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群音——香港那些歌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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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群音·序

话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大陆这边的“表叔”、“阿灿”一听到“香港”二字便两眼发光,“心向往之”。
不可否认,那时的民众,都有一定的“香港情结”,而这种情结,主要来自香港影视剧的熏陶、渲染。比如拿我来说,八十年代初生活在农村,当时全村仅有一户“土豪”拥有一台12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土豪”倒也与民同乐,夏天时常把电视机搬在院中,供大家瞻仰,还蒙条红色纱巾,冒充彩电。全村老少蜂拥而聚,小小院落水泄不通,挤不下的,只能爬树上房。
当年,电视台领导十分与时俱进,《射雕》、《上海滩》、《霍元甲》三大神剧基本实现了同步引进,让久经革命文化洗礼的群众大开眼界——啧啧,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个天地,江湖恩仇,时代风云,洒脱自由,情深意重,英雄不再高大上,他可能是个傻子(靖哥哥),是个混黑道的(许文强),还可能是个鸦片瘾君子(霍大侠)。而这个天地的建造者就是“香港”。
毫不夸张地说,这些电视剧给人们编织了一个绮丽、迷幻的梦,让大家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当然,节目结束,人们还得回到现实,首当其冲就是找个无人处,把憋了很长时间的一道尿,畅快淋漓地解放出来。很可惜,某户人家的土房后面,成了完成这个使命的地方,没想到,久而久之,土房竟然被众人的尿沖塌了一角!
就在土房房主发誓要找见祸首,将其“凶器”没收了的时候,我告别农村,来到了城镇。几年后,我走入了另一处让我对香港更加痴迷的场所——录像厅。
在这个混杂着汗味、烟味和臭脚丫子味,不时能看到有人很享受地搓着身上的污泥,然后拿在鼻子底下闻一闻,再在空中弹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的地方,我认识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狮子山、中银大厦等地标;蛋挞、叉烧包、烧鹅等食物;还有小马哥、宁采臣、刀仔、黎耀辉这种丰神俊朗的男子,也有曼玉、楚红、祖贤、淑贞这种绝世风华的美女;除了乱世儿女情深意切、英雄好汉万人往矣令人感动外,雨夜屠夫、屯门色魔、三合大圈、吕乐跛豪的阴暗面同样暴露无遗。
总之,我对香港的了解大多都是通过港剧、港片,虽然这种了解有可能是美(丑)化、虚假的,和现实有一定差距,比如港片中黑道横行,古惑仔意气风发,但实际几百人甚至几十人“晒马”、血拼的场面根本不可能出现。不过港佬对内地那种又爱又恨的情感却一直贯彻始终,像上面提到的“表叔”、“阿灿”称呼,以及经常大呼小叫的“大陆公安”,“97末日”,表现了部分人的傲慢、无知。
虽然如此,但无法阻挡我对香港的喜爱,因为这其中参杂着一份很深的情怀在内,是我少年和青年时期最快乐、最美好的回忆,如果没有香港为华人贡献众多影视、明星、文化、歌曲,我想世界将会多么的寂寞。
“1997快点儿到吧 八百伴衣服究竟怎么样
1997快些到吧 我就可以去香港
1997快些到吧 让我站在红勘体育馆
1997快些到吧 和他去看午夜场”
这首艾敬的《我的1997》,真是说出了当年多少人的心声啊。


通过香港影视剧的传播,不仅让我们认识了香港,更认识了香港的明星以及一首首粤语歌曲。
我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对港乐的前世今生并不了解,只能以自己的经历说说我听粤语歌曲的过程。
和许多我这个年龄段的人一样,我最开始接触的粤语歌曲,不外乎《铁血丹心》、《两忘烟水里》、《梦里几番哀》、《上海滩》、《万里长城永不倒》等等电视剧主题曲。对于一个北方小屁孩来说,只要电视里传出这些听不懂的“鸟语”,就特别兴奋,因为它预示着一场好戏马上就要开演了。
这也从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我为什么直到现在仍喜欢粤语歌曲,一听到粤语歌曲就感觉亲切、舒服,通俗地讲,我就是巴普洛夫的那只狗,而粤语歌曲则代表了可以带来精彩、刺激,满足我精神需求的铃声和红灯。对,它有个科学用语,叫做“条件反射”。
香港的造星运动是影视歌全面发展,海陆空集体出动,因此,一个明星不仅要演电视、拍电影,还要出唱片,即使五音不全,跑调能跑他姥姥家的人,也会有一两首“代表作”。典型的如成龙大哥,嗓音干瘪,演绎浮夸,就这也挡不住出了两三张专辑,混成了“歌手”。
这个情况,从另一方面来看,为推动粤语歌曲的普及起了极大作用,比如某一明星的“追星族”(那时还没有“粉丝”这个词),但凡和偶像有任何关系的事物,都会予以热烈捧场,偶像出新歌了,没听过还好意思说自己是“死忠”?由此及彼,从这个人听到了那个人,从一首歌听成了两首歌,逐渐成为粤语歌曲的发烧友。
我也经历了这个阶段,我那时的偶像之一是刘德华,自从通过电视、电影迷上了他的风采后,便密切关注和收集他的任何动向,歌曲自然是重要一节。那听了老刘,就一定要听其他三位“天王”;听了天王,就一定要听前辈谭、梅、张;听了谭、梅、张……还有什么是不可以听的?
说实话,我虽然喜欢粤语歌曲并听了多年,但因为对粤语的理解程度,一直停留在“扑街”、“冚家铲”等几句粗口上,所以一句听不懂。当年,《再向虎山行》有一首插曲,开头两句是“老包,喂,老包”,我始终搞不明白这个“老包”到底是何许人也,多年以后对照歌词才恍然大悟,原来人家唱的是“留步,喂,留步”。
但是,语言问题并不妨碍粤语歌曲的欣赏,相对于国语歌曲,粤语歌曲有着独特的韵味。首先它在音乐上更加丰富、时尚,不要忘了,早期有很大一批粤语歌曲用的都是东瀛曲调,而日本正是亚洲音乐的龙头老大;其次,粤语发音十分适合唱歌,粤语共有9声,比普通话的4声多了一倍,因此,粤语歌曲可谓抑扬顿挫,百转千回,绝对是种美的享受;最后,粤语是中国现存拥有最多古汉语元素的方言,不少粤语歌曲的歌词古色古香,炳炳烺烺,即使去掉曲子,也是一篇绝佳的好文章。这就要感谢香港有一批好的填词人了,他们的文学休养绝不在知名作家之下。
不可否认,现在的粤语歌曲已是江河日下,听者寥寥了,“港乐完了”的声音倒不是无中生有,空穴来风。一种文化的推广或者曰“占领”、“入侵”,必定是两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遥想当年,香港和内地,就是一个现代都市和一个封闭村落,港台文化自然无往不利,引领潮流,而如今,内地早就繁花似锦,娱乐丰富,粤语歌曲式微,沦落为小众,也在情理之中。我认为,粤语歌曲要想重现往日辉煌,恐怕是不可能了。
这样也好,就让尘归尘,土归土,回忆的去回忆,离开的便离开,只要曾经喜欢,失去了也无遗憾。
正如谢安琪的《年度之歌》,唱的正是落幕场景,结合粤语歌曲的由兴到衰,听来不免唏嘘:
“全年度有几多首歌 给天天的播 给你最愉快的消磨
流行是一首窝心的歌 突然间说过就过
……
谁曾是你这一首歌 你记不清楚 我看著你离座
很高兴因你灿烂过 高峰过总会有下坡”
是呀,“谁又妄想一曲一世,让人忠心到底”?
gj04782019-08-11 18:00:02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歌神传说



他高傲,但是宅心仁厚;他谦虚,但受万人景仰;他可以把文雅辞藻运用得出神入化,也可将市井俚语转化成一首首动听曲调。他究竟是庄严的宗师?还是浮滑的浪子?没人知道。但是可以肯定,每个人都给他一个称号:歌——神。

歌神的大名,不叫史提芬周,而是SAM HUI,许冠杰!

事情还得从上世纪六十年代说起,那时,香港这个地方的音乐主要以外国歌曲为主,什么披头士了,猫王了,鲍勃·迪伦了,总之听、唱本土粤语歌曲是很“Low”的,大概情景是:“哇靠,你听粤曲?”“你才听粤曲,你全家都听粤曲。”

看见没,粤语歌曲的地位就是这么低,直接导致人才凋零,创作低迷,仅有的几首,也是从粤剧中衍生出来的小调,要想流行,简直做梦。

彼时,有一家在50年代从广州移居香港的家庭,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家中四个小子,分别是“文武英杰”。老幺许冠杰自幼对音乐很感兴趣,从16岁起,便陆续组建了多支乐队。当然,受风气影响,演唱的都为英文歌曲。

摇滚青年许冠杰穿着喇叭裤,留着长头发,时常抱着吉他在电梯口“LOVE YOU、LOVE ME”的哀嚎,不仅经常受到大厦管理员的驱赶,还被有国乐背景的父亲看不顺眼,逼起剪掉长发。我想,他那时憋着一口气:“哪天给你们瞧瞧俺的本事。”

这一机会在1971年来了。那年许冠杰和大哥许冠文在TVB主持一档节目,某天大哥向小弟炫耀自己写的一篇外出旅游返港后的心得体会,小弟一看如获至宝:“哎呦,不错呦。”大哥一巴掌扇过去:“好好说话”小弟立即重新赞叹:“猴赛雷!”

大哥给小弟看这篇东西是有目的的,希望他谱上曲,在节目中演唱——你不是玩乐队的嘛,那好,拉出来溜溜。

许冠杰不辱使命,低头走了七步后,曲子成型了!而这首歌,就是鼎鼎大名的《铁塔凌云》。

《铁塔凌云》一经面世,香港人为之疯狂,仿佛一下子都找到了初恋的感觉——那么新奇,那么甜蜜,那么与众不同。反正火的不得了,由此成了香港名副其实的第一首粤语流行歌曲。

之后,许冠杰一发不可收拾,又相继创作和演唱了多首粤语歌曲,均获得了成功。最厉害的是,他将粤语方言俚语写入歌中,反映香港市民日常生活及当时的社会现状,既风趣幽默,又针砭时弊,赢得了普通市民的热烈欢迎。

1974年,许冠杰推出首张粤语专辑《鬼马双星》,后来评论界普遍认为,正是这张专辑揭开了香港当代流行乐坛的序幕。至此,在许冠杰的带动下,粤语歌曲开始大行其道,香港歌坛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所以,许冠杰的伟大,在于开一代之风气,是粤语流行歌曲的鼻祖。换句话说,我们今天能够听到那么多好听的粤语流行歌曲,见识到那么多的香港歌坛巨星,都是拜许冠杰所赐。

否则,粤语歌曲可能一直停留在民歌小调上,少人问津,或者还得等个一二十年,出来个张冠杰、李冠杰什么的,才能发扬光大。你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怀着感恩、崇敬之情,对许冠杰说声谢谢呢?



那位问了,许冠杰的牛叉,仅仅体现在粤语流行歌曲之父的身份上吗?他“歌神”的称谓又是怎么来的?

好,就说说这两个问题。

许冠杰,创造了多项香港第一:他是第一个开个人演唱会的香港歌手,当然,那是七十年代中,音乐圣殿红磡体育馆还没有建成,所以演唱会的地点在香港大会堂。

等到1983年红磡体育馆建成,许冠杰当仁不让地又是首位在此开演唱会的人,其后,红磡成为检阅一个歌手歌坛地位的场地,你说你是天王巨星,但是没有在红磡开过演唱会,那也白搭。

许冠杰的《鬼马双星》是第一首英国BBC电台及香港英文台播放的中文歌。同名专辑在东南亚总销量达15万张,破纪录是“晒晒水”啦。据说,当年想买到这张专辑,腹肌一定得六块才行,为啥?要抢嘛,身体不行你能扛过其他人?好多未婚少女为此都被挤的怀孕了,哭着喊着要许冠杰负责,许冠杰只能唱着:“我时常清风两袖,吊儿郎当最自由。”连说“sorry,sorry”。

此外,许冠杰不仅歌唱的好,演电影也不在话下。1974年,由许家兄弟合演的《鬼马双星》(没错,歌曲《鬼马双星》正是这部电影的主题曲)取得了625万港币的票房,打破了香港电影的票房纪录。

1982年,新艺城开拍《最佳拍档》,以片酬200万港元的天价邀请许冠杰主演,人们都认为是疯了,要知道,当时的二百万,在香港大约可买十套一百平方米的房子。但是新艺城的几位老板觉得这个价钱很合理,这可是许冠杰呀!果然,《最佳拍档》狂收2800万,又一项纪录诞生了。

对于这些,许冠杰早就在歌里唱的很明白了:“我地呢班打工仔,一生一世为钱币做奴隶。”

许冠杰在香港是巨星中的巨星,绝对的No.1:

“我觉得我们应该再一次为Sam(许冠杰),我们乐坛的大哥大,乐坛的的歌神,再一次的致敬!”当1992年,许冠杰隐退时,一个曾看过他演唱会,并一直保留着票根的“粉丝”这样评价他,这个“粉丝”叫谭咏麟。而许冠杰“歌神”的名号据说也是这样来的。

“和Sam合作是我毕生音乐事业中的一个突破性的时刻,也是最值得我兴奋的时刻!因为阿Sam是我最钟意的艺人!”说这句话的人在1988年和许冠杰合唱过一首《沉默是金》,他的名字叫张国荣。

“在我心目中许冠杰才是真正的歌神,以后我与Sam同台的时候请大家不要叫我‘歌神’,这样我会很尴尬,在我的心目中许冠杰才是永远的歌神。”第二代歌神张学友对于第一代歌神,毕恭毕敬。

“我们一般都不唱别人的歌的。但是这次唱别人的歌,是向大哥Sam歌神致敬!”beyond翻唱《半斤八两》时如是说。

还有,周华健、王杰、刘德华、陈百强这些“后生仔”都曾表达过对许冠杰的敬仰,不少人直言是许冠杰开启了他们的音乐之路。

在功绩面前,许冠杰倒是看的挺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许冠杰是歌坛甚至香港的标志和精神。当香港人面对九七显露恐慌时,是他大力唱出“香港是我家,怎舍得失去她,实在极不愿,移民外国做递菜斟茶”安抚人心;当香港经受SARS,又相继失去张国荣、梅艳芳时,是他在2004年告别舞台十多年后,重披战袍,一连开了38场演唱会,给大家打气……

许冠杰是洒脱、豁达之人,也唯此在所有令狐冲的扮演者中,虽然年龄最大(1990年拍《笑傲江湖》时42岁),却最符合人物神韵。如今,70多岁的他,依然宝刀不老,时不时穿着最爱的豹纹和歌迷们聚聚,带着大家回忆一番当年的风采,继续笑傲江湖。

这,既是一种传奇,更是一种境界。

不说了,人生在世,正如歌神所唱:“其实开心好简单,最紧要好玩。”
gj04782019-08-11 19:45:33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凤舞九天



话说1965年12月,香港准备举办开埠以来首届歌唱比赛,并且有个很夜总会的名字——“香港之莺”。

该消息立即在港岛引起了轰动,不少爱好音乐的年轻姑娘趋之若鹜,纷纷报名参赛,幻想着夺得冠军,由此登上舞台、发行唱片,成为一代歌后。

其中,某中学的两名学生最为积极,不仅自己报名,还发动其他同学踊跃响应,可惜大部分人自知唱歌像杀鸡,本着“不去丢人”的态度拒绝了。至于其他人,两人也不勉强,唯独对一个家里经营江浙食品生意的姑娘百般劝说,一云:“时代春风吹满地,咱不努力谁努力!”一云:“出人头地有三利,房子车子和凯子。”当然,两人没说的是,拉她入伙,龙井虾仁、西湖醋鱼、水晶肴肉绝对有的吃。

这个姑娘姓徐,名郧书,她对比赛之所以兴趣不大,其实是有原因的。小徐童年的梦想,是当空姐或者护士,来一段制服的诱惑。更重要的是,她天生一副“豆沙嗓”,嗓音低沉、带有磁性,而当时受追捧的唱法是甜美、柔弱,也就是“娇滴滴”,其嗓子明显和流行不符。

但不管怎么说,小徐最终经过一番软磨硬泡,答应陪二人参赛了,临走时还根据同学要求,让家里做顿好的,回来后化悲痛为食量。

比赛当天,小徐选唱的歌曲是白光的《恋之火》。白光如何人也?为四十年代上海滩七大歌手之一,代表作有《如果没有你》、《等着你回来》,名声显赫。

一曲终了,小徐忽闪着大眼睛看评委席,果然和她想的一样,几位评委无精打采,像死了老娘一样,对她的演唱没有一点兴致。

一个秃顶首先点评:“你这个嗓子嘛,嗯,怎么说呢,嗯,反正,嗯,总之。要不这样,晚上你来我房间,我给你‘深入’地指导指导。”

一个猴屁股脸点评:“同学,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嘛?你这个声线不是来唱歌的,纯粹是来吓人的。隔壁邵氏正在招一批给哭丧配音的演员,我建议你去那里试试。”

一个香肠嘴点评:“演唱的终极奥义是给听众带来一种欢愉、舒服的感受,那么请你想一想,是百灵鸟的啼鸣还是火车的呜鸣能达到这种效果?当然是前者,所以我们要选的是周旋,而不是张飞。”

就在小徐恨不得找一处地缝钻进去的时候,此时,评委席正中居坐、始终未发一言的一位40多岁的女性轻轻咳嗽了一声,其他人立即闭嘴。她慢悠悠地说道:“这个小妮子唱的真像我。”

秃顶一拍手:“哎呀,我说怎么有一种十分特别但又说不出来的感觉呢?原来演唱的太好了,我们这些普通人根本无从评价嘛。”猴屁股脸和香肠嘴随声附和:“对,对,我们都被这美妙的歌声吓着了,周旋那种温柔的嗓音虽然好听,但是豆沙桑更有味道。第一,绝对的第一!”

就这样,小徐莫名其妙地夺得了冠军。事后她打听到,原来那位40多岁的女性,正是白光本尊!

自此,小徐正式踏入歌坛,并起了一个艺名——徐小凤。

接下来50年,徐小凤的人生就是一串数字了:拥有数十张白金唱片;辉煌时曾在1年内出了7张专辑;所有唱片歌曲加起来可供电台连续播放3天3夜;是第一个在红磡体育馆举办个唱的女歌手;1992年连开43场个唱,被列入当时的世界纪录。至今仍是最短时间内,在红馆开演唱会最多场数的歌手。

她犹如神凤般飞舞九天,卓尔不群,独领风骚。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据说,徐小凤那首著名的《顺流逆流》,正是本人经历的真实写照。歌中唱到:“不经意在这圈中转到这年头,只感到在这圈中经过顺逆流,每颗冷酷眼光共每声友善笑声,默然一一尝透。”

是谁对她发出“冷酷眼光”和“故意挑剔”?徐小凤没有提及,所以我们也不知道,不过,这位香港歌坛“大姐大”,一路走来,确实并非一帆风顺。

前面提到,当时香港社会流行的是邓丽君般的“娇滴滴”,而徐小凤的中低音则太过“另类”,受众寥寥。所以即使她获得了歌唱比赛冠军,也没有引起唱片公司的注意,试想,谁愿意做赔本买卖?

面对这种情况,徐小凤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夜总会、歌厅跑场子,最辛苦的时候,一晚竟然连赶13场,唱到虚脱。

直到1969年,在拿到冠军4年后,徐小凤才有机会发行了首张唱片,但是销量一般。接着,她连续发片,最终凭着一股不放弃的精神,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她、喜欢她,由冷门成为热门,由另类成为主流,由山鸡成为凤凰。

在香港歌坛,徐小凤地位超然,被尊称为“殿堂级歌手”。我的理解,殿堂是供奉神呀、仙呀的地方,一个歌手能成为殿堂级,那和神仙无异了。

当然,对于我们这些普通听众来说,称号其实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一个歌手好不好,还得靠人品和歌曲说话。

徐小凤的歌曲不必多言,她那浑厚、圆润的嗓音,简直犹如天籁,在华人女中音里,小凤姐排第二的话,恐怕其他人还得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格排第一。

另外,徐小凤台风稳健,永远气定神闲,一副大家风范,标志冬菇头,波点裙,一般人还真驾驭不了。

再说说人品问题,徐小凤为人随和、低调,极具老派歌手的优良传统。2005年一场演唱会,她因为感冒了状态不好,所以让观众保存好票根,有时间会为大家再补办一场。这个承诺在两个星期后便兑现了。而为了补办这场演唱会,她又多开了8场。

套用CC踢歪的说法,徐小凤绝对是“德艺双馨”的老一辈艺术家。换作朱军采访徐小凤,一定被感动的哭天抢地,如丧考妣。

如果《顺流逆流》这首歌反映的是徐小凤的歌唱生涯,那么哪首歌可以说明她的感情故事?我想《无奈》最为适合。

1994年,媒体曝光徐小凤曾在1974年至1979有过一段婚史,可算娱乐圈隐婚的先驱者。不过,离婚后的徐小凤感情一直空白,唯一承认的一段情,是和汽车经理廖辉,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两人因买车结缘,但后来也是无疾而终。

徐小凤坦言:“专业上,如果要求不高的话,我是成功的。但是感情上,我是一个失败者!”她也曾幻想遇到一个人,共组一个家庭,可是却觉得很难,“一首好的歌,可以把它固定在录音带上、唱片上,永远不变,但一个人、一份情,又怎能如此简单,永恒而不变”?

某次演唱会,一名观众向她大声地喊了一句:“徐小凤,我爱你!”她在台上回答:“我也好爱你们,如果不是为了你们,我早就嫁人了!”这句话可不是随口敷衍,当年廖辉要求徐小凤放弃一切,随他到美国定居,正是徐小凤无法割舍演唱,才导致无奈分手的。

有一年,徐小凤到美国盐湖城旅游,一个人望着无边的盐湖,突然感觉自己好像站在月球上面,十分孤清,不禁泪流满面。

此情此景,徐小凤的心里,或许吟唱的就是那首《无奈》吧:“我本想跟你淡然退,无奈此去不易,看我一脸茫然,与眼中困惑,你不忍转身去……期望这段情延长下去,无奈消失似露水,相处每一剎,都痴痴醉,谁又会舍得你……”



因为早期三地文化的隔阂,所以诸如许冠杰、徐小凤等老歌手进入内地的时候,已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巅峰早过,活跃降低,所以影响力远远不及后辈。

在这方面,徐小凤的情况相比许冠杰,似乎要好点(单论唱歌),主要由于两件事使她的声音得以广泛传播。

第一件,1989年,徐小凤在春晚亮相,演唱了《明月千里寄相思》和《心恋》两首歌,其美妙歌声和雍容华贵的装扮,绝对够得上“惊艳”二字,就此“吸粉”无数,我虽然当时年纪小,却也是其中之一。

这次演出,给我较深印象的还有,舞台设置与舞伴搭配明显十分洋气,与那时春晚的“土”有着极大区别。果然事后得知,徐小凤的这两首歌均在香港录制,人家根本就没到春晚会场。想想也是,以小凤姐的身价,还真请不起。

早在1980年,徐小凤的出场费就是顶级的10万元,若是私人聚会,歌酬更高达20万。即使现在徐小凤退出歌坛多年,其演唱会的价格,仍是全港最高的,什么“四大天王”统统排后。

第二件,1986年,TVB出了一部电视剧,名为《流氓大亨》,虽然起了一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却讲述了一出兄弟撕逼、人生莫测的正经故事。男女主演是万梓良和郑裕玲。

这部电视剧后来引进了内地,也揭起了一股收视热潮。此剧的一个情节直到现在仍让我耿耿于怀,就是吴启华XX周海媚。哎,没办法,谁让周海媚那么漂亮呢,而且当时周正值20岁妙龄年华。

该剧和徐小凤有什么关系?关系老大了,徐小凤演唱了该剧的主题曲《城市足印》以及插曲《婚纱背后》。随着电视剧的热播,这两首歌在内地也是街知巷闻,扩大了徐小凤的知名度。

通过这两件事,徐小凤在内地拥有了一大批忠实拥趸,并且相伴至今。

说到万梓良,其实和徐小凤挺有缘分,他还曾经饰演过“小凤”,不过那个“小凤”姓陆。上点年纪的人一定知道我说的是1986年TVB的《陆小凤之凤舞九天》。

江湖传闻,古龙对徐小凤痴迷不已,1973年准备创作一本新书的时候,便给主人公起了个“陆小凤”的名字,借此表达对徐小凤的爱慕,可惜佳人并不领情,还在当年的一首《柔道龙虎榜》中大骂:“恶心,恶心。”

对不起,以上一段是我瞎编的。陆小凤和徐小凤当然没有一点联系,1973年徐小凤还未成名,古龙不可能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一号人物。

1973年,徐小凤24岁,徐父、徐母和天下所有父母一样,为她的婚姻操心,并使出了“大杀器”——安排相亲。对此,徐小凤是拒绝的。

通常,徐小凤来到相亲地点,见到那个不想见的人,一张口便开门见山:“我是被安排来的。”

对方:“我也是”

徐小凤:“太好了。那我们假装出去走一走,让他们(父母)高兴一下吧。”

然后两个人随便溜一圈,握手,拜拜。

也许是被逼的急了,次年,也即1994年,徐小凤和郑永福(郑经翰)在加拿大秘密注册结婚,5年后离异。不过,对于这段婚姻,徐小凤和郑经翰都三缄其口,不置可否。

那么,是不是可以说,徐小凤的经历告诉我们,有时“剩女”并不可怕,剩到最后,终成“圣女”。
gj04782019-08-11 21:30:46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一代妖王



1985年除夕,有鉴于前两年春晚的轰动效应,中央电视台这年的春晚玩了个大的。有多大呢?直接将演出场地设置到了能容乃1.5万人的北京工人体育馆!

可惜,这次演出搞砸了,事后央视不得不向全国人民道歉,态度还算诚恳。只是以后央视再没有低下过高贵的头颅,即使有比85年更烂的春晚,也没见说什么,还不让人批评。

我之所以提到1985年春晚,盖因我今天要说的这个人,曾出现在当年的舞台上,他便是大名鼎鼎的罗文,罗记。

罗文在当晚一连演唱了三首歌,光看歌名就知道绝对的三观正确,充满正能量——《共享欢乐年》(应景)、《在我生命里》(励志)以及《中国梦》(提前了27年啊!)。看着罗文一身白色西装,规规矩矩的深情演唱,并自称是位“舞台工作者”时,我的爷爷赞叹道:“这个人不错。”我想,我爷爷一定是把他当成了张明敏那样的香港主旋律红色歌手。

如果,我爷爷知道这位罗先生其实“妖”气冲天,大胆出位,不知会不会惊吓到。

罗文,本名谭百先,生于广西百色,幼年随父母到广州定居,其父在解放前是一名银行职员。

少年时代的罗文,十分喜欢粤剧,初中毕业后报考了粤剧学校,但是没被录取,这就和他父亲的职业有关了,你想啊,那时是60年代初,家庭成分何其重要,你的出身不是贫苦大众,而是带有资产阶级剥削特色的金融业,怎么够格进入戏校继而为广大的工农兵服务?

此事,对罗文造成了极大影响,甚至产生了“逃离这个没有一点机会的地方”的念头。所以,1962年,罗文借着给母亲买药(其时父亲已经去世),来到香港,一去不返。

当然,在任何地方也不是不努力就能成功的,初来咋到的罗文,第一份工作,是给亲戚的裁缝店当帮手,这份工作包食宿,但没有薪水。后来他又从事过戏院带位、银行练习生等等基层工作。

1967年,罗文与几个同样爱好音乐的哥们,组成业余乐队“罗文四步合唱团”,算正式出道了。那时,组建乐队十分时髦,出名点的有许冠杰的“莲花乐队”、泰迪罗宾的“花花公子”乐队等。

和所有乐队一样,四步合唱团的主要演唱地点是酒吧、夜总会,因此他们经常和醉鬼互相看不顺眼,发生一些“你瞅啥”,“瞅你咋的了”的冲突,去后门小巷内约架。打完后。罗文等人继续登台演唱,简直能文能武。

1972年,四步合唱团解散,罗文又和沈殿霞组成了“情侣合唱团”,两人从此建立了一生的友谊。由于罗、沈关系密切,一度导致郑欣宜追问母亲沈殿霞,她的老爸是不是罗文?幸亏郑少秋比较理智,没有追究帽子绿不绿,要不一个小李飞刀,一个侠盗香帅,动起手来可是惊天动地。

1年后,罗文单飞,但事业并不顺利。一次,罗文与某个当红歌星同台演出,该歌星演唱完,观众热烈拍掌要求返场。此时正好罗文出台,观众一看,立即变掌声为起哄。那一刻,罗文下定决心:“你不欢迎我,我就要加倍努力,一定要唱到你欢迎。”

彼时,正好有个去日本发展的机会,罗文义无反顾,踏上东瀛。

在日本,罗文遇到了一个让他最终变成“妖”的人……



在日本,罗文过的很不顺利,直到苦捱3年后,参加了电视台举办的“全日本歌谣选手比赛”,连续获得了十周第一名,并最终拿到冠军宝座,才有了一点名堂。

不过,这个冠军对罗文来说还是其次,日本之行,他最大的收获是接触到了歌手泽田研二的表演。

泽田研二何方神圣?他是日本视觉系艺人的鼻祖,其风格大胆、前卫,简单说就是怎么出格怎么来。罗文看到这种风格,立即菊花一紧,心里有了方向。

不久,罗文回到香港,将泽田研二的风格嫁接在自己的作风和表演中,开辟了华人视觉系艺人的先河。观众们傻眼了,第一感觉是“吓死宝宝了”,等反应过来后,就一个字评价:“妖!”

这里要说一下,粤语中,“妖”是一句粗口,自此,罗文“妖人”的名声便传开了。当然,后来随着罗文的成就越来越高,“妖”的意思也发生了变化,主要指其妖冶、妖媚、风骚、魅惑。

那么,罗文的“妖”体现在哪里呢?

表演方面,流苏、晶片、闪钻、透视等服装只能算小儿科,高跟鞋、红唇、浓妆等跨性别打扮也不少见。

某年演唱会,罗文好友,日本歌手森进一前来捧场,演到一半时,罗文身着一件由60条狐狸尾巴做成的长袍出场,森进一一看:“哇靠。这么辉煌,一定是压轴之作。”所以就退场了。事后森进一听说,接下来罗文又穿了一件用5000支孔雀翎做的长袍继续演唱,后悔的连肠子都绿了,仰天长叹:“囊呆死呆!”

这件孔雀战衣,是罗文的宠爱,只有在两次演唱会穿过。

1981年,罗文更是拍摄了一组裸照,用在新专辑上,一时城中洛阳纸贵,他的屁屁成了那时石破天惊的热点。

罗文的《激光中》,不仅是第一首粤语Rap,也被称为香港“第一妖歌”。

还有,罗文的伴舞,称做“四大妖姬”。

香港演艺圈有三“妖”,“小妖”是陈百强,穿什么都一派公子贵族范,“女妖”是梅艳芳,造型百变,十足坏女孩,而“大妖”无可争议地就是罗文了。

罗文本人,对“妖”这个字也十分喜欢,他和人聊天时,常常“妖”来“妖”去。他说:“最‘妖’的生活态度是,你要很爱任何一件事。”

这点,罗文做到了,生活中的他,极其“贪靓”和喜欢“扮野”,陈百强去世时,他和林姗姗一起去殡仪馆,特别嘱咐穿的一定要“靓”,可是陈姗姗却穿了一件牛仔裤,罗文大骂:“你知不知道尊重人,Danny仔(陈百强)上面见到你,第一个踢你出门口。”并且告诉林姗姗,以后给他送行时,必须穿的花红柳绿,金光闪闪,“有多妖就多妖”。可惜,当真到了那一天时,林姗姗因为顾及世俗和传统,穿了一件黑色服装,她相信罗文在天上会理解。

粤语的“表演”,叫“开骚”,这个词很好地解释了罗文的举动,试想,不“妖”怎么能“骚”呢?罗文的妖,正是对舞台的尊重,对观众的负责,他追求一丝不苟,出奇出新,就是要在舞台上给观众带来欢乐,带来听觉和视觉的享受。罗文的好搭档甄妮,对此一语道破:“他(罗文)是一个‘妖怪’,一个真正成功的艺人,一上台就像被鬼附身一样,达到‘忘我’的境界。”

这样看来,罗文自称“舞台工作者”,确实恰如其分。

2002年10月18日,罗文因肝癌医治无效逝世,终年57岁,彻底告别了他心爱的舞台。

助手替罗文选了很多四季衣裳和鞋袜陪葬,把整个棺铺得满满的,其中有一对是罗文很喜欢的Gucci蛇皮靴,让他在那边依然“妖”,依然“靓”。

罗文去世,金庸题词“歌在人心”。

黄霑写了副挽联送别:“罗记啊罗记,即使唱片没有留住多年雷霆声韵,你的好歌金曲浓情,也必于乐迷心目中,秋夜春朝,随喜随忧,随时再现;百先(罗文本名谭百先)呦百先,就算荧屏未及录尽当日风骚身影,那些强人奇行妙事,还会在知音思念里,樽前酒后,惹愁惹笑,惹我重温。”

而甄妮决定,此后再不和人对唱《铁血丹心》和《世间始终你好》(不过后来还是唱了)。
gj04782019-08-12 20:15:19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情为何物



话说,邵氏大导李翰祥和张彻一直“尿不在一个壶里”。张彻说李翰祥是“锦袍银甲的霸王,腰间却露出半截算盘”,形容太算计。而李翰祥也不客气,在其作《三十年细说从头》挖苦张彻:“(张彻)在邵氏的后山上拍起武侠试验片来……一上来就是三本铁公鸡,真刀真枪,拳拳见肉。所以每天都把小哥儿几个打得鼻青脸肿,后来一看拍出来的拷贝,个个都傻了眼了:全部镜头,都是一字长蛇阵,雁别翅排开得乱打一锅粥,不是中景,就是大远景。”这叫“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

不得不说,两位大导不仅拍电影有一套,损起人来也是各有千秋。不过,他们虽然一个长于女性,一个擅拍男儿,影片风格八竿子打不着,但却有一个共同爱好——脱衣服。李之风月片,罗衫轻解,风情万种;张之武侠片,盘肠大战,豪情无限。反正都是光着膀子,赤膊上阵。

在70年代的时候,张彻那批“打得鼻青脸肿”的小哥儿里,有个叫傅声的。此人出身名门望族,人既机灵,长的又帅,很受张彻及师兄狄龙、姜大卫的喜爱。

1974年,傅声和狄龙在台湾拍戏的时候,一天,狄龙夫妇给他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只见该女子长着一副混血面庞,浓眉大眼,清秀可人,傅声一见,立即目瞪口呆,魂不守舍,忙问人家姓名、芳龄和电话。

姑娘微微一笑,说她名叫甄妮,是名歌手,芳龄十八,电话“就不告诉你”。

自此,傅声对甄妮展开了强烈攻势。要说傅声,绝对够得上王婆所讲的“潘驴邓小闲”,更重要的是,其实甄妮对傅声也是一见钟情。甄妮后来回忆道:“我们一见面已有触电的感觉。”

但这件事却受到了傅声父母的反对,为什么?因为甄妮的年龄比傅声大了三四岁,虽说“女大三,抱金砖”,可人家张氏家族(傅声本名张景贤)不缺金,不缺银,童年也没少过母爱,犯不着找个老妈子宠着。

傅声不干了,声称非甄妮不娶,如果家里不答应,要么自杀殉情,要么出家当和尚。父母还能怎么着,只能老泪纵横,点头同意。

1976年12月4日,傅声和甄妮在香港美丽华酒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筵开二百馀桌,轰动一时。就连邵氏大佬邵逸夫也感叹:“年轻,漂亮,身体强壮,有钱,有名气,真是什么都全了!”

据现场人员绘声绘色地描述,婚礼开始之际,甄妮伸出5个手指,对傅声说:“这下你逃不出我的五指山了。”傅声则突然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当然,我宁愿相信傅声这一哭是激动兴奋,而不是哀叹步入“坟墓”。

婚后,甄妮将歌唱事业从台湾转到香港,接连取得佳绩。傅声的电影,拍的同样有声有色。在生活上,二人的恩爱也是羡煞旁人,可是,由于傅声年纪较轻(为了结婚,他曾将年龄虚高了两岁,即22岁),甄妮管教颇严(傅声一直称甄妮为“大人”,可见一斑),所以坊间也曾流传傅声结交损友,借酒消愁,婚姻亮起红灯云云。

不过,二人情比金坚,能真正分开他们的绝对不会是这些真真假假的传闻,而是——生死。

1983年7月6日,傅声在返家途中乘坐其兄驾驶的汽车发生交通意外,次日不治身亡,享年29岁。一位前途无量的明星自此陨落。

此时,甄妮人在日本,得知消息后立即返港,可惜见到的只是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办完丧事,某夜甄妮吃了二三十粒安眠药,准备随夫而去,幸亏抢救及时,保住一命。傅声死后,甄妮再未嫁人。1987年,甄妮利用傅声的冷冻精子,生下一个女儿。

多年后,甄妮忆及傅声,仍满怀深情:“我希望下一世(和他)也是(夫妻),生生世世做足七世夫妻。我爱他,到今天都是。 ”

为了纪念亡夫,甄妮特意演唱了一首歌,名叫《再度孤独》。

“Love is over 现我再度孤独

不知怎过每一天 没有你在我身边

Love is over 现你笑面不再现

只好飘进记忆中 共你再度两相牵

Love is over 夜已渗在空间里面

空虚的我更空虚 没有你在我身边

Love is over 现我跌坐空屋里面

漆黑里我低泣 但你已是听不见”

若问情为何物,答案就在歌中。



很多人认为,傅声的死,虽然让甄妮痛不欲生,但也成就了两个人:

第一个,名叫陈元龙。70年代,陈元龙进入电影圈,但是发展很不顺利。曾有传言,当时陈元龙打算投奔到邵氏张彻班底,和傅声混,但傅声出事了,此事也黄了。无奈,陈元龙就去了嘉禾,没想到一炮而红,还起了“成龙”的艺名。

这事稍稍有点扯,成龙的成功和傅声的死,应该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说傅声影响了成龙,确实是真的。傅声开创了功夫小子的先河,其表演谐趣、调皮,这种风格为刚开始找不准定位的成龙指了条明路,受此启发,成龙拍了《醉拳》、《蛇形刁手》,逐渐成名。

第二个,名叫刘福荣。1983年张彻开拍《上海滩十三太保》,傅声饰演“十三太保,一夫当道!教头快刀、浪子富翁、学生少爷、熊虎鹰豹、眼镜烟嘴、长枪难逃”中的“学生”,但没拍几个镜头,就出了车祸。张彻只好重新选了一个与傅声形神皆似的新人,这个幸运儿就是只有二十二岁的刘福荣。刘福荣的名字可能大家不熟悉,但他另一个名字就很有名了——刘德华。

我觉得,除了以上两人,还有一个人也受到了傅声之死的影响,便是香港“狗仔队之母”、主持人、作家查小欣。

傅声葬礼结束不久,出事时驾驶汽车的其兄找到查小欣,说要爆猛料,内容主要涉及傅声和甄妮之间的婚姻私事。

报道一出,甄妮不让了,要求查小欣所在媒体公开道歉并开除查小欣。此事弄得沸沸扬扬,过后黄霑私下对查小欣说,这个事对她好过于坏。果然,查小欣一下子出了名。

查小欣算是领教了甄妮的厉害,其实,她做做功课,就可知道甄妮不是善茬。甄妮的一生,绝对是彪悍、战斗的一生。

甄妮生父是奥地利人,祖母是西班牙人,这两个国家不知道属不属于“战斗民族”,但甄妮的混血基因,却是绝对美的冒泡。

从小学开始,甄妮就被称做“发电机”,电压之高,方圆几百米人畜皆灭,尤其雄性物种没一个能逃脱的。

中学就更不得了了,每天甄妮放学回家,后面必定跟着二三十个男生,口里喊叫着:“小妞,约不约?”虽然甄妮怒目而视:“约你妹!”但也无济于事。这时,甄妮老妈往往提着菜刀冲过来,才能将这批小子赶跑。看来,甄妮日后的泼辣,继承了其母遗风。

由于追求者太多,男生经常争风吃醋引起冲突,学校为了避免情况恶化,只得建议甄妮转学。转学没几天,甄妮就被星探挖掘,步入了歌坛。

成为歌手后,甄妮的斗争也没闲着,最著名的一段恩怨,是她和凤飞飞的“甄凤相对”。相传两人因《枫叶情》电影主题曲爆发抢歌不快,最终落选的甄妮对凤飞飞耿耿于怀,直到2012年凤飞飞去世,甄妮才松口:“年轻时哪个没做过傻事、错事?”

如今,甄妮仍脾气火爆,辣味十足,被他骂过的后辈包括陈奕迅、张柏芝、陈晓东、房祖名等等。尤其2013年指责邓紫棋“无家教”,引发好一阵风波。

邓紫棋既然号称“巨肺”,那么见到甄妮还敢当空气?殊不知,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甄妮就被黄霑冠以“乐坛巨肺”之名了。这不,“老巨肺”给“小巨肺”上了一堂礼仪课。

不过,对于 “巨肺”这类虚名,甄妮比之后辈看得很开,她说:“我们唱歌是用嗓子,根本不用肺。黄霑其实是想说我其他部位很巨大,但是他不好意思,所以就说我‘巨肺’。哈哈,其实没所谓啦,人生嘛,雾里看花就好了。”

讲真,黄霑的眼光还是很“独到”的。
gj04782019-08-13 18:58:56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名剑风流



郑少秋有很多花名,这些花名,反映出了他的历程、特点和个性。

第一个,“排骨秋”。刚进演艺圈的时候,郑少秋瘦骨嶙峋,身体单薄,所以被人叫做“排骨秋”,有人甚至怀疑他在吸粉。

幸亏郑少秋不在北京,否则一定成为朝阳区群众的重点监控对象。

第二个,“搏命秋”。为了能在圈子中站稳脚跟,郑少秋付出了极大努力,其辛苦程度近似搏命,因此获得了这个绰号。

郑少秋曾拜粤剧名家陈笑风为师学习粤剧,又拜著名武指刘家良为师学习功夫,其他诸如唱歌、跳舞、骑马、舞剑等等,他均有过认真研究。同样是当年的小鲜肉,比之如今那些徒有光鲜外表,肚子里一堆屎者,强的何止百倍。

第三个,“大侠秋”。郑少秋的功成名就,来自于饰演的各类侠客,其“古装第一人”的称呼,绝对名副其实。郑少秋演大侠,为了让一个持剑的眼神恰到好处,合适剧情,要体会半年;为了让古装动的漂亮,会反复对着多面镜子练习衣带如何才能飘逸。

所以,那时我们看到的乾隆,不是只懂得吹胡子瞪眼,要多猥琐有多猥琐张某林,而是功夫高超,泡妞一流的潇洒“四爷”;那时我们看到的楚留香,不是卖羊肉串和丑到痛心的朱某天和任某齐,而是玉树临风,“我踏月色而来”的正宗香帅;那时我们看到的张无忌,不是娘娘腔苏某朋和愣头青邓某,而是深情款款,有情有义的郑(张)教主。

第四个,“扮野秋”。身为演员,郑少秋塑造了一批批经典形象,可谓演谁像谁,演谁谁火。

2007年,香港媒体评选出“百大香港经典电视角色”,郑少秋一人独揽七个经典角色,位列第一。尤其排名首位的丁蟹,甚至引发了香港股市的“丁蟹”效应,试问还有哪个角色有如此能量?

“扮野秋”还指郑少秋多才多艺,模仿功夫一流,他模仿罗文唱《激光中》,比罗文还妖,他模仿郭富城劲歌热舞,比郭富城还狂野……

第五个,“劲秋”。有人说,粤语中“劲秋”(也叫“劲抽”)这个词,便是典出郑少秋,意即非常厉害。

此事不管真假,郑少秋的影响力在当年确实无人能及。不妨举个例子说明: 八十年代初,《楚留香》在台湾播出,造成了极大轰动,收视率达到恐怖的70%。这个情况甚至引起了古龙的嫉妒,他多次强调,楚留香应该是像007那种带着沧桑的男人,不应该是俊美公子哥,而且楚留香系列以铁血为名,楚留香也应该是个铁血般战士的形象才对。言下之意,郑少秋饰演的楚留香太风流倜傥了。

可是,群众不买账,他们喜欢的就是这个楚留香,其他的一概不能接受,当然,狄龙版楚留香也不错,不过那是电影。

最后,古龙只好酸溜溜地说:“台湾人只知郑少秋而淡忘了古龙,仿佛楚留香本身就是郑少秋。”

第六个,“秋官”。这是最广为人知的花名,体现了人们对郑少秋的热爱和尊敬。要说来历,大概源于粤语中的“官仔骨骨”这个词,形容年轻帅气,一表人才,据说还是当年谢霆锋他妈狄波拉首先叫出来的,就是不知谢贤有无意见。

发现没有,郑少秋的花名,大多和他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有关,而这样的美男子,对女人来说,绝对是个祸害。



楚留香的身边,簇拥着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三大美女;张无忌的感情纠葛,来自不知到底最爱的是赵敏、周芷若还是小昭;乾隆的多情,在于三趟行程分别爱上了程淮秀、 沈芳和金无箴。

所以,作为风流侠客(《戏说乾隆》中的乾隆,是以侠来刻画的),三段感情是标配,而郑少秋属于大侠级别,自然要达到高配才行——5个女人,3场婚姻,4个女儿,够不够精彩?

关于郑少秋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网上已经扒的底朝天,所以不必再说,这里重点谈一下他和沈殿霞30年的纠葛。

一般认为,郑少秋是个“负心汉”,当年靠沈殿霞的帮助成为TVB一哥,但功成名就后便喜新厌旧,恋上了官晶华,然后抛妻弃子,一去不回。这件事让你想起了谁?对,正是被 铡死的陈世美。

那么,郑少秋是否真的如此不堪,其实我们也不知道,毕竟感情的是是非非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外人仅凭只言片语、一鳞半爪就下定义,其实是很不智的。

当年,郑少秋和沈殿霞能走到一起,完全因为一个处于失恋的痛苦中(郑少秋),一个对“弱者”产生了强烈的同情心(沈殿霞),二人从一开始感情就处于这种微妙的不平衡中,即使日后努力修正,恐怕也十分困难。不可否认,沈殿霞确实深爱着郑少秋,否则也不会离婚后一直耿耿于怀,恨了郑少秋和官晶华十多年,要知道,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但郑少秋对沈殿霞的爱里,掺杂的东西就多了,有感激,有责任,甚至还有恐惧。

有人觉得我瞎说,可这是有根据的。郑少秋在某次采访中评价沈殿霞是“总司令”和“感化官”:“她老是认为她做得什么都对,我做的全都不对,所以我必须由她指挥,也要给他感化。”“不喜欢她讲我时太大声,常常在很多人面前大声骂我,令我很难下台。”

由此可知,在双方的相处中,郑少秋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所以他才有“逃离”的想法。

第一次“逃离”,是他和赵雅芝。赵美人温柔、漂亮,和沈殿霞形成极大反差,郑少秋拜倒裙下实属正常,可惜最终胆子太小,无疾而终。

第二次“逃离”,是他和官晶华。郑少秋从1984年认识官晶华,到1989年结婚,中间经历了和沈殿霞的3年婚姻。按理这段感情比之赵雅芝那段更加困难,那段他还没有结婚,而这段他不仅成了别人的老公,还育有一女。但是郑少秋宁可担上“负心汉”的骂名,也要选择离开,可以想见被逼到了何种地步。

当然,我没有给郑少秋开脱的意思,本来起初郑少秋和官晶华感觉阻力太大,黯然分手,其后郑少秋娶了沈殿霞想好好过日子,婚后两人却又藕断丝连,不清不楚,最终导致郑、沈离婚。在这件事上,郑少秋绝对是有愧的,也是他洗不去的污名。

2002年10月,沈殿霞主持《掌声的背后》,邀请前夫郑少秋作为来宾。节目最后,肥肥问秋官:“其实我同你做过十几年(包括同居10年)的夫妇了,我知道你样样把事业摆第一位,但是有一句话始终在我心中,是一个question mark(问号),我今天借这个机会问你一句话,你只要答‘YES’或‘NO’就可以看了。在这十几年里面,你有没有真真正正钟意(爱)过我?我想知道这件事。”

郑少秋回答:“我真的很钟意你,你对我好好。”

对于这个回答,沈殿霞并没有出现网上流传的“泪流满面”,而是哈哈一笑。多少恩怨自此化为乌有。

2008年,沈殿霞病逝。在患病期间,她写了一篇文章,名为《感谢前夫郑少秋》,到死都对郑少秋念念不忘。

但郑少秋并没有因为沈殿霞的离世而从此人生变得轻松,其后他继续被人们责骂没有在沈殿霞最后一刻呆在她身边、没有出席沈殿霞的葬礼、没有照顾女儿郑欣宜等等。

有些人和事,是一辈子的,逃也逃不开。
gj04782019-08-14 18:13:01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温拿五虎

2016年2月6日,香港红磡体育馆。

台上,5个年龄加起来超过300岁的老家伙卖力演出,一时深情款款,一是狂放不羁;台下,1万多名老中青各年龄段的观众齐声合唱,有的热泪盈眶,有的身体扭摆。

这场演唱会的主角是成立43年的温拿(Wynners)乐队,演唱会唤作《NEVER SAY GOODBYE》。

本来,在去年筹备这场演唱会的时候,乐队中有人提出,感觉老胳膊老腿不中用了,再也无法适应大强度的演出,不如借着此次机会,来个“终结解散”,将温拿画上句号。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歌迷的反对。其中一个叫刘嘉玲的歌迷说,温拿要散伙,她和老公梁先生第一个不让!还有一个叫周润发的歌迷威胁,谁说要解散的,把他扔到监狱里“风云”“风云”,并且唱一千遍《友谊之光》。

更有文人卢永强站出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惜缘惜福,个人觉得今天你们几位已经无须要介怀娱乐圈的所谓进进退退,何不把你们的友情、经历缘分延续成传奇,42年(注:2015年)都过了,走多廿年又如何呢?”

歌迷的挽留让乐队成员之一谭咏麟哭湿了一包面巾纸,他表态,某种程度上温拿不只是乐队,还陪着很多香港人成长,不可以说散就散,“最好唱到80岁”!

这个表态虽然受到部分队友嘀咕:“你年年25,唱到80岁当然没问题,可是俺们受不了呀。”但解散一事就此不再提及,而且为了稳定歌迷情绪,演唱会名字定为“NEVER SAY GOODBYE”。

要说“永远不说再见”是有点自欺欺人了,根本不符合自然法则,不过,歌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就如今香港乐坛的情况来看,老的老,死的死,年轻的又没有一个能堪当重任,温拿这杆代表着香港音乐从草创到繁荣的大旗如果再倒下去,那么基本连个念想也没了。而且,温拿的存在,更体现了团结和友爱的珍贵,海誓山盟的两口子在一起,也未必能相处40年,可温拿用实际告诉了人们,“原来世界怎么变,友好的心不损。潮流混乱也不乱,大家始终劝勉”,只要“心中至真至诚”,便“绵绵千载此心不变”。

实际,温拿早在1978年,即乐队组建5年之后,成员就各自发展了,谭咏麟成了乐坛当仁不让第一人;钟镇涛歌、影两手抓,均取得不俗成绩;陈友征战大银幕,演了一系列都市小男人和僵尸道长;彭健新演绎清新民谣,出了七八张专辑;只有叶智强移民澳洲,没有在留在演艺圈。

可是,温拿乐队却一直存在,并约定每5年重逢相聚,举行一场演唱会和发行一张大碟,这么多年,他们始终履行着诺言,假如就此解散,大家的情怀将向何处凭吊?就像程蝶衣对段小楼所言:“说好了是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或许,真有那么一天——这是肯定的——5个老家伙站在舞台中央,微笑着和我们挥手告别,自此相见无日,那时,请不要悲伤,而是起立,用热烈的掌声,向他们欢送和感谢。
gj04782019-08-14 18:13:38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民谣双雄






香港音乐不是只有流行曲的,还有摇滚、电子、嘻哈、爵士、民谣,类型丰富,流派众多。今天就来说说民谣届的两位大咖。

第一位,名叫区瑞强。据说区氏是越王勾践的后裔,现在主要分布在广东珠三角地区,所以以后遇到姓区的,不用问,百分之七八十来自省港澳。

区瑞强被称为香港乐坛“城市民谣宗师”,不过这个宗师,名头挺大,知名度却不高,因为民谣属于小众,且区宗师出道较早,故江湖上只知天下第一大帮天龙帮帮主苏鹏海,而不知地处偏远的点苍派掌门一阳子(《新仙鹤神针》)。害的区宗师每次接受采访或搞个演唱会的时候,必须拉出好友邓丽君、谭咏麟等人以壮声威,告诉大家:“老子当年牛的很。”

区瑞强对邓丽君的仰慕,不是什么秘密。在邓丽君16岁的时候,区瑞强就被其深深迷住了。那时,邓丽君来香港做宣传,参加了《欢乐今宵》的录制。节目播出,电视机前的区瑞强看着穿着一件小短裙,活泼可爱的邓丽君,立即口干舌燥,目眩神迷。当然,这不是猥琐大叔爱上小萝莉的故事,当年区瑞强比邓丽君还小两岁。之后,两人因工作关系而结识,成为了好朋友。

对于女神的喜爱,区瑞强甚至到了假公济私的地步。区瑞强不仅是名歌手,也是个电台主持人,他主持的音乐节目,每天要放一首邓丽君的歌。更夸张的是,有一次,整个节目把《月亮代表我的心》翻来覆去从头放到尾,不过是各种版本的。2015年,为了向女神致敬,区瑞强特意出了一张翻唱专辑,叫《区瑞强Sings邓丽君》。

区瑞强还有个称号——“首席发烧男声”,和首席男模,首席记者差不多。“发烧”不是说区瑞强经常感冒,动不动温度就达40度,而是Hi-Fi的意思。

区瑞强的嗓音纯净浑厚,技巧细腻精炼,其音乐极具感染力和穿透力,因此多张专辑作为鉴赏级名盘,成为音响品质的试金石,在HIFI圈中受到热捧。

不过,Hi-Fi是专业人士玩的东西,那家伙,没有点投资根本就出不来效果。像我这种只舍得用几十块钱的音箱来听区瑞强,简直是暴殄天物。哎,谁让俺穷呢。

区瑞强的唱歌功夫没的说,要不也不会开设音乐班,以自己积累的乐坛经验,来教授学生正统的流行歌曲演绎方法。听说他还聘请了专门的耳鼻喉专科医生,让学生了解个人的声音状态,再去唱歌。此举无疑给耳鼻喉科医生开辟了新的门路。

老一辈的歌手,实力确实非同凡响。区瑞强指出,现在很多年轻歌手唱歌的时候,麦克风一下拉近一下拉远,怕“爆麦”。而他当年唱歌是坐着练出来的,用丹田发力,完全不用站起来,麦克风也不用移来移去,声音可大可小。

这一点,和徐小凤有异曲同工之处。徐小凤在舞台上唱歌的时候,坚持不用“耳麦”,而且将话筒放在离嘴较远的地方。徐小凤解释说,这个习惯有点像评判红酒的“力度”。力度强的红酒把杯子放在下巴的位置就可以闻到酒的味道,而力度弱的红酒则要把鼻子伸入杯口。

看见没,什么叫做实力?这就是!




2002年11月12日,在广东广深高速公路东莞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汽车冲过栏杆,坠入河中,导致车上7人3死4伤。

据当时媒体报道,伤者中有一位香港歌手,年龄50岁,姓蔡,后脑严重受创昏迷不醒。蔡姓歌手遭遇不测后,徐小凤、谭咏麟等明星纷纷祈福,希望他度过危机,早日好转。

这位姓蔡的歌手,便是演唱过《不装饰你的梦》、《天意人心》和创作了《顺流逆流》、《风中劲草》等一大批优质歌曲的蔡国权。

在出事前夕,早已隐退多年的蔡国权原本打算复出,并计划于2003年推出新专辑和开其第二次个人演唱会,可惜一场事故,将这些都化为泡影。

说实话,在香港歌坛,蔡国权并非什么天皇巨星,其知名度恐怕连二线也达不到,否则也不会从1984年出道,到1992年转入幕后,歌唱生涯仅有短短8年,而且只举行过一场演唱会。

但是,就此认为蔡国权是个“小人物”那你就走眼了,蔡国权是那个时代少数能自弹自唱的歌手,也是少数能够一手包办曲词的创作歌手。当然,你不能拿香港和台湾比,台湾那批人都是从民歌时期走过来的,弹个吉他简直小儿科,而香港演艺圈在80年代已经十分发达,有大批专业的作曲家和填词人,即使一点乐理都不懂,也能被包装成熠熠生辉的大明星,这就是成熟造星体系的可怕之处了。所以,蔡国权的难得正在于此,他绝对可以称之为香港创作型歌手的开拓者,民谣类歌曲的杰出代表。

不过,蔡国权的经历也反映出,歌坛容不下一个为人低调,长相平凡,只会安安静静唱歌的人,这是音乐高度商业化的问题和悲哀。

昏迷一个月后,蔡国权苏醒过来,可由于脑部受伤严重,导致说话障碍,无法行动,2005年更患上脑萎缩。

2006年,蔡国权被爆出,因治病花光了积蓄,妻子将其遗弃于慈云山老人院。有记者前去采访,蔡国权口齿不清地反复强调:“我唔(不)放弃!唔(不)想死!”

记者还留意到,蔡国权闲时会尝试自己剪指甲,但因活动控制能力衰退,经常将指头剪破,“几只指头都被纱布包实”,情况堪怜。

据知情者介绍,现在蔡国权仍呆在老人院里,一个人孤苦伶仃。还好有不少歌迷仍然记得他,经常相约探望。

这,也许是作为一名曾经的歌手,蔡国权唯一能安慰的地方了吧。
gj04782019-08-15 16:55:18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荧屏飞歌






既然谈香港音乐,那么作为香港音乐最为重要的组成——电视剧主题曲,就不能不提。

我不知道其他生于七八十年代的人如何,反正我接触的第一首粤语歌曲便是来自于港剧,彼时,内地电视事业刚刚起步,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与电视节目生产力相对落后的矛盾。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电视台大量引进了港台地区的电视剧, 不管是TVB(无线)还是ATV(亚视),不管是武侠剧还是时装剧,一律买、买、买。

我觉得那时的广电主管部门,是十分开明的,至少没有认为《射雕英雄传》打打杀杀,虚构历史,教坏小朋友;《上海滩》一个小镇青年成为一代枭雄,有美化黑社会的嫌疑;《霍元甲》里,大侠竟然被打了鸦片针,丑化民族英雄……从而一声令下,全部封杀。而正是这三部电视剧,成了当年的“三大神剧”。另外,其他港剧也是题材丰富,内容精彩,共同构建了一个百花齐放的最好时代。

有电视剧,自然就有配乐,而港剧对于主题曲和插曲的创作一贯不含糊,词曲作者都是大师级,演唱者同样是大明星,因此才能让一首首旋律优美,琅琅上口,又贴近电视剧主题的歌曲受人喜爱。可以说,港剧和音乐是无法分割的,歌曲因电视剧而传播,电视剧因歌曲而增色,两者互为依托,互为补充,也互为流行。

回到上面说到的内地港剧黄金时期,借助剧集的热播,粤语歌曲也随之广为流传开来,并且成为一种时尚,那时的孩子,如果不会用半生不熟的粤语唱两句“浪奔,浪流”、“ 依稀往梦似曾见”、“ 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那就只能选择“狗带”了。重要的问题不是你唱得好不好,而是会不会唱,我的一位同学就会唱很多港剧主题曲,把女生们迷得不要不要的,我付出一根冰棍的代价向他讨教粤语发音的诀窍,他告诉我两个字:“瞎唱。”从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粤语歌曲听不懂就对了,听懂了反而失去了其中的神秘感和新鲜性。

港剧成就了周润发、郑少秋、汪明荃、“无线五虎”等一票大明星,也成就了黄霑、顾嘉辉等词曲大师,更让罗文、叶丽仪、关正杰、关菊英、叶振棠等人拓展了知名度,可谓功莫大焉。

当然,对于我来说,港剧是童年记忆中兴奋和快乐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它的陪伴,那段日子将是多么无聊和无趣。另外港剧还起到了粤语歌曲于我的启蒙作用,否则我也不会现在写下这篇东西。所以,我很感谢港剧及那一首首动人的歌曲。





关于港剧,TVB已说的太多,我只回忆一下亚视(ATV)。

作为香港第一家电视台(前身“丽的”,1982年改为“亚视”),亚视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让人唏嘘,不管它如今是否获得了重生,在我心中,却早已一去不复。

亚视的衰败,主要是自身经营不善导致的,当然,和无线的压制也有关系。按理说,亚视(当时为“丽的”)成立的时候,一家独大,即使后来无线加入战局,也未必能撬动其积累下来的强大的群众基础,但无线的高明之处在于实行“免费”,一下子便把收费的亚视置于死地。要不说邵逸夫牛呢,这头脑和眼光,其他人别说四匹马追不上,就是八匹马恐怕也够呛。

“免费”和“收费”,你会选哪个?这还用问吗,除非你不正常。就这样,无线兵不血刃把市场占领了,亚视赶紧调整策略,也改为了免费,可惜无力回天。亚视和无线的收视占比始终保持为2:8,有时亚视放出一两个大招,能将收视拉近到4:6,但这已是极限,超越根本没指望。

竞争对于亚视是“坏事”,可对于观众却是好事,那些优质的港剧都来自于竞争。为什么现在无线的剧集越来越烂,因为亚视半死不活,无线缺少了压力和动力,所以再也无法制作出以前的精品,一直徘徊于低谷,这样看来,究竟谁是胜利者,也很难分得清。

虽然无线比亚视的收视率高,可就我的经历而言,所看的亚视剧集并不比无线少,在早期甚至超过了无线。不妨对这些剧集做个粗略盘点,算是对亚视的缅怀。

八十年代,亚视拍了一系列民初功夫片,影响最大的便是《大侠霍元甲》,在内地播放时可谓万人空巷。其后陆续有《陈真》、《霍东阁》、《再向虎山行》等,同样掀起收视狂潮。

接下来是两部历史剧,《武则天》和《秦始皇》。武则天由冯宝宝饰演,冯宝宝的美,什么“冰冰”都比不了。《秦始皇》印象最深的是由罗嘉良演唱的主题曲,每次听到“大地在我脚下,国计掌于手中,哪个再敢多说话。夷平六国是谁,哪个统一称霸,谁人战绩高过孤家”,立即热血沸腾。

另一剧集《八仙过海》让我埃了一顿打。事情是这样的,该剧中张果老因吃了一根人参而得道成仙,所以我也天真地以为人参功效无比,恰好家中有一瓶价格不菲的人参泡酒,就将酒倒掉,取出食之,结果可想而知,神仙没有做成,屁股差点废掉,外加拉稀不止。

还有伍卫国、梁小龙的《四大名捕》,窃以为这是众多版本中最好的一版。

九十年代,亚视的经典就更让人熟知了。《枪神》里炫酷的“子弹时间”叫人目瞪口呆;《胜者为王》让骚年们人手一副扑克,拼命练习飞牌技术,不低调地说一句,俺当年飞牌可是帅呆酷毙的;有《精武门》的对比,你就会更加认为同样是甄子丹,若干年后拍的《精武英雄》是个什么玩意,还不如一部电视剧;两部僵尸题材的剧集,林正英的《僵尸道长》展现的是专业,万绮雯的《我和僵尸有个约会》,嗯,展示的应该是大长腿吧,反正我的目光没离开过。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从九十年代末开始,亚视一蹶不振,直到现在成为历史,而我们能做的,也仅有不舍却无奈地说一句——“再见”。
gj04782019-08-15 17:01:29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真的汉子






一个7岁男童在雨天爬上高楼天台,他究竟是感受到外星人的呼唤还是来自地狱魔鬼的引诱?

一个从29岁起就留着一撮小胡子而舍不得剃掉的男人,他经历了怎样的人生磨难还是另有隐情?

一个70多岁的歌手,现场演唱高音飙到c3、d3游刃有余,他是超级赛亚人还是阿凡达人?

欢迎收看本期《走进科学》哦不《香江群音之真的汉子》。

本期的主人公是林子祥,一个不管你在5年前、10年前还是20年前、30年前认识时,就是“老人”的老人。在人们的印象里,林子祥确实没有年轻过,这和他那撮从出道就留着的小胡子有很大的关系。对于林子祥来说,胡子到底有多重要呢?他在和第二任太太叶倩文热恋时,叶倩文明确表示,不喜欢有胡子的男人,而林子祥霸气回应:宁可失去美人,也要留下胡子!这一“头可断,血可流,胡子绝不剃”的男子汉气势,立即征服了叶倩文的芳心:“英雄,把我带走!”

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叶倩文施放的烟雾弹,因为两人眉来眼去之时,林子祥还没有离婚,如果叶倩文表示“我喜欢有胡子的男人”,那么放眼香港歌坛……只能逼的林子祥剃掉胡子以证“清白”。不过,叶倩文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公开示爱林子祥,一时间弄得满城风雨,但这已是后话了。

至于林子祥为什么一直留着胡子,据本人交代原因很简单:在青春懵懂时期,他弟弟比他先长出了胡子,这让做哥哥的很郁闷,每天祈祷也能成为男人,结果后来终于长出来了,特别兴奋,“看着很漂亮、舒服”。

我虽然没学过心理学,可也明白林子祥这种得之不易,害怕失去的心态,所以胡子就像宝贝一样舍不得剃掉了。

林子祥属于干瘦体型,说话也低声细语、慢吞吞的,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这和他大学所学专业英国文学有关,人家可是留学英美的高材生,素质涵养不是装的。因此我觉得,留胡子,可以让林子祥显得更Man一点,不至于娘炮。就像周星驰《鹿鼎记》中海大富海公公所说:“这一撮胡子是假的。太监是一个不完整的人,这一撮假胡子,可以让我找回一点点的自尊。”

请放心,林子祥的胡子绝对是真的,他的两个儿女可以作证。

而且,林子祥在音乐上是个真真正正的汉子,试想,娘炮们能唱出《男儿当自强》、《真的汉子》这种激情飞扬、热血沸腾的歌吗?号称“猛男”的成龙大哥,倒是也唱过《男儿当自强》,可和林子祥一比,简直是病猫版嘛。

林子祥这个人啊,不嗜烟酒,不近女色(叶倩文另当别论),平生最大喜好并为之拼搏的就是音乐,你说他不成功谁能成功?

其实早在1954年的某一个雨天,时年7岁的林子祥爬上天台放声高歌时,这一刻,便预示着香港歌坛一个不世出的高人诞生了。



林子祥的“高”,最明显的一点体现在声音上,别看他平时说话低声细语,但唱起歌来却是浑厚苍劲,石破天惊。把他称为香港歌坛高音第一人,恐怕没人敢提出异议。

这是有事例可以证明的。

话说2004年,林子祥推出专辑《Until We Meet Again》,专辑中除收录一首新歌外,其余歌曲均由后辈翻唱他的旧作,翻唱者包括张学友、陈慧琳、李克勤等人,还有一位,便是新世纪以来公认唱功最好的陈奕迅。

陈奕迅翻唱的,是一首叫做《数字人生》的歌。拿这首歌让陈奕迅唱,实际是一种很高的荣誉。为甚?因为该歌有两处被冠以香港音乐史上的人声禁区:一处是“4点34价位暴升变左1004”句,另一处是反复吟唱两遍的“0434,0434,0232,0232,0646,0646……”。

那么,陈奕迅翻唱的效果如何?只能说差强人意,“4点34价位暴升变左1004”这句,陈奕迅用假音才勉强唱上去,而且声音干瘪、单调;“0434,0434,0232,0232,0646,0646……”这一处,干脆直接删掉了!

而林子祥当初唱这首歌如何呢?全歌真声演唱,一气呵成,音质饱满,中气十足,轻易可将陈奕迅碾压。

虽然遭到碾压,但陈奕迅并不丢人,因为所有歌手在林子祥面前,都只有被虐的份儿。林子祥年轻时,高音上个f3轻松自如,就是现在70多岁了,c3、d3也是信手拈来。有人评价,其他歌手在一首歌里放一两个大招已经不错了,但林子祥整首歌都在放大招,简直让人没法活。

林子祥就是一个“开挂”的存在,每次举办些什么活动,众多歌手一字排开唱歌,只要林子祥在场,对于其他人来说,话筒便成了一颗定时炸弹,谁也不敢接,因为和林子祥同场竞技,绝对是自取其辱。不信看看某次林子祥演唱会,和嘉宾陈奕迅(这孩子到底是有多倒霉)齐唱《十分十二寸》,这首歌生生变成了求陈奕迅心理阴影面积的数学题。

黄霑曾说,香港乐坛有两个人是不用担心其唱功的,无论难度如何都能唱出来,且比期待的更好,一个是罗文,另一个就是林子祥。

据闻,在香港考音乐学校的话,你只要完整地唱下一首林子祥的歌,就会被当场录取。

其实,林子祥最为可怕的地方不是声音唱的有多高,而是需要低的时候竟然还能低下来。歌坛上,有不少所谓的高音歌手,扯着嗓子牛逼哄哄,可一唱舒缓、温柔的歌,就立刻像张飞绣花般,无处下手,惨不忍睹。而林子祥,要高亢激昂,有《海市蜃楼》、《敢爱敢做》、《数字人生》、《花街十七号》、《成吉思汗》等,要深情柔美,有《每一个晚上》、《千亿个夜晚》、《最爱是谁》、《分分钟需要你》,更别说摇滚、蓝调、爵士等等样样精通,样样拿手。

八十年代,香港歌坛繁荣,部分人迫不及待地开始封神,谭咏麟——歌王,梅艳芳——歌后,其他则仙呀、圣呀的乱飞。封到最后傻眼了,竟然忘了最具实力的林子祥,咋办?弄个“王中王”?这不成了火腿肠了嘛。干脆叫“歌隐”吧,一来林子祥为人低调,抛头露面较少,二来也提醒他出手时轻点,不要让其他人太难堪。你想啊,“歌隐”,说明是个世外高人,好意思和普通大众论短争长吗?

对此,林子祥倒是没啥意见,奖项得不得,粉丝多不多,歌曲红不红,他一概云淡风轻,不喜不悲。

这,才是真正高人的境地。
gj04782019-08-15 18:32:27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不文教父




当你看到某个人的固有形象,或者说觉得应该有的形象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变形时,你是怎样的心情?九十年代初期的一天,我在录像厅里,就经历了这种情况。

话说那是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小鸟在树上欢乐的歌唱,风儿轻轻地吹拂着大地,而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的我,兴奋地一头栽进了门窗紧闭,乌漆麻黑的不良少年集中地——录像厅里。

几个神功武打和枪战片放完后,有人开始聒噪:“来个好片。”“好片”的意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通俗地讲,就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片。每当这时候,老板就会把连接录像机和门口音响的线拔开,进入一种“悄悄的进村,开枪的不要”的状态,然后视所放影片的“动作”程度,决定是否搬个板凳坐在外面,给屋内一众肾上腺素分泌加快的大老爷们监视、放风。

那天,所放的“好片”是一个叫“不文”的系列,《不文小丈夫》、《不文女学堂》及《不文骚》。对于影片的内容和“精彩”成分,时过境迁,我已忘的差不多了,唯一记忆深刻的,是关于一个人的“倾情”演出,这个人,便是黄霑。

黄霑我认识,著名音乐人,和金庸、倪匡、蔡澜一起被称为“香港四大才子”。他填的词,或古雅,或豪迈,词意雋永、韵境细腻。所以,我一直认为,能写出这样绝佳好词的人,必定举止端庄,温文尔雅,唯此才是一个“才子”的正确打开方式嘛,谁能想到竟然会拍三级片!

那一刻的我,应该和现在大家突然发现费玉清是“费玉污”的感受是一样的,不,甚至更震惊。费玉清不过是“嘿嘿嘿”而已,黄霑却不仅大开黄腔,还露出半个腚,小哥和他相比,简直是“小污见大污”,纯情的不得了。

对于黄霑的大吃一惊,我并不是个例。专栏作家沈宏非撰文回忆,他在广州上学的时候,某夜收听广播,黄霑贱兮兮地说:“老友,你有没有睇过小电影?”让他立刻判断“这就是一个坏人”。是呀,任谁也无法将创作出《我的中国心》、《狮子山下》、《男儿当自强》之类正能量歌曲的人和好色、猥琐、咸湿联系起来啊。

但是,黄霑却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拍三级片、主持大尺度节目、出版黄色笑话集、喜爱爆粗口、“骚扰”女明星……总之是又黄又暴力。

奇怪吗?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人性本来就是复杂、多面的,并不是黄霑隐瞒了什么,相反对于男女那点事,他从来都没有遮遮掩掩,而是我们天真地将作品和作者划上了等号,认为“文”必须“如其人”,还有媒体在宣传的时候,有意识地回避了某些东西,展示的均是“光辉”、“业绩”,导致人们只能看到一面。

对黄霑了解的越多,就越发现他不是个“好人”、“君子”,但他却是个实实在在的“真人”,至情至性,率性而为:可以为了兄弟和李小龙打架(结果可想而知);可以为了林燕妮痛哭流涕;可以为了100万救命钱下跪感谢;可以骂成龙是下流而不是风流;可以当着王祖贤的面说她是他的性幻想对象……你看,这种人虽然“坏”可无法憎恨,虽然“痞”可无法讨厌,即使在做人方面被否定的一无是处,可还得继续听他写的歌。黄霑,就有这种“我就喜欢你看不惯,却拿我没办法”的本事,你又奈何?

黄霑之所以叫做“不文教父”,一是他出版的黄色笑话集叫《不文集》,二是他演过“不文”系列电影。《不文集》已再版60多次次,创下香港畅销书重印的最高纪录,至今仍无人打破,将难登大雅之堂的东西玩成文化,“教父”之称名副其实。

我曾以为“不文”二字来自粤语,但一查根本不是,所以只能自己理解了——“不文”就是没文化嘛,没文化就是粗俗嘛,粗俗就是下三路嘛……你懂的。

从以上情况可知,黄霑是个风流的人,但风流的人也有死穴,他的死穴就是作家林燕妮。二人相处14年分手,黄霑痛不欲生,差点自杀,其后还不停表白,甚至闯入林家,希望得到林燕妮的原谅,可惜林燕妮对其恨之入骨,连一句话也不愿和他说。我想,这种痛苦他永远无法化解,直到2004年离开人世。人生悲哀莫过于此吧。

一个如此“不文”的人,同时也是个痴情的人,世事就这么奇妙。

黄霑版《沧海一声笑》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版本,只有洒脱、豪放如黄霑,才能唱出歌中三味,更不用说他还是此歌作者。
gj04782019-08-18 19:27:06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1)

话说,上世纪30年代,广州球坛有“四大天王”者,其中一位姓谭名江柏,绰号“谭铜头”,头球功夫十分了得。

1936年,第11届奥运会在柏林举行,民国政府也选派了运动员参加,包括足球队,谭江柏荣幸成为一员。他们从上海出发,舟车劳顿,用了3个月时间(期间在东南亚进行了一系列邀请赛)才抵达柏林,还没休息好,就迎来了比赛,对手是英国队,结果以0比2告负,直接淘汰。

比赛结束后,德国元首希特勒亲自接见了队员们,并给他们每人送了一块金表。这块表,对于后来到了香港的谭江柏来说,无疑是给子女们炫耀的最大资本,而其他队员则没有这么幸运了,因为和希特勒这个恶魔握过手,还接受了他的礼物,十年时期被整的很惨。

1937年中日爆发战争,谭江柏“弃球从戎”,投入抗战,担任全国华侨运输大队长,率领三千队员每天二十四小时在滇缅公路运送物资。

抗战结束,谭江柏定居香港,加盟鼎鼎大名的南华体育会,不过其已过职业巅峰,影响和收入一般,一家人只能挤在屋村(香港廉租房)。

作为一名“老子当年很牛逼”的球员,谭江柏自然希望后代继承衣钵,在绿茵场上创造出比他还辉煌的成绩。可惜,老谭前两胎生的都是女儿,一气之下,使出绝招“乌龙摆尾”,终于诞下男婴,时间是1950年8月23日。

谭江柏给这个孩子起名叫咏麟,寄托了极大期望。咏麟之后,谭江柏又一连生了3个千金,可谓“万绿丛中一点红”。若干年后,球技大概为业余5段的谭咏麟给李克勤教了一招“倒挂金钟”,李克勤很快产下一子。2008年梁汉文结婚,谭咏麟戏言会教一招“凌空抽射”,可能其后他忘了这茬,导致梁汉文至今无后。倒是陈慧琳按着他““全力扣杀,紧逼全场”的羽毛球套路,一连生了两个男娃,还得宣布“封肚”才行。

当然,这只能说,谭江柏和谭咏麟父子两,“球技”虽然好,但更适合当“教练”,要不谭咏麟为啥直到1996年,46岁的时候,才有了孩子,还是二房生的?

谭江柏的绰号除了“谭铜头”外,还有一个——“谭火仔”,前者说的是技术,后者说的是脾气。

“谭火仔”的脾气有多大呢?这样说吧,如果那时有《反家庭暴力法》,谭江柏绝对够判得上终身监禁。有一次,谭咏麟在吃饭时欺负妹妹,谭江柏立即火冒三丈,不仅将他的饭倒掉,又狠狠打了他一拳,结果导致谭咏麟足足一星期不能走路。

不过,对于这种铁腕管教,谭咏麟现在回忆起来却是充满感激,因为父亲教育他的,都是做人的规矩,令他懂的什么叫做责任及尊师重道。更因为,如果没有这种“铁腕”,谭咏麟会不会成为现在的谭咏麟,还得打个问号。

这不是瞎说,而是有根据的。谭咏麟天生顽皮,父亲不严厉管教的话,一定会捅出大篓子,即使如此,也常常干出很多让人无语的事。比如他在10来岁的时候,和小朋友抬着灌满水的大气球爬上8楼,向街上的巴士投掷;比如他在八、九岁时,和小伙伴玩“兵捉贼”游戏,因为扮贼怕被抓住,竟然从五楼跳落三楼,最后站不稳,再弹到地下,幸好地上有包泥充当软垫,减去不少冲力,才保住性命;比如他上学时,一次因为上课说话,老师叫家长,他找了一个卖冰淇淋的冒充……

最后,这个卖冰淇淋的还是被揭穿了,但揭穿原因却是很多同学看到这招挺不错,纷纷效仿,找他继续扮演同一角色,老师再瞎,也不可能认为全班学生是一个老爸生的吧。哎,智商是硬伤呀。

人们常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谭咏麟小时候做的这些事,好坏不谈,至少表现出了聪明、勇敢、不服输等性格,而这些性格是让他最终成为歌坛至尊的原因。

在住屋村的那段时间,洗澡没有热水,到了冬天,谭江柏教谭咏麟,洗澡时大声唱歌,可以减缓寒冷。谭咏麟照着一做,果然有效。

这是谭咏麟接触音乐的开始,也是他颤音如此之好的的秘诀——冻的。
gj04782019-08-23 10:04:30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2)

上回说到,谭江柏最大心愿,就是让谭咏麟子承父业,投身足球这一有很前途的职业。所以,在谭咏麟很小的时候,谭江柏就带着他满场飞奔——当然,飞奔的是谭江柏,感觉“漫长”的是谭咏麟。

从小踢足球,给谭咏麟带来了很多好处:其一,身体倍棒,吃嘛嘛香,要不现在70余岁的人了,还充满活力;其二,运动让谭咏麟气息绵长,对其唱歌帮助极大,不至于像某些人,连续唱几首或边唱边跳就气喘连连,要死要活;其三,组建了香港明星足球队,可以借切磋球技的名义到处游山玩水,顺带练练拳脚功夫。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是谭咏麟通过踢球,认识了一批朋友,我说的不是曾志伟,虽然曾志伟也是那时认识的。我说的是一批既爱踢球也爱音乐的朋友。

虽然谭江柏迫不及待地给儿子规划好了人生方向,但是谭咏麟只是把足球当作一项兴趣爱好,他觉得,有一件事比足球更有吸引力,那就是唱歌。也许,洗澡时的大声歌唱,让谭咏麟充满了快感,从而找到了人生的幸福。

对于儿子的“忤逆”,“谭火仔”也没有办法了,此时的谭咏麟已是十七八的人了,总不能再给一拳吧,只好“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

前面说了,谭咏麟在球场上结识了一批也十分喜欢音乐的朋友,大家踢完球后,就找个地方弹弹琴、打打鼓,哼哼小曲、聊聊马子。彼时,正是香港第一次“夹band”(组建乐队)风潮,许冠杰的“莲花乐队”、泰迪罗宾的“花花公子”乐队等风头很劲,几个年轻人一看,按耐不住激情,便也组了个玩耍,誓为香港的繁荣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这个乐队最初叫什么名字,俺也不知道,只知成员有后来“温拿乐队” 的陈友、彭健新、叶智强,以及陈百祥、陈百燊兄弟。该乐队最“神奇”的地方是,陈百祥竟然是主唱!陈百祥也会唱歌?大概会吧,不是有一首《我至叻》嘛。呵呵。

1970年,这只乐队参加了一个比赛,结果可想而之,初选就被淘汰了。

当天晚上,几个小伙子借酒消愁,这个慨叹苍天不公,那个痛骂评委没眼光,还有的自我安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总之喝的酩酊大醉。

出了酒吧,他们东倒西歪,突然一阵阴风吹过,几个人连打冷战,头脑立即清醒过来。说也奇怪,这时,一张薄纸正好飘落到他们的脚下,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个叫Loosers(失败者)的乐队,和他们参加同一场比赛的报名表。

看着这张报名表,几个人脑洞大开了:

“表还没有作废,咋就扔了呢?”

“既然没有作废,那咱们来个冒名顶替,再比一回如何?”

“万一评委把咱们认出来咋办?”

“你傻呀,玩乐队的都是长头发,喇叭裤,咱再戴副墨镜,保准他们分辨不出谁是谁。”

最终,几个人决定,打着Loosers乐队的旗号,再比一次!这个天才的主意,我觉得应该是谭咏麟想出来的,因为他以前不就找卖冰淇淋的冒充过老爸吗?是有“犯罪前科”的人。

次日,哥几个又去比赛了,还真没被认出来,而且竟然一路过关斩将,夺得冠军。这是一件很蹊跷的事,就连谭咏麟等人也感觉莫名其妙,只能认为胜利是由“Loosers”这个名字带来的。因此,之后他们便把乐队正式更名为“Loosers”乐队了。
gj04782019-08-23 10:05:07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3)
1970年,“Loosers(失败者)”乐队获得比赛冠军,便想着怎么出唱片,开演唱会,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可惜,由于自身实力问题,始终无法再前进一步。你想啊,陈百祥当主唱,能不“失败”?
而且当时乐队还受到了陈百祥“丑闻”的困扰。话说,陈百祥和一名落选港姐恋爱了,但该港姐有个男朋友,所以,港姐男友一气之下向明报周刊状告此事。一时“乐队成员大撬墙脚,夺得美人归”的消息遍布全城。
这下,陈百祥呆不下去了,再说乐队也没什么收入,几个人总不能每天喝西北风吧。1971年,陈百祥、陈百燊兄弟听说中东土豪们很有钱,随便在地下挖一锹,就能喷出石油来,便兴奋地跑到那里做生意去了。
主唱都撒丫子了,其他几个人留下还有什么意思?哥几个喝了顿散伙酒,一抱拳:“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
谭咏麟灰溜溜地回到家中,谭江柏倒也没有批评,只语重心长地告诉他,男人要有担当,还是多读点书好。
听了父亲的建议,谭咏麟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遂破釜沉舟,背井离乡,来到新加坡攻读经济学专业。为什么要去新加坡呢?大概是怕定力不够,再和一班损友搅和在一起吧。
可是,大三那年(1973年),谭咏麟突然染上重疾,呕吐腹泻不止,病得不成人形。此事把谭母吓坏了,赶紧将宝贝儿子接回香港,说什么也不让再离开身边。就这样,谭咏麟海归了。
在新加坡的这两年,谭咏麟究竟学到了什么不得而知,不过他日后投资很有一套,应该受益于所读专业,另外,这段时间谭咏麟厨艺大增,尤其一道“海南鸡饭”成了他这辈子最拿手的菜。有传闻,谭咏麟之所以患病,和感情有关,果真如此的话,还是位痴情汉子呢。
谭咏麟不念书了,总的找份活干吧,他在一家洋行做起了文化器材推销员的工作。每天,谭咏麟去各个公司推销产品,由于长得帅,受到了不少前台女接待的青睐,更为厉害的是,一个印度阿三也被他俘虏了“芳心”。阿三哥每次见到他,都会娇羞道:“帅哥,来嘛,我请你吃冰淇淋,粉红色的。”谭咏麟菊花一紧,赶紧落荒而逃。
老板是个爱才的人,看见谭咏麟业绩突出,便要给他升职,岗位很高大上——茶水部部长,也就是小超市管理员。面对老板的重用,谭咏麟却忍痛拒绝了,因为此时他又和前“Loosers”乐队的队友们勾搭上了,他们新组建了一个乐队,名字叫“温拿”。
温拿,Wynners,意思是“胜利者”。从“失败者”到“胜利者”,这次谭咏麟等人真的能胜利吗?
gj04782019-08-23 10:05:58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4)
事情是这样的,之前“Loosers”乐队有个经理人,叫梁柏涛,“Loosers”解散后,他一直耿耿于怀,希望这些很有潜力的年轻人能够再战歌坛。

那时,谭咏麟刚从新加坡回到香港,在洋行做文化器材推销员,忙着和各公司的前台女接待打情骂俏,陈友、彭健新和叶智强则为其他乐队做散工,收入微薄。梁柏涛找到他们,说明来意,4人早就“受够了鸟气”,当然立即同意,这样,在1973年,温拿乐队正式成立了。

梁柏涛不仅重新组建乐队,还为乐队带来了两个新人,一个叫钟镇涛,在夜总会吹萨克斯的,早年也玩过乐队;一个叫Andrew Oh,新加坡人,不过没多久因为居留证的问题,离开了香港。

关于温拿的情况,我就不详细介绍了,有时间可单独写一篇。这里,只聊一下他们在台湾的发展,因为几年后,乐队中的两位主唱谭咏麟和钟镇涛,都和台湾发生了极大关系。

温拿成立1年后,便筹划进军台湾市场,当时,他们和一家电视台合作,准备先拍部剧集,在当地混个脸熟。

电视台提供了几个剧本,都被梁柏涛否定了,因为根本体现不出温拿5个人的特点。最后,梁柏涛干脆亲自上阵,编了一个叫《新西游记》的喜剧:陈友饰演唐僧,钟镇涛饰演朱八戒,叶智强饰演沙和尚,彭健新饰演孙悟空,谭咏麟呢?当然被分配到一个最具挑战同时是颜值担当的角色——牛魔王。

这部剧集一经播出,便在台湾引起了轰动,温拿顺利成为宝岛新一代偶像。其后,台湾新派年青导演陈耀,又为温拿拍了一部电影《追赶跑跳碰》,让他们小牛坐飞机——牛逼上天了。

不过,温拿五虎中,要说在台湾最受欢迎的,还是阿B钟镇涛,原因很简单,钟镇涛身形高大,面容俊朗,和秦祥林、秦汉一样,具备了一切优质小生的条件。所以,台湾片商多次邀请他拍摄电影,并忽悠:“金马奖影帝绝对非你莫属。”

钟镇涛心动了,是呀,谁不想扬名立万呢?自此,他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台湾和电影上。接下来,温拿的活动和演唱就经常遇到这种情况:

“阿B呢?’

“请假去台湾了。”

“不是上个月刚去了吗?”

“说是影片拍摄任务紧,这个月还得过去。哦,下个月也得去。”

……

对于钟镇涛这种“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在台湾”的情况,谭咏麟一定恨得牙痒痒,心里直骂“没义气”、“反骨仔”。既然你阿B能去台湾,好,我也去!说到做到,谭咏麟立即磨刀霍霍向台湾。

没法玩了,人心不齐,队伍只好解散。1978年,温拿宣布成员各自发展,并相约每5年重聚一次。

一散伙,谭咏麟便背起行囊,向台湾飞去……
gj04782019-08-25 17:26:51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5)



据说,温拿众兄弟分离的那天,正好是谭咏麟的26岁生日,借着酒劲,谭咏麟发表了一番声情并茂的演讲,其中提到他拒绝26岁的到来,要“年年25岁”。
结果,这句话一下子火了,人人都知道谭咏麟“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害得他自此即使“尘满面,鬓如霜”,也不敢提一个“老”字。
谭咏麟到台湾发展,并不是一时冲动,早在温拿时期,就有不少台湾导演邀请他出演电影,受欢迎程度一点不比钟镇涛差。只不过谭咏麟“隐藏”的比较深,时常把“兄弟为大”的话挂在嘴边,才让钟镇涛成了温拿解散的元凶。
这下,没有了束缚,谭咏麟便要大干一场了。
1979年,谭咏麟在台湾拍摄了第一部电影,名字叫《忘忧草》,女主角是林凤娇。对,就是日后成龙的老婆,房祖名他妈。
说来也巧,前一年,钟镇涛在台湾拍摄的第一部电影《小城故事》,女主角也是林凤娇。看来,林凤娇确实和香港有着很大的缘分,称其为“天王收割者”也不为过。
我想,在影片拍摄间隙,谭咏麟会给钟镇涛打电话报告“喜讯”:
“喂,阿B吗,我是阿伦,我来台湾拍电影了……没什么恭喜的,白景瑞(《忘忧草》导演)非让我过来,说没有我就退出电影圈,唉,没办法呀……你是知道的,我一向淡泊名利,没去想得不得奖……什么?女主角啊,你也认得,是林凤娇,这次过来,成龙还让我捎了封情书呢,上面写着‘亲爱的娇’……没有,我没看,瞎猜的。哎呀,导演叫我了,拜拜。”
对于一个香港人来说,在台湾拍电影最大的难题是对白。你想啊,入乡随俗,人家说的都是国语,你总不能“雷好”、“炖母鸡呀”。可是,谭咏麟的国语很不灵光,往往十分有感情地说了一大堆话,对方却没有任何反映。为啥?听不懂他的港式国语呗。没办法,导演只好让他数数字,然后后期配音。
所以,谭咏麟和林凤娇的对手戏如下:
林凤娇:“你不爱我了吗?”
谭咏麟(作便秘状):“1、2、3、4、5.”
林凤娇:“你真的不爱我了吗?”
谭咏麟(作梨花带雨状):“6、7、8、9、10.”
据统计,从1979年到1981年,在台湾的3年时间里,谭咏麟共拍摄了20多部电影,应该说,大部分为粗制滥造之作,就连谭咏麟本人都记不住名字。
不过,有部电影却不得不提,它就是1981年的《假如我是真的》,因为谭咏麟凭借该片竟然获得了台湾电影金马奖影帝!
得奖当晚,可能谭咏麟又拨通了钟镇涛的电话:“阿B,今天好累呀,他们非让我去参加一个活动……你问是什么活动?哦,好像叫什么金马奖……没有,我就是去玩玩,对了,你知道影帝是谁吗?好像是一个叫谭咏麟的人……是呀,和我的名字一样。不说了,我给奖杯上上油。拜~拜。”
电话那头,钟镇涛一定会长叹一声——有没有搞错。
gj04782019-08-25 17:32:39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6)

谭咏麟虽然夺得了金马影帝,但足足让台湾民众笑了3个月。

话说颁奖当日,谭咏麟特意穿了一件白衬衣,以衬托其白马王子的气质。他风度翩翩地走过红毯,和两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不明真相围观群众,频频握手、签名、打招呼。等走进颁奖礼堂落了座,他才发现完蛋了——两只白袖子早被人们抓成了煤球。

司仪宣布最佳男主角得主:谭咏麟!谭咏麟愣怔了半天毫无反映,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自己能得奖,还以在叫别人的名字。

然后,谭咏麟一脸懵逼地走上舞台,接过奖杯,发表获奖感言:“细细MTV,细细CCTV,我者气得奖,好好高行,好好开森。”

从第二天开始,台湾人就开启了“嘲笑谭咏麟模式”,这不仅因他那蹩脚的国语,更重要的是,谭咏麟何德何能,竟然得奖?大概那时候全台湾人都是这样的:“来,我给你讲个笑话,谭咏麟得了金马奖……。”

确实,若论表演,谭咏麟并无突出特色,比起老对手张国荣,还是差点火候的,只能说,他的运气实在太好了。这种运气,绝对让小李子在厕所里哭晕3次不止。

所以,谭咏麟之后在唱歌之余,又拍了很多影片,还于1987年和曾志伟、泰迪·罗宾合组了“好朋友”电影公司,幻想着再碰上一批眼瞎评委,拿个奖玩玩。不过,评委们就瞎过一次。

我们现在所熟悉的谭咏麟电影,大多数是他返港之后拍的那些喜剧片,什么《小生怕怕》了、什么《黄飞鸿笑传》了,什么《富贵兵团》了、什么《龙兄虎弟》了……对了,还有一部只看名字就让人脑洞大开的片子——《铁拳无敌孙中山》!据说,美国人受此启发,多年后拍了一部《吸血鬼猎人林肯》,接下来,他们还要拍《华盛顿大战外星人》、《罗斯福勇闯黄金十二宫》。

其实,从谭咏麟所拍电影的类型,就可看出他是一个爽朗、乐观的人,而这样的人,才能活的潇洒、开心。相反,看看张国荣的电影,压抑、迷乱、忧郁,极像是人生的投影。

在台湾这3年,谭咏麟除了拍电影外,也没忘了老本行——唱歌。1979年,谭咏麟向电影公司请了4天假,回到香港录制了个人第一张专辑《反斗星》。严格来说,4天时间,谭咏麟玩了3天,而真正录音只用了6个小时,你没有看错,是6个小时。

那天,谭咏麟一下飞机便直奔录音棚,从凌晨两点开始录到早上八点,一口气录了8首歌。临了,面不改色,气不长喘,吃了早茶,又去找兄弟们叙旧去了。

这张专辑,销量不好不坏,达到了金唱片(香港早期2.5万算金唱片,5万算白金唱片。2008年后降低至金唱片1.5万,白金唱片3万),专辑中的歌曲《孩儿》获得第一届香港商业电台金曲奖,这也是谭咏麟第一首得奖的个人作品。

1980年,谭咏麟再次返港录制了第二张专辑《爱到你发狂》,这次销量达到了白金,专辑中的歌曲《莫说爱情重》则获得了第二届香港商业电台金曲奖。

两张专辑,让谭咏麟对唱歌充满信心,加之1981年夺得金马影帝,觉得年纪轻轻便“黄袍加身”,电影没什么搞头了,他决定,杀回香港,全力驰骋歌坛!

自此,香港歌坛的至尊就要诞生了。
gj04782019-08-28 21:18:44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7)

1981年,谭咏麟带着“金马影帝”的光环,衣锦还乡。

对于影帝的归来,电影界和音乐界表现出了极大兴趣,新艺城立即和其签约,马上开拍新片;宝丽金为了防止其被别人撬走,新专辑立即提上议程。

彼时,宝丽金的两位大佬,号称“双杰”的许冠杰和关正杰,市场份额正在逐年下降,所以急需一位新人上位,扭转业绩,而谭咏麟绝对是合适人选——长的靓,唱功佳,人缘好,撩妹技术强,搞基顶呱呱。总之一句话,会唱歌的不如他演戏好,会演戏的不如他唱歌好,唱歌演戏都会的不如他踢球好。

因此,宝丽金对于谭咏麟的新专辑,可谓倾尽全力,用心制作,尤其对于主打歌的选择煞费苦心,但选来选去没有一首满意的。正在山重水复之际,专辑负责人关维麟突然想到他在不久前听过一首日本歌曲,名为《恋人よ》,演唱者是东瀛歌姬五轮真弓。据关维麟回忆,当他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便虎躯一震,差点大小便失禁。当然,原话不是这样的,原话是“用鼻子”就闻到这首歌会红。好强大的鼻子!

关维麟迅速找人将这首歌重新填词,拿给谭咏麟。正在日本滑雪的谭咏麟当场试唱了一下,霎时山顶雪花飞舞,响声隆隆,差点发生雪崩,阿伦十分满意。这样,主打歌定了,专辑名称也有了,就是他1981年发行的个人第三张粤语大碟《忘不了您》。

谭咏麟在正式录制此歌时,还有段故事:以往他录制歌曲很轻松,一日可达五六首,唯独录制《忘不了您》时,怎么也找不到感觉,从下午两点录到六点也不成功。谭咏麟一气之下买了瓶白兰地缓解郁闷,“咕咕咕”灌下半瓶,接着再录。没想到,半醉的他有如神助,只录了两遍便OK了。怪不得如今我们听这首歌令人“微醺”,原来秘密在此。说不准谭咏麟还有不少歌曲是醉录的,就等我们慢慢去品味了。

据说,当年这首歌在香港共有有5个版本,徐小凤、蔡枫华都在唱,说明大家的“鼻子”都不差,可是只有谭咏麟的版本最红。《忘不了您》最终取得了4白金的销量,一举奠定了谭咏麟的歌坛地位。抛开成绩,我觉得,该专辑最大的意义在于,谭咏麟自此找准了未来歌路的发展方向,那就是深情慢歌,也即我们称之为的“伦式情歌”。

可以这么说,是谭咏麟在当时香港一众鬼马歌曲、粤语小调、影视配乐中,开创了另一种类型——“都市情歌”,从新定义了粤语流行曲的标准,而这种类型其后成为香港乃至华语歌曲的主流。所以,谭咏麟的江湖地位才这么牛掰,更何况他的演唱、创作、产量和质量均为歌手中的头把交椅,“至尊”、“No.1”绝对名副其实。

自《忘不了您》后,谭咏麟又改编了几首五轮真弓的歌曲,同样大热。其他人一看,“哎呦,我去”,立即纷纷效仿,一时五轮真弓的作品竟然被香港人买的脱销了。脱销也不怕,日本歌手那么多,简直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藏。从而,东洋风弥漫香港歌坛,成了粤语歌曲的主要来源。

这点突显了谭咏麟作为榜样的力量,但对香港原创音乐也造成了伤害,是非功过值得商榷。

1982年和1983年,谭咏麟又推出了两张白金唱片——《爱人·女神》和《春…迟来的春天》,尤其后一张,达到了五白金,同名主打歌曲更包揽了当年无线电台十大劲歌金曲、香港电台十大中文金曲和商业电台金曲奖,一时风头无两。

但是,这些不算什么,谭咏麟真正的春天,将在1年后,即1984年到来。
gj04782019-08-29 20:09:17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8)

1983年,谭咏麟有部叫《阴阳错》的电影在香港上映了,看名字就能猜出来是部鬼片,而且还是极普通的那种。

按照一般观影习惯,当银幕上最后一个镜头定格后,观众们就开始退场了,但这部电影却不同,人们一直等到字幕结束,影院亮起灯来,还舍不得走。为何?原来,谭咏麟不仅主演了该片,并且演唱了片尾曲《幻影》,听得大家如痴如醉。

这件事,证明了谭咏麟歌曲的受欢迎程度,确实,经过5张唱片(尤其是后3张)的大卖,谭咏麟俨然已成为了香港最炙手可热的歌星,不过,真正让他坐上“至尊”宝座的,还是1984年到1985年的“爱情三部曲”。

1984年2月1日,谭咏麟推出大碟《雾之恋》(其中便包括歌曲《幻影》),重点打造沧桑、忧郁的“伦式情歌”,听众果然受用,一时洛阳纸贵,人们争相传唱、购买。同年7月27日,《爱的根源》发行,唱片宣传海报上印着四个大字:万众期待。这绝对不是王婆卖瓜,而是真实反映了歌迷的心声。

我想在这一年,有个问题深深困扰着谭咏麟,那就是换个大点的房间,因为各项音乐奖项蜂拥而至,把家里摆得满满当当,几无下脚之处,而且这种趋势一直延续到他1988年宣布不再领取任何奖项为止。

人一旦走红,谁也挡不住。来年。谭咏麟再接再厉,发行专辑《爱情陷阱》,从而和前两张大碟构成“爱情三部曲”,助其登基加冕,一统江湖!

谭咏麟当时有多火呢?很多人,包括大老爷们哭着喊着:“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我只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 ;你主宰,我崇拜,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爱你,You are my super star。”

还有一些年轻女性,对他发出爱的宣言:“麟麟,我要和你困觉”“阿伦,今生你是唯一”“爱你爱你,直到宇宙毁灭”……那家伙,就和先前的鹿晗,如今的蔡徐坤一样。当然,拿这两位比,有点那个,我只想表达一个意思,就是——疯狂。

1985年,谭咏麟携“爱情三部曲”的威猛,在香港体育馆举办了“85超白金演唱会”,并且一连演了20多场,创下了当时香港歌手个人演唱会的最高记录。

其后,每年夏天,他都要举办多场演唱会,吸引香港市民热情捧场,其中有大批的学生。

某次红磡演唱会最后一场,谭咏麟看着这些学生,有感而发:“各位同学,你啲好!我是谭校长,欢迎大家来呢度(这里)红磡大学堂,参加呢个暑期夜校乐曲训练班,今晚呢,已经是最后一班。你们睡够未?唞够未(休息够了没有)?食饱未先?”

自此,“谭校长”的大名流传开来。

不过,正当谭校长风光无限的时候,有个人经过10年磨剑,准备向他的宝座发起挑战,这个人,名叫张国荣。
gj04782019-09-01 17:03:48 发布在 娱乐八卦
香江群音之至尊无上•谭咏麟(9)



上回说到,由于每年夏天有大批学生观看谭咏麟的演唱会,所以他便自称“校长”。“谭校长”的名号由此而来。

这个“校长”,不仅是演唱会的,还是整个香港歌坛的,很好地体现了谭咏麟的地位、威望以及辈分。

据说,当年“四大天王”的粉丝势同水火,甚至在一次颁奖晚会上大打出手,现场一片混乱。主持人无法控制场面,只好请谭校长出面维持秩序。但见谭咏麟拿起话筒,清清嗓子,缓缓开口道:“我说哥几个,消停一会吧。”众人立即罢手,一片安静。什么叫威风八面,德高望重?这就是。

而且,谭咏麟在提携后辈方面也不遗余力,“四大天王”中至少有三位受到教诲,终身受益,李克勤等人更是直接扶上马再送一程。

不过,谭咏麟可以对其他人伸出援手,阻止纷争,却无法将自己从漩涡中解救出来,有个问题,他每次接受采访和参加活动时都会被问到,实在烦不胜烦。

不错,这个问题就是他和张国荣的关系。

1985年,谭咏麟的歌唱事业正当如日中天时,张国荣凭借《Monica》迅速爆红,形成与谭咏麟二分天下的局面,之后香港歌坛的奖项就被他两瓜分了。本来,有竞争是好事,可以互相促动,一起进步,但是在一些媒体的不断挑唆、渲染下,双方歌迷逐渐不理智起来,从彼此互骂,到划花对立偶像的车,给对立的偶像寄冥币、烧纸钱,再到肢体冲突。最严重的一次是1986年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后,谭迷和荣迷几千人在会场外面发生武斗,导致张国荣在停车场被困六小时……

歌迷的你死我活,让两位当事人十分无奈,有些事,即使身为“至尊”, 也无能为力。

据谭咏麟说,其实他和张国荣是极好的朋友,两人经常联系及互动,在“四大天王”的粉丝弄得不可开交时,他们还计划联手邀请四人共聚一堂,缓和矛盾,不要再走当初他们的老路,因为他们便是受害者。但由于天王们都很忙,不是今天这个有事,就是明天那个有事,始终无法聚齐,“英雄宴”只得作罢。

可惜,在谭张争霸的年代,没有人出面做过这样的事,有资格的只有许冠杰一人,而许歌神玩心很重,大概那时没有顾及。

而张国荣生前也说过,他和谭咏麟之间并没有什么,一直是朋友。但是双方歌迷闹得太凶,导致他们见面会有些尴尬。

1988年2月13日,谭咏麟在“十大中文金曲”颁奖典礼上突然宣布,从此以后不再领取任何奖项,这一决定,立即引起轰动。谭咏麟对此举的解释是“遵循了自己的内心”:“乐坛应该要有新的东西出来才是健康的,太久没有新东西不是好事,我不领奖是留机会给新人出现。这种东西我空口讲没用,时间才是最好的证明。”

那么,此举有无受到谭张歌迷不睦的影响呢?我觉得,应该有。

1年后,张国荣宣布退出歌坛。

1999年,谭咏麟与张国荣一起合唱了“伦式情歌”代表作《幻影》和《雾之恋》的混合版。以此证明二人关系很好。

在张国荣去世三个星期前,谭咏麟和陈百祥曾到他家喝下午茶,张国荣弄了饼干招待。期间张国荣谈到要搬家,鱼池里有些锦鲤不知道怎么处理,谭咏麟刚好送了个鱼池给陈百祥,便让他把鱼拿到那,张国荣照做了。

2003年4月1日,张国荣自杀身亡。当天,谭咏麟正在李克勤家里开会讨论“左麟右李”演唱会,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感到难以名状的唏嘘,工作随之延后,因为没有心情去做。直到半年后,才又着手进行。

同年4月5日,在张国荣去世5天后为其举办的“追·忆张国荣”晚会上,谭咏麟现场演唱《风继续吹》,以示对老友的怀念。

2016年,谭咏麟参加一档节目时,再次演唱了这首歌。

一曲终了,谭咏麟以指拭唇,然后伸向天际:“献给Leslie。”
gj04782019-09-02 20:58:23 发布在 娱乐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