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原阳谷县郭屯镇民政所所长葛俊广的包庇罪

楼主:监狱之门岂能虚掩 字数:450字 评论数: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在鲁聊狱减建字[2017]758号由聊城监狱为葛登奎提请减刑建议书中,提到葛登奎不履行生效判决中财产性判项,能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
葛登奎的假贫困证明,是由葛登奎的小儿子葛学立和冯连香,找的原郭屯镇民政所所长葛俊广(葛登奎的亲戚),葛俊广指示原葛集村村委会给盖的葛集村委会的公章,然后葛俊广盖的郭屯镇民政所的公章。葛学立拿着地方两级地方盖公章的假贫困证明,在阳谷县民政局找到局长张宝运和副局长李尚清再次被盖公章。就这样一分假的贫困证由葛俊广,葛学立,阳谷县民政局的操作下,光明正大的被葛学立送到了聊城进监狱。然后由聊城监狱为葛登奎提请减刑建议书鲁聊狱减建字[2017]758号中就出现了这个假贫困证明。再往下就是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张磊,违规给葛登奎减刑六个月。

​以上人员向聊城监狱作假贫困证明,证明葛登奎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责任。导致聊城中级人民法院张磊量刑作假,涉嫌构成包庇罪,伪证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他们的包庇罪。

​举报人:葛学峰171 2702 8923​​​​
监狱之门岂能虚掩2022-06-08 00:16:46 发布在 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