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符合条件的今起可申领电子通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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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通告
海交规备字[2021]3号

根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21年7月24日起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
一、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电子通行凭证办理工作。车主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申领电子通行凭证,凭证有效期内可合法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全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核发全省统一号牌。
二、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含)前已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电子通行凭证办理工作。车主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申领电子通行凭证,凭证有效期内可合法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全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核发全省统一过渡期临时号牌。
三、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须提供的材料: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
(二)购车发票原件照片;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照片。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7月24日

电动自行车
线上申领电子通行凭证
操作流程
市民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后,线上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实名认证
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



二、提交材料
根据电动自行车符合“新国标”还是“旧国标”,选择相应入口进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车主身份证、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等材料原件的清晰照片,并提交申请。

新国标(GB17761一2018)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申请


旧国标(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申请

三、线上审核
经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

四、核发凭证
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查看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已标注凭证有效期)。


五、查询与出示凭证
已成功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的电动自行车,申请人可以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在线查询、下载已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电子通行凭证可以转发分享也可以纸制打印,驾驶人可以出示下载后存储于手机的电子通行凭证图片或打印的纸质通行凭证,超过有效期的电子通行凭证无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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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714733132021-07-27 14:53:58 发布在 汽车时代