时间,我照样也早已符合了,请问⑧:为何非要跟我过不去?难道是、、、、?)

9、(1993年4月20日国务院令第111号)第十条 职工可以申请辞职。经企业批准辞职的职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注:当年,正因为国家发布该命令,我们才遵令申请辞职,请问⑨:岂能拿幽灵文件来谋杀国家法令,暗杀我们的合法工龄呢?!)
吉祥岚山2019-11-15 18:06:4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tflglb 2019-11-15 18:10:51
友情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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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吉祥岚山2019-11-15 22:09:0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更多的内容与事实,敬请查阅:
天涯论坛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能否整治福建社保养老乱象?http://bbs.tianya.cn/post-92-614165-1.shtml
凯迪:以案说法:《福建省福清工信局违法乱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3483982&boardid=25
人民网、福建省委书记留言板: 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62296
吉祥岚山2019-11-16 09:59:55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
吉祥岚山2019-11-16 15:16:1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花满楼正义 2019-11-17 06:35:57
打击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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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
吉祥岚山2019-11-17 08:31:02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
吉祥岚山2019-11-17 15:17:3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
吉祥岚山2019-11-17 21:40:1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天涯论坛-以案说法:http://bbs.tianya.cn/post-law-823571-1.shtml
吉祥岚山2019-11-18 08:38:30 发布在 天涯杂谈
顶!《福建福清工信局违法乱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亟待整治》新闻快报:https://tieba.baidu.com/p/6331801450
吉祥岚山2019-11-18 17:23:39 发布在 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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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岚山2019-11-18 22:38:44 发布在 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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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岚山2019-11-19 17:30:57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吉祥岚山2019-11-20 09:40:43 发布在 天涯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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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岚山2019-11-20 17:39:49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廉政曝光台:https://tieba.baidu.com/p/6331810704
吉祥岚山2019-11-21 00:32:46 发布在 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