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法官张金红、黄淘涛将党赋予的权力作为其作威作福的工具!

楼主:坎坷的 字数:1090字 评论数:13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举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具有枉法错判的法官(张金红,黄淘涛) 公权私用,枉法裁判,为了袒护凶手致人伤残,自己在初审刑事方面,不肯作出公正判决,但在民事部分自己以确认过被告,具有欧打受害人致残的铁证,还在瞪着眼晴讲瞎话,公开忽悠受害人,还在大叫民事赔偿没有证据…!

举报人金惠芳是浙江省兰溪市横溪镇国庆村公民;电话  13308684956;

该案源于:该案受害人金惠芳012年9月26日在北京市大兴区“非法拘禁” 一案,长达41天,期间罪犯将其打伤、打残, 走岀黑狱监牢,我立誓要抓到凶手,此后经过受害人二个余月的不懈努力,寻遍了大兴区的每个角落,终于寻找到了凶犯窝点,该案于2012年12月21日才予以侦破。

在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初审法官(黄淘涛,张金红) ,自己在判决书上“确认”过被告有行凶打人致受害人伤残的事实,还在瞪着眼晴讲瞎话,谎称还是没有证据,下面请看受害人手中铁证;

1、有(2014)大刑初字第103号以及824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上,第18页第19页;(2018)大刑初字第9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19页;均有被告行凶打人的确认判决书,
2、有北京市大兴区公安机关委托的轻伤鉴定书
3、有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委托法医大研究所鉴定十级伤残鉴定的结果。
4、有故意伤害申请人的目击证人涂小毛、陈荣建、陈仙鱼、卢大发等人证人证词,
5、更重要的焦点是;张金红,黄淘涛在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目击证人涂小毛、陈荣建、陈仙鱼、卢大发等人在庭审中均以质证过,并当庭指证是被告孙红祥下死手欧打申请人我 金惠芳的证人证词,
6、该案是我金惠芳拖着沉重的残腿,用去了二个余月,寻遍了大兴区的每寸角落而侦破,如果说我不是受到了特殊侵害,我就不会有闲工去代公安机关侦破此案!
7、如果我金惠芳不是受到了特殊侵害,我家就不会使用四处借贷的一万多元,去接受大兴公安和法院委托的法医鉴定啊!
然而;法官“张金红、黄淘涛”还是以没有证据为由,不作出公正的判决,难道是要全中国,全世界的人都来开庭指证才算证据吗…?

综上事实,该案既有目击证人当庭质过证,并指证是被告孙红祥下死手欧打申请人我金惠芳证人证词,又有物证,更重要的是法官本人在(确认)多个判决书,还有公安和法院委托的鉴定结论,可以说是铁证如山,然而法官黄淘涛,谎称还是没有证据既与法规相对抗,又拿娘心去喂狗,这样的法官还是人吗…?

万般无奈,今特发涵向上层领导和相关单位以及新文媒体等公正执法的部门求助,请求您们详尽督察,共同打击执法犯法的违法犯罪,期待能得到您们的关注与支持!谢谢啦!
此致
举报人 金惠芳
坎坷的2021-11-11 19:38:56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1-12 19:25:18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1-14 18:30:09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1-15 18:49:0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1-16 15:26:54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1-17 18:49:09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2-04 13:22:51 发布在 天涯杂谈


坎坷的2021-12-12 18:56:29 发布在 天涯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